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代理比较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02:57 186 人看过

本文对隐名代理进行了细致的比较研究:先介绍了两大法系关于隐名代理的不同法律规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其不同的法理基础;又介绍了国际公约对隐名代理的规定,反映了当前国际立法的趋势;接着对我国的间接代理立法现状及其弊端进行了分析论证;最后水到渠成地提出了笔者的观点:在大胆借鉴英美法系隐名代理制度的同时,较好地保持我国民法体系的完整。

关键字:隐名代理间接代理行纪外贸代理制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商品交换日益频繁,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分工愈加精细,各种市场主体在时间、精力、能力等方面均感力不从心,不可能事必躬亲,因此商品流转等民事活动更多地依靠代理人来完成。为适应这一现实需要,各国代理制度的立法也日臻完备。但也应看到,各国的代理立法又迥然相异,比如大陆法系有间接代理制度,而英美法系却规定了隐名代理制度。本文拟从两大法系这一功能相似的法律制度出发,通过细致的比较研究,揭示其利弊,以为我国的代理立法提供一管之见。

一、两大法系关于隐名代理的不同法律规制。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代理进行不同的分类。大陆法系按照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谁直接承受为标准,将代理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而英美法系以代理人是否披露被代理人为尺度,将代理分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可以说,在功能上,大陆法系的间接代理与英美法系的隐名代理很相似,但它们的划分标准却是截然不同的。

1.大陆法系的间接代理制度。

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间接代理的明文规定,间接代理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提法,其原因在于大陆法系严密的法律行为制度。大陆法系民法上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任何人不得擅自为他人设定权利和义务,而代理的独特性就在于法律行为人与法律后果承受人不一致。出于交易安全的考虑,大陆法规定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也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然而法律的这种规定却与现实生活的需要发生了矛盾。在民事交往中,代理人由于各种原因不愿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如有时代理人担心揭示被代理人的姓名后,第三人直接与被代理人接触洽谈,从而使其遭受损失或失业;有时第三人只愿与代理人进行交易,而不愿与被代理人交易等。法律关于直接代理的规定并不能对这些情况作出调整,于是有学者主张代理不必以揭示被代理人的名义为必要,因为代理的实质在于为被代理人计算,「1」如果拘泥于代理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往往会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其实,大陆法系早就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并经过长期实践,设计了行纪制度,以对这一法律漏洞进行调整。在行纪制度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种市场活动,其活动的法律效果间接地归属于委托人。有的学者认为行纪就是英美法系所谓的隐名代理,既然有了行纪制度,就没有必要再规定间接代理,以免重复之嫌。我认为此观点有待商榷。行纪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行纪人对其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而间接代理(Indirektemittelbarestellreretng)者,指代理人以自己之名义,为本人之计算,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而以效果移转于本人之代理也。「2」依笔者之见,行纪和间接代理在法律构成和运行机理方面存在着以下差异:①受托方的称谓及资格不同。在行纪关系中,受托方称行纪人,且行纪人只限于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如信托商店、寄售商店、贸易货栈、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日用品调剂商店等。「3」可见,大陆法系对行纪人的资格有着很严格的规定,只有经批准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才能从事行纪活动。而间接代理的受托方称代理人,既包括行纪人,也包括不具有行纪身份的人,其主体范围远远大于行纪。②行纪行为是有偿的,而且行纪人具有盈利的目的;而间接代理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因此有关间接代理的一些重要原则,如优势责任原则不能适用于行纪关系。③行纪人须承担特殊的义务,如德、日、法等国家的商法都规定行纪人负有如下义务:遵照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应以普通商人的注意做好交易;应尽心尽力保管好寄托的商品;应将行纪交易行为所收取的商品交付委托人。而对间接代理人却没有这些特殊义务的要求。由此可见,在大陆法系由于行纪的专门职业化和营利性质,而导致了其适用面的狭窄,对许多新出现的民商事关系无力调整,这一法律空白急需能与英美法系的隐名代理相媲美的间接代理制度去填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9: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违约金比例的比较研究
    违约金比例一般是合同价款的30%。具体而言,违约金一般先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来判决,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医保报销的比例是多少?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2023-07-05
    284人看过
  • 过失危险犯比较研究
    「英文摘要」Boththedangersorceandthelevelofdangerincreasesharplyalongwiththedevelopmentofsocietyandwidespreadtilizingofmodenscienceandtechnology.Althoghtheactthatmakesotherslifeandheathyandsignificantpropertyinaserioslydengerosstatehasbeenlegislatedcriminallyinordertosavethesocietyfromdamage,controversiesstillexistintheory.Moreover,therearesomeshortcomingsintheligislationabotinvolntarydengeroscrimeinors
    2023-06-01
    182人看过
  • 保险诈骗罪比较研究
    如果说事件发生的危险促进了保险事业的发展,那么,保险事业的发展也进一步诱使着一些对金钱异常渴望、道德沦丧、人性泯灭的不法之徒不惜以杀人、放火为手段实施保险诈骗犯罪。以保险金为对象的诈骗犯罪,在中,可谓是传统犯罪。可以这样说,保险诈骗罪的历史几乎与保险业一样古老并且与保险事业同步发展。中国原刑法中没有规定保险诈骗罪,然而,随着中国保险事业的蓬勃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中国保险制度上的一些漏洞进行保险诈骗活动。这类行为所诈骗的保险金额一般都比较大,一旦得逞,不仅严重扰乱了保险业的发展进而危及人民所享有的保险福利,而且还会给国家造成重大的损失。为了遏制该类犯罪行为的上升趋势,为司法机关惩治这类犯罪提供有力武器,同时也为了配合《保险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在该决定中增设了保险诈骗罪,1997年修订刑法时把本罪收入新刑法,从而为打击破坏保险秩序的保险诈骗罪提
    2023-04-23
    481人看过
  • 专业鉴定的比较研究
    1、法国的鉴定人名册制度由于法国民事诉讼法中采用书面证据优先原则,而且法国民事诉讼中存在预审制度,作出判决的法官并不直接进行证据调查。所以,法国在诉讼传统上就经常采用鉴定手段进行事实认定。因此,日本有学者认为:法国民事诉讼中鉴定人在事实认定和纠纷处理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是无可置疑的。在法国,鉴定是由当事人申请或由法官依职权而采取的。最高法院办公厅每年制作全国性鉴定人名册,各上诉法院也可按不同专业作成鉴定人名单,公布所列的自然人和法人作为鉴定人,法院通常从中指定具体诉讼中的鉴定人。鉴定人登入名册或被删除的程序由行政规章予以规定。鉴定人在程序上通常是借助调查,形成书面意见结论后提交法院,该意见结论在诉讼上即可构成案件记录的内容之一,由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进行质疑、辩论,然后由法院根据情况作出判决。根据巴黎法院律师,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名誉主席保尔·马特里的论述:在工业产权案件中可能采用的预审
    2023-06-06
    460人看过
  • 破产原因立法比较研究
    一引言破产原因是指就债务人存在的,能够对债务人宣告破产的原因和根据。因为它是衡量债务人是否陷入破产的界限,故又称为破产界限。破产原因的存在与否是判断破产申请能否成立、法院能否受理申请以及能否作出破产宣告的重要依据。破产原因的存在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前提。各国关于破产原因的立法大致可归结为列举主义和抽象主义(又称概括主义)两种体例。前者是对债务人应受破产宣告的事实一一列举,并称之为“破产行为”,只要债务人具有这些行为之一,即可据以提出破产申请,开始破产程序;后者是将债务人应受破产宣告的事实抽象为一个或几个法学范畴,并称之为“破产原因”,对它们的具体表现行为则不作一列举。英美法系立法惯常采用列举主义,大陆法系则历来采用抽象主义。正如有些学者所言,列举主义与概括主义的分野,实际上反映着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前者是对归纳思维模式的运用,后者则是对演绎思维模式的运用。如同两种思维模式各有优势和局限一样,两
    2023-04-21
    172人看过
  • 合同和协议的比较研究
    具体来说,合同和协议的区别如下:在法律上,合同比协议更加有说服力;合同会写得比较清楚,且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属于合同的;协议的内容基本写得都不详细,如果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叫其为合同,而是协议;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前提,合同是协议的具体化,而且合同还可以进行协议补充。担保合同的效力与“主合同”有何区别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
    2023-07-07
    111人看过
  • 缓刑与管制的比较研究
    虽然管制属于开放式刑罚,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刑,就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必须切实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轻处罚。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罚,只是有条件不执行的刑罚方式。虽然也在具体执行中,但这种执行不是刑罚的具体执行,只是侦查方式。其功能是“罚而不罚”,即犯罪分子虽已被判处特定刑罚,但刑罚尚未实际执行,通过缓刑侦查,达到刑罚执行的效果。&&&判管制和缓刑哪个更好从法律属性上讲,缓刑的适用比管制还要轻得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在此期间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而被判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缓刑相对较好一些。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虽然
    2023-07-02
    338人看过
  • 诉讼和复议的比较研究
    1、申请主体不同:复议的申请主体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而诉讼的申请主体是上一级人民法院。2、申请程序不同:复议是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而诉讼是重新审判的活动。3、诉求内容不同:复议是对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而诉讼是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1.是诉讼主体不同。刑事诉讼法涉及公、检、法等数家司法机关,当事人为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而民诉法仅有人民法院一家诉讼主体,当事人有原告、被告及第三人。2.是诉讼原则不同。3.是证据制度不同。4.是强制措施的种类不一;5.是诉讼程序复杂程度不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公安行政复议机构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予以受理;(二)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制发《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三)符
    2023-07-06
    415人看过
  • 有限合伙章程比较研究
    有限合伙在美国风险投资中取得的巨大成功,使得近年来我国建立有限合伙制度的呼声愈来愈高。国内相继有关于有限合伙的地方规章出台。通过对依地方规章成立的有限合伙的章程与公司、一般合伙的相关章程规定,以及不同地方规章的不同规定的比较研究。认为:在有限合伙中,应该允许法人成为普通合伙人,并对合伙人数量做出限制;取消对于出资额及出资形式的限制;对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对有限合伙组织的运作进行特殊限制;在章程中具体约定有限合伙的解散与公司化转化等。并指出地方规章这种立法形式的不足之处,对这种地方规章超越法律的做法提出质疑。
    2023-04-24
    306人看过
  • 中美CPA职业风险比较研究
    [摘要]CPA职业(注册会计师)风险主要有道德风险、行为风险和法律风险。道德风险与行为风险总是相伴相随。中美CPA风险来自于不同的方面。牢固树立并全面实施职业谨慎和职业怀疑理念,加强受托责任意识,是防范职业风险的根本。[关键词]中美CPA;职业风险;类型;启示中美CPA(注册会计师)职业范围大体上都分为鉴证业务和非鉴证业务。但是由于两国间历史、文化、法律环境不同,职业风险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表现。一、中美CPA职业风险比较分析(一)美国CPA职业风险表现分析通常情况下,CPA职业风险主要有道德风险、行为风险、法律风险等。美国的CPA职业经过长期的发展,各方面都已经趋于成熟。在风险的形成中客观因素起了重要作用,职业自身发展的缺陷、审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完善的职业准则体系辅之以公众强烈的保护意识,常使CPA陷入法律诉讼。由于美国的股份公司发达,金融资本市场完善,公众投资意识强,上市公司的业绩
    2023-06-07
    219人看过
  • 拆迁安置方式的比较研究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1、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分别为:(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2、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
    2023-07-07
    460人看过
  • 房产继承方式的比较研究
    房地产继承有三种方式:1、自行提供材料如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到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2、持法院生效文件,如判决书、调解书到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3、当事人自愿到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老人去世房产继承方式有哪些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
    2023-07-04
    307人看过
  • 中俄非法经营罪比较研究
    概观世界各国刑事立法,确立非法经营罪的惟中国与俄罗斯。故比较两国刑事立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立法渊源、体系安排、罪名构成、刑罚设置等方面的差异,对我们“管窥蠡测”非法经营罪不无裨益,亦可供刑事立法、司法部门参考。从立法渊源上看,两国刑法的非法经营罪都存在旧法的渊源。中国刑法非法经营罪的创设源自对1979年刑法投机倒把罪的分解。作为一个大“口袋罪”,投机倒把罪是1979年刑法确立的一个罪名。刑法修订时采取的办法是:对需要规定的特定领域的犯罪行为尽量分解作出具体规定,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两节,同时以非法经营罪概括其余未尽事项。俄罗斯刑法非法经营罪源自《苏俄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从事禁止的营业”。相较旧法而言,责任条件宽松,限制逐渐放宽;追究刑事责任不再要求事先遭受行政处罚;增加规定必要的犯罪后果——巨大损失;增加规定获得巨额收入的行为构成以及加重责任的构成;取消从事只允许国营
    2023-06-11
    253人看过
  • 居间合同特征的比较研究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有如下特征: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1、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的媒介。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进行居间活动的结果,其目的在于通过居间活动获取报酬。居间人的活动只有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合
    2023-07-05
    28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慈溪考研哪里报名比较靠谱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就到南二环的交警大队车管所(二楼)报名,还要学习理论课的。
    • 郑州硕士研究生在哪里报考比较好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你的出行,就近的考点。跟户口没关系。
    • 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的比较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2
      民事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赋予的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和第三人共同实施的一种民事行为,所产生的结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商事代理是代理人以营利为目的,让商事代理商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自身的名义或者,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提供卖或买的服务,其最终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所有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一种行为。
    • 贵港研究院报名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9
      研究院拆迁的补偿拆迁主要有: 1、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装修费用的补偿。 2、经营损失的补偿。 3、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具体每一项的补偿标准,则
    • 请问哪个代理比较安全?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只要找正规单位做,都是非常安全的。你最需要考虑的是找到服务质量好,值得依赖的公司来做!成都周边有四川瑞方人力,道远,你最需要考虑的不是安全问题,望采纳,金沙,顶呱呱……纯手打在我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