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属于什么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22:05:08 147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属于民商事程序法。其作用具体如下:

1、是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出来的;

2、为当事人提供一套科学、系统、明确的仲裁程序规则,便于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程序中使用和遵循,以迅速、有效地解决纠纷;

3、为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受理、审理和裁决当事人提交仲裁的纠纷提供使用的程序规则,使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能够得到公正及时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如下:

1、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

2、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

3、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

1、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放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2、是行政争议不能裁决。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外国法律规定这类纠纷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仲裁法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1、协议仲裁制度。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意愿的体现,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以及仲裁庭对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制度。

2、或裁或审制度。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两者之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选择其一加以采用。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

3、一裁终局制度。我国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法》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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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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