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承诺如何转化为新要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8:23:18 496 人看过

承诺转化为新要约的方式有:

1、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延迟到达的,为新要约,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一、要约合同成立时间是多久?

1、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要约的有效期的,受要约人应当遵守该期限。明确规定承诺期限的,则在该期限内,受要约人的承诺应当到达要约人始为有效。要约有效期,应当视为承诺期间,但一般的,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的,该承诺应当为有效。而非以到达要约人为要求。承诺期限可以是一定时间,也可以确定为到某日为终止。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2、未约定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二、怎么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个有效的要约包括:1、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三、承诺的迟延与迟到有哪些区别

承诺的迟延与迟到有以下区别:

1、承诺延迟和迟到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承诺期内做出;

2、承诺的延迟由被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作出承诺。除及时通知被要约人承诺有效外,延迟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3、承诺迟到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内发出承诺,并能根据正常情况及时到达要约人。但由于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被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承诺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如何判定要约附承诺期限
    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因为超过承诺期限,则要约失效,在此期限内作出的承诺才是有效的承诺。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如果是口头要约,则按照一般的法律规定,必须即时承诺才有效。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一、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怎样订立《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第22条规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承包经营合同
    2023-03-08
    347人看过
  • 如何认定受要约人在承诺中修改了原要约条款后的承诺的效力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必须与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但在解释上,也并非铁板一块。因为现实中的承诺往往不是简单地回答“是”或者“同意”,承诺是否与要约完全一致,也是需要进行判断的。形式上虽然承诺对要约内容有变更,但实质上并没有变更的,仍然可以认为与要约一致,承诺仍为有效。比如就要约的主要内容意思一致,仅就要约的附随事项附以条件或者为其他变更,承诺仍为有效。或者形式上虽为一个要约,实质上有数个要约时,例如对于出卖数个独立或者一定数量的代替物的要约,可以对其中一部分承诺。要约实
    2023-03-03
    178人看过
  • 承诺书违约后责任如何承担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3-08-18
    211人看过
  • 如何鉴别要约邀请与邀约承诺?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以下几点:第一,是否具有约束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在邀请对方时不具有约束力;第二,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不同。要约要求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而要约邀请可以不明确;第三,对象不同。要约针对的对象要具体,而要约邀请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
    2023-07-16
    151人看过
  • 承诺、承诺方式和承诺期间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2023-06-09
    405人看过
  • 公交车的要约承诺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一般的客运合同以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为合同成立的要件,按照公交车的交易习惯,不提前预售某班次车辆的车票,而是乘客先上车,然后再购票或自动投币,这一习惯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一般客运合同乘客提前购票、持票上车的规定显然不同,故不应再以承运人交付票证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公交车的运输线路、停车地点、车票价格相对固定且为公众所知晓,这些即可成为公交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乘车人和公交公司在均明知上述内容的情况下,乘车人乘坐公交车,其招手要求停车即是作出要乘坐该路车的意思表示,应是一种要约行为,司机在看到乘车人的意思表示后停车允许其上车,应是对要约作出的承诺,双方的客运合同即可成立。
    2023-06-15
    332人看过
  • 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承诺期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要约的有效期的,受要约人应当遵守该期限。明确规定承诺期限的,则在该期限内,受要约人的承诺应当到达要约人始为有效。要约有效期,应当视为承诺期间,但一般的,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的,该承诺应当为有效。而非以到达要约人为要求。承诺期限可以是一定时间,也可以确定为到某日为终止。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一、要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包括要约的存续期间,也就是指要约可在多长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具体来说,如果要约没有明确规定该要约的存续期限,则应区分
    2023-04-06
    292人看过
  • 以书信为依据的要约承诺期限如何计算?
    对以信件或者电报等作出的要约的承诺期限计算方法主要有:1.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2.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3.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受要约人的承诺期限1、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应按照哪些规定到达呢?第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2、第二十四条规定:要约以电报或者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电报交发之日或者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
    2023-07-04
    414人看过
  • 承诺承诺中承诺具体指什么
    承诺的方式具体指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其中明示的方式主要包括通知的方式,承诺人可以口头通知或者书面通知要约人;而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也可以以行为的方式默示地作出承诺。一、要约、要约邀请要约承诺存在着法律效力吗要约和要约承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而对于要约邀请是不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1、要约的效力。《民法典》第482条规定:“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额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2、承诺的效力。承
    2023-03-11
    105人看过
  • 承诺迟延了如何处理以及承诺迟延与承诺迟到的区别
    一、承诺迟延了如何处理承诺迟延了的处理是,原要约失效,视为新要约。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此时承诺虽然迟延了,依然可以视为有效的承诺。其它情形的迟延承诺,不能视为有效承诺,而是被认定为一个新的要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二、承诺迟延与承诺迟到的区别承诺迟延与承诺迟到的区别关键是是否在承诺期内做出。承诺的迟延是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承诺的迟到是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
    2023-04-14
    313人看过
  • 创新承诺形式,开展承诺内容
    我市在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过程中,积极在农村党员干部中推行为民服务承诺制,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和村党组织、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村党组织书记引领村两委班子中的党员,带头做出承诺并兑现承诺,督促普通党员按照承诺事项一一兑现承诺。在党组织的带领下,广大农村党员也积极做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特长选择具体承诺事项,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目前,全市70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了为民服务承诺制,广大群众从承诺中切实感受到了党组织和党员的新变化。一、临江市落实承诺制的主要做法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为民服务承诺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书面的形式居多,比如党员记事卡活动,填写承诺表,村党支部大会公开承诺,公众场合公开承诺,弱势群体救助机制等形式。总的来看,有以下几种做法:——农村党员干部创业示范岗。为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增强集体经济基础,六道沟镇西马村党支部公开承诺,调整资金投向,拿出一部分资金,引进五味子种
    2023-06-09
    403人看过
  • 正式承诺期限与约定承诺期限以哪个为准?
    法定的承诺期限与约定承诺期限,以后者为准。如果要约中约定了期限,承诺应在该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期限,并且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则承诺应即时作出;如果要约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则承诺需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一、怎样认定作出承诺并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时生效。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第一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承诺期限未确定的,承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立即作出承诺;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二、承诺不得撤回的情形有哪些?承诺已经到达要约人的,承诺不得撤回。如果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也可以视为撤回承诺;如果承诺是以对话的方式作出,承诺不得撤
    2023-04-12
    127人看过
  • 承诺是什么意思,承诺和要约区别在哪
    一、承诺是什么意思,承诺和要约区别在哪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承诺是指对要约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一)意思表示要件不同:1、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二)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二、要约和承诺是否可以撤回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承诺没有撤销制度
    2023-06-04
    364人看过
  • (2) 承诺签署是否为签署承诺书?
    承诺书一般是签订。法律要求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只要承诺人在书写承诺书的时候,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承诺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农村拆迁要签承诺书吗农村拆迁需要签订承诺书。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国家实施征收项目,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组织实施,街道办、村委会、拆迁公司等都是不具备征收资格,无权组织实施征收。所以,如果签订协议主体本身不具有征收资格,合同无效。拆迁方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应当严格按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方案、拆迁计划进行拆迁,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所签订的拆迁协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应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
    2023-07-07
    28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如何把要约转化为承诺?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0
      将承诺转化为新要约的方式有: 1、被要约人承诺延迟到达的,为新要约,但被要约人及时通知被要约人承诺有效的除外; 2、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 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承诺的处理,承诺怎么转化为新要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承诺的处理:承诺如果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此时,不能构成承诺而应该视为新的要约。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法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为这些条款是未来合同内容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这些条款,未来的合同便不能成立。因此,当这些变更后的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并不能成立,必须等到原要约人无条件同意这些经
    • 承诺承诺违背的受要约人将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3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根据这一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有两种处理结果:一是承诺无效,视为新要约。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二是承诺有效。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如果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则该承诺有效。
    • 要约承诺要约承诺有什么价值?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09
      要约的价值在于属于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价值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当满足内容具体确定、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如何区分承诺与要约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30
      一、含义不同: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意思表示不同: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要约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只有经相对人的承诺,才能达到要约人的目的——订立合同。 三、对象不同: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