抗辩权属于相对权或者是绝对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7:52:24 305 人看过

一、抗辩权属于相对权或者是绝对权

抗辩权是相对权。抗辩权是对相对人的给付请求予以拒绝的权利,即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诉讼时效抗辩权行使中有哪些限制?

1、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2、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抗辩权是绝对权还是相对权

效的规定,但对于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以及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作了除外规定。这是因为前两种请求权的实现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如果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则将使民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

3、缴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否则,有违公司资本充足原则,且不利于对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保护。

4、义务人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应当在一审中提出,二审提出的,不予支持。

5、同一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起算,即当事人约定对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的,给付某一笔债务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起算。

6、在采取“提起诉讼”这一公力救济方式主张权利时,最高法院认为,权利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的,由于其请求保护权利的对象为法院,故只要其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或者口头起诉,就应认定其向法院提出了权利主张,诉讼时效中断,而无需等待法院受理。

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抗辩权属于相对权或者是绝对权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地役权是否属于绝对权范畴?
    地役权是一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权利,其效力及于所有人,不论其身份或地位。又称为对世权,因为它赋予权利人广泛的权力,不受任何特定个人的限制。其义务人不特定,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地役权是一种相对权,即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但他人并非必须履行该行为。地役权是一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权利,其效力及于所有人,不论其身份或地位。这种权利被称为绝对权,又称为对世权,因为它赋予权利人广泛的权力,不受任何特定个人的限制。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 地役权具有哪些特征?地役权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使用并支付一定租金的权利。地役权具有以下特征:1. 地役权是经过法定登记的,因此具有法律效力。2. 地役权的内容具有可分性,即可以分为使用权和支付租金两部分。3. 地役权的期限具有有限性,即地役权只能在土地权利人拥
    2023-08-26
    70人看过
  • 抗辩权是否仅对抗请求权,合同抗辩权的限制
    一、抗辩权是否仅对抗请求权合同履行抗辩权仅能对抗合同当事人的请求权,例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3-04-18
    250人看过
  • 什么是抗辩权它和请求权是相对的吗
    是相对的。抗辩权,指的是妨碍他人行使权力的一种对抗性权利。在实践中,大部分的抗辩权的目的在于拒绝对方的请求,使对方的请求权无法实现。所以,抗辩权并不是一种攻击性的权利,而是一种防御性的权利,只有当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时,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属于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一、抗辩权的类型对抗辩权进行类型上的划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抗辩权的含义与特征,在学理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抗辩权作出不同的分类。(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比如同时抗辩权、不安
    2023-02-27
    261人看过
  • 公民的人格权属于绝对权?
    人格权就是属于绝对权;绝对权是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等都属于绝对权。一、人格权的一般规定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九百八十九条本编调整因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第九百九十二条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第九百九十三条民事主体可以将
    2023-06-22
    362人看过
  • 财产权利属于绝对权利吗
    一、绝对权的概念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等都属于绝对权。二、财产权利属于绝对权利吗财产所有权是物权,只能是特定的一个人享有(或者是有限的几个人共有),其他任何人不能侵犯也不能未经许可随意使用,所以叫做对世权,也就是绝对权,它指一个人的权利合法地对抗世界上所有其它非产权人,其它非产权人都无权处分,所以是一种绝对的关系,当然就是绝对法律关系了。三、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区别1、绝对权的义务人不特定;相对权的义务人特定。2、绝对权的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对应,权利人享有权利但无义务,义务人负有义务但不因此而享有
    2023-05-06
    365人看过
  • 探析亲属权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认识到亲属权中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亲属权的外部关系是一个绝对的关系,内部关系是一个相对性的关系。亲属权既有对世性,也有对人性。亲属权的外部关系是一个绝对的关系。绝对权说的是该亲属关系的绝对权地位,排除其他的人的这种身份地位关系,权利人与其他人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关系,其他的任何人都对权利人负有不可侵犯的义务。亲属权作为对世性的权利,权利人是特定的相对应的亲属,权利人享有的权利,是表明特定亲属之间的特定身份地位,并通过这种亲属的身份地位使权利主体对特定亲属之间的身份利益的绝对占有和支配。亲属权作为对世性的权利,义务人是特定亲属之外的其他任何人,负担的义务是对特定亲属身份地位的尊重,并对特定亲属之间的身份利益的不得侵犯。这种对世性的权利具有公开性的特点,并且是法定的公开性。通过户籍管理或者一起居住生活达到了公开目的,它对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确立了一种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规则。正
    2023-04-17
    446人看过
  • 对于抗辩权的三种类型是什么?
    1、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的延续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而并不是消灭其请求权。因此,它的作用仅在于阻却,而不是消灭。2、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3、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
    2023-04-10
    82人看过
  • 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区别与联系
    依民事权利的效力所及义务人的范围为标准而划分。绝对权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故又称对世权。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利等支配权均属绝对权。相对权的义务人是特定的少数人。相对权的效力仅仅及于特定的义务人,故又称对人权。债权就是典型的相对权。两者的区别:1.绝对权的义务人不特定;相对权的义务人特定。2.绝对权的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对应,权利人享有权利但无义务,义务人负有义务但不因此而享有权利;在相对权的法律关系中,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相对性。3.绝对权具有排他性,在遭受侵害时可以针对任何第三人提出主张与提起诉讼;但相对权只能是针对特定人产生效力的权利。4.绝对权大多是公开的,故适用权利公示原则,并应当受到侵权法的保护;相对权都是一种不公开的权利,仅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故不具有公示性,所以债权人一般不得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5.绝对权受到侵害,其救济方法首先要考虑恢复原状,而后才是
    2023-06-08
    63人看过
  • 抵销权是否属于合同中的抗辩权
    抵销权不属于抗辩权而属于形成权。抵销可以构成永久性抗辩,是说抵销后可以以此对请求权形成抗辩。抵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的变化限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且符合形成权的两条规则,因此抵销权属于形成权。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种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抵销权是否属于抗辩权1、抵销权不属于抗辩权。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有不依破产程序以破产债权在破产分配前相互抵销的权利,是属于形成权的一种。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
    2023-08-10
    174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在什么情况下属于什么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的情形存在时,在对方没有对待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债务。不安抗辩权的起源: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的一个概念,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等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对不安抗辩权制度均作了专门规定。我国原来没有不安抗辩权方面的法律规定。是在借鉴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同时吸收了英美法中默示违约制度的合理因素,
    2023-07-23
    371人看过
  • 民法上的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含义
    根据民事权利效力所涉及的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的权利,即除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均对权利人承担义务。如物权关系中,物权人之外的一切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行使对物的支配权利。属于绝对权的还包括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相对权是指其效力仅仅及于特定相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绝对权与相对权有以下区别:(一)绝对权的义务主体为不特定的人,即受绝对权约束的是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例如,所有权的义务主体是所有人之外的一切人,即一切人均对所有人承担义务)。因此,绝对权又被称为对世权。相对权的义务主体为特定的相对方当事人,即受相对权约束的仅仅是特定的义务主体(例如,债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债务人,仅只债务人才能受债权强制力的约束)。因此,相对权又被称为对人权。但绝对权与相对权的这一区别仅仅具有相对性。相对权如果遭受义务人之外的其他人的侵犯,权利人同样有权请求
    2023-06-08
    437人看过
  •  公司股权控制权:绝对控股权与相对控股权
    该段内容介绍了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绝对控股和控股权的定义。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的50%以上,而控股权是指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绝对控股是指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的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控股权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百分之五十,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绝 对 控 股 权 与 控 股 权 的 定 义 及 区 别绝对控股权和控股权是公司股权结构中两个重要的概念。控股权是指一个公司中握有控制权的股权比例,也就是可以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政策的股权比例。而绝对控股权则是指一个公司中握有绝对控制权的股权比例,也就是可以完全支配公司经营方针和政策的股权比例。控股权和绝对控股权之间的区别在于,控股
    2023-09-03
    256人看过
  • 抗辩权是否属于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属于抗辩权。一旦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仍然享有提起诉讼并且获得胜诉判决的权利,只是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作为不履行债务的抗辩,则债权人便不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实现债权。一、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是否能起诉?是否会胜诉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可以起诉,但对方要求的不能胜诉。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人民法院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保护的权利,即胜诉的权利消灭,但仍然享有提起诉讼的起诉权。但如果案件的被告以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败诉的,法院一般是会接受请求的。二、违约金受主债权诉讼时效影响吗民法典规定,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人可以主张违约金,但债务人有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023-03-10
    189人看过
  • 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什么的权利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法律规定的抗辩权种类有:1、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2、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3、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除了上述履行抗辩权外,法律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一、先履行抗辩权和后
    2023-03-05
    48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综述抗辩权是绝对权还是相对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19
      抗辩权是相对权。抗辩权的客体则是他人的请求权,这是由抗辩权的作用所决定的,因为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请求权的一项权利,其行使的结果是他人的请求权暂时或永久地不能实现权利。
    • 抗辩权是相对权还是绝对权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09
      一、抗辩权是相对权还是绝对权抗辩权是相对权。抗辩权是对相对人的给付请求予以拒绝的权利,即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 抗辩权是否属于相对权,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3
      抗辩权是相对权。抗辩权的客体则是他人的请求权,这是由抗辩权的作用所决定的,因为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请求权的一项权利,其行使的结果是他人的请求权暂时或永久地不能实现权利。
    • 2023抗辩权是相对权还是超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9
      抗辩权是相对权。抗辩权的客体则是他人的请求权,这是由抗辩权的作用所决定的,因为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请求权的一项权利,其行使的结果是他人的请求权暂时或永久地不能实现权利。
    • 抗辩权的绝对权有几种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8
      抗辩权和绝对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抗辩权是对相对人的给付请求予以拒绝的权利,即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例如,合同关系中,应当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拒绝相对方要求其履行义务的请求。抗辩权主要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先诉抗辩权等。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