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其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8、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
9、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
10、下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人民法院对上述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情形的处理方式
(一)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二)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三)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法院应当受理。
(四)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诉讼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的,法院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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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81、按照行政诉讼的要求,归属于行政诉讼 2、按照法律法规,彼此被告方达到书面形式仲裁协议申请劳动仲裁、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告之上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按照法律法规,理应由别的行政单位解决的异议,告之上诉人向相关行政单位申请办理处理; 4、对不属于该院所管的案子,告之上诉人向有地域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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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受理民事案件的情形有哪些,法院不予受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4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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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01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如没有明确的被告、不合格的原告等法院不予受理;依法不得在一定期限内起诉的案件,在此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允许离婚和调解好的离婚案件,判决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