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杳无音讯,而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应当这样离婚:1、一方杳无音讯的时间已满2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为失踪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失踪条件的,应当宣告失踪;2、然后再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发现对方是被宣告失踪的,应当准予离婚,出具离婚判决书。
一方不愿意离婚该如何离婚
首先得看夫妻中的一方因何想要离婚,是对方有了什么过错行为还是只是单纯的不想继续婚姻关系了,如果是对方有了什么过错行为但是却不想离婚的话,你可以搜查出对方实施此行为的证据,然后进行诉讼离婚,这样胜算会比较大,如果只是单纯的不想继续婚姻关系的话,可以直接进行诉讼,证明夫妻双方的婚姻确以破裂。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会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照顾,看双方的经济、生活等条件决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对方失踪,如何解决想要离婚的问题?
159人看过
-
离婚的问题,如何解决一方失踪的情况
103人看过
-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考虑离婚,该如何应对?
395人看过
-
离婚后女方消失无踪,不闻不问,如何应对?
51人看过
-
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失踪一方问题
110人看过
-
如何办理离婚一方失踪请问一下
219人看过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
怎样解决离婚后对方失踪的问题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13对方失踪的,可以通过一下两种方式离婚: 1、直接诉讼离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2、申请宣告失踪。如果失踪者下落不明满2年,可以向对方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判决生效后,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方失踪如何离婚,一方对方不应诉怎么办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
-
失踪怎么办,一方失踪如何离婚,一方失踪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法律对上述问题没有规定,但对宣告失踪有明确的规定,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宣告失踪生效期为三个月,合计计算,至少两年三个月以后方可提出离婚。一【《民诉法》对申请宣告失踪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二【《民诉法》对宣告失踪公告期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
-
离婚人口失踪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30人口失踪两年后,凭报警回执或失踪人口证明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
-
一方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如何处理,一方失踪离婚如何处理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3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