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异议审理中,执行案件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50:14 220 人看过

一、案件执行异议审理中,执行案件如何处理

案件执行异议审理中,执行案件的处理方式是由法院在审查之后做出是否需要审理的决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

根据最高法院《执行程序解释》第18条、第22条对于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作出了专属管辖的规定,即“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在适用上述原则确定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委托执行的案件,涉及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最终采取执行措施的法院管辖。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由执行法院管辖,是本着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法院审理的两便原则确定的。

2.在执行竞合的情况下,多个法院对执行标的物均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向最先采取执行措施的法院提起异议之诉。被执行人有可能在多个生效判决中承担债务,因此可能系多个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物可能被多次查封,在多次查封时,应以首先对争议执行标的物采取措施的法院为执行异议之诉的管辖法院。

三、执行异议是在执行过程中针对哪种情况提出

1.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提出

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是指本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例如,人民法院执行员在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时,没有作出裁定,被执行人认为其行为违法,这种情况就是执行异议;

2.对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提出

即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案外人是指本案当事人以外的人。例如,人民法院执行员根据王某申请,查封、变卖李某家中一台电脑时,赵某得知后提出:这台电脑不是李某的,而是自己暂存在李某家的,并拿出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也是执行异议。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或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的,叫执行异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2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何谓执行不能?如何处理执行不能案件
    一、何谓执行不能?如何处理执行不能案件?1、“执行不能”是指因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造成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简单来说,“执行不能”是被执行人“无钱可还”。2、遇到“执行不能”一是继续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以随时与法院、法官联系,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二是继续终本案件财产查控。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都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定期查询及现场调查等方式查询被执行人财产,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系统会反馈提醒执行法院。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的,法院会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
    2023-12-05
    315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执行法院审理案件范围
    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是执行法院。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执行法律关系纷繁复杂,执行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在所难免,救济与侵害理应相伴相随。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执行救济,是执行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执行异议之诉超过15天怎么办依据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所以执行异议不是最长15天,而是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2023-07-07
    469人看过
  • 执行异议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要依具体案件参考: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023-06-13
    250人看过
  • 如何处理当中人在执行中自行和解的案件
    如何处理当中人在执行中自行和解的案件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若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或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或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一、劳动仲裁怎么和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先协商解决,先期协商不成,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仍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协商达成和解,应当签订和解协议,并按其约定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性,任何一方事后反悔,另一方均无法凭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仍然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权利。二、如何解决建设工程纠纷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相了解的基础上,协商、妥
    2023-04-11
    109人看过
  • 如何审理执行异议之诉
    对执行异议的审理,应当根据以下程序进行:1、法院在接受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后,首先要对执行异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2、然后需要对异议的理由成立与否进行审查;3、最后由三名以上执行员合议讨论,并应报经院长批准。法律规定如果案件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如何确定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职能分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在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与作为执行依据的原生效法律文书无关。因此,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在人民法院内部的职能分工,并不取决于原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关系,而应当根据案外人提出阻却执行的实体权利的性质及法律关系,由相应的审判庭进行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
    2023-08-04
    467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失踪执行案件如何处理流程
    一、申请执行人失踪执行案件如何处理流程1.债务人失踪的执行案件,应当由法院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并视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但是执行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不能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2.如果申请执行人失踪,其并不影响执行程序。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存款、车辆、房屋等。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不需要找到被执行人。3.如果法院经调查未发现被执行财产,也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的,法院会终结本次的执行程序。待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或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执行时间不受限制。二、申请执行人失踪执行案件怎么写1.标题:明确标注为“申请执行人失踪执行案件申请书”或“申请执行人失踪执行案件报告”。2.申请执行人信息:(1)申请执行人的全名、联系方式和住址。(2)如果申请执行人有代理人,应提供代理人的相关信息。3.被执
    2024-01-25
    279人看过
  •  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刑事案件的中止执行
    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犯罪行为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就会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中止民事案件,等待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再继续审理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属于一般法定的民事案件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无法参加诉讼,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诉讼。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犯罪行为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就会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中止民事案件,等待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再继续审理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属于一般法定的民事案件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无法参加诉讼,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诉讼。 【 审 判 程 序 】 刑 事 案 件 中 民 事 案 件 中 止 审 理 的 程 序 与 救 济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的程序地位,中止审理程序的行使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诸多原因,如程序不当、法律认识不足等,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程序容易引发
    2023-09-02
    93人看过
  • 执行案件再审受理后怎么处理
    一、执行案件再审受理后怎么处理1.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按照再审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提审、指定再审或自行再审的裁定,该裁定中还应包括中止原裁判执行的内容。决定再审后,是中止原裁判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裁判。2.另行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对再审案件进行审理,必须采用合议制,不能采用独任制,即必须由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审理。3.依原审程序进行审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按再审程序提审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
    2024-02-27
    385人看过
  • 民事案件执行异议不影响执行吗
    执行异议可能会影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申请执行异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有关证据材料。(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在立案时异议人需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保证法律文书的准确送达。二、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执行异议?(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
    2023-06-23
    430人看过
  • 执行异议案件怎么收费
    一、执行异议案件诉讼费用这个没有具体规定,但要综合分析: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在第一编总则的第十一章诉讼费用里)第三款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据此,国务院颁行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其第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该办法在第二章规定了诉讼费用交纳范围,在第三章规定了诉讼费用交纳标准。二、国务院这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以国务院令(第481号)的形式公布的,其法源位阶为行政法规。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对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有拘束力,亦即法院司法过程中应贯彻执行行政法规。三、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关于执行异议之规定,执行异议的要件可简要归纳如下:1、提出异议的主体:包括执行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还有案外人,这三类人。2、异议针对的事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是针对法院的执行行为(225条
    2023-03-29
    179人看过
  • 执行异议案件送达期限
    执行异议申请法院裁定期限法院必须在收到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书之日起15日之内,以裁定书的形式给当事人答复。《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23-06-13
    427人看过
  • 执行异议审查超期要如何处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规定对终结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终结执行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未收到法律文书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终结执行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批复发布前终结执行的,自批复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超出该期限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异议审查异议审查是指针对有关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或建议而启动的对某一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的一种审查方式。异议审查方式把立法工作置于全社会经常而有效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发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
    2023-06-13
    372人看过
  • 集体执行异议案件如何写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xxxxxx申请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xxxxxx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xxxxxx申请事项请求xx省xx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拍卖裁定。事实与理由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执字第xxx号执行裁定,裁定冻结、扣划申请人在银行的存款xxxx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并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执字第xxx号查封令,查封了申请人在xxxxx的房屋一处(证号:xxxxx),并决定于xx月xx日进行拍卖。现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提出异议。根据该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申请人已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xx民初字第x
    2023-06-13
    127人看过
  • 如何处理法院不执行劳动案件
    我的劳动争议已经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一审和二审审理。我在二审中胜诉,允许原用人单位赔偿我经济损失,并以违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共计5万余元。该案已判刑三年,但尚未执行。对方是国有企业。我该怎么办?另外,我的损失赔偿金是以扣除我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为基础的吗?我不知道你是否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你可能已经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最后期限。如果你提出申请,你可以要求负责执行的法院告知你不执行的依据和理由。企业因无力支付等原因,应当裁定暂停或者终止执行。无论如何,应该有一个声明。建议你先听听法院执行法庭的陈述。如果理由合理,那么你可以看看理由是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你可以向上级法院信访部门举报
    2023-05-07
    32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被执行人提出,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之后,执行异议的案件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之后,原来将要执行就成了不执行,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就无意义了。告知被执行人,让其申请撤销异议。
    • 如何处理在破产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10
      1. 如果在相关法院没有宣布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状态的决定,执行机关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启动恢复执行的程序。这表明在尚未触发破产程序的前提下,执行机关仍然有权继续推进执行程序,以期成功收回欠款。 2. 如果相关法院作出宣告破产的裁决,执行机关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将案件裁定为终结执行。这就意味着一旦破产程序正式启动,除了与破产相关的执行程序之外,所有针对被执行人的民事执行以及财产保全措施均需立即停
    • 如何办理执行异议立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30
      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执行异议的含义是指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怎么立案要看具体的情况: 对于案外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和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案件,法院可不再区分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而是由执行法院统一进行审查,既审查执行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还要审查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但制作裁定书时应当写明对执行行为是否违法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如果案外人不服对执行标的异议的决定则不能申请复议,而
    • 法院执行案外人异议之诉案件的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3-21
      [案情] 2006年11月28日,公司A与公司B签订租赁合同,公司A将部分厂房及设备出租给公司B使用。2007年10月17日,公司A起诉至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公司B支付租金5万元并承担违约金10万元,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公司B的缝纫机98台。10月18日,法院裁定查封了公司B从租用公司A厂房内搬出并已存放于公司C的缝纫设备54台和存放于纳佳公司的缝纫设备44台。同年11月27日,法
    • 案件执行过程中能否提出执行异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的意见。提出执行异议是案外人维护自己合法民事权益的一种手段。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应提交书面形式执行异议申请书,同时应当符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