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管辖级别法院的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6:12:24 215 人看过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一、行政处罚作出后不服如何诉讼

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以下规定:

1、起诉时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4、提交起诉状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

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

1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3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另外,行政复议法还对几种情况作出特别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如何确定级别管辖
    一、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如何确定级别管辖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对相关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3)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审行政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二、提起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诉讼当事人,一般为被告,第三人也有权提出。其他诉讼主体或诉讼外主体即使有不同意见,仍不构成法律上的管辖权异议主
    2023-06-19
    14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诉讼的管辖?
    1、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复议案件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九条第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所谓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是指公民被拘留、限制人生自由的地方。如果经过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如何确定一、如果经过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如何确定1、如果经过了行政复议,确定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方法是:(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被告;(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作被告;(3)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为,该组织是被告;(4)委托某一组织作出具体行政
    2023-08-05
    324人看过
  • 诉市级政府的行政诉讼由高院管辖吗
    一、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是什么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则可以向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则根据作出原行为的机关来确定级别管辖。从地域管辖来看,一般应当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经过复议的案件,则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同样可以管辖,如果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则原告所在地及被告所在地同样具有管辖权;不动产案件,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管辖法院确定之后,那么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进行起诉呢?通常,原告应当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时,原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公民起
    2023-03-07
    463人看过
  • 省级被告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我国《行政诉讼法》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规定如下: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的规定,除了法律特别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外,其余所有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有:(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于这两类行政案件的专业技术性强,且专利、海关行政机关的设立大多与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相吻合,因此,法律规定这两类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有利于保证办案质量。(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这类案件中作为当事人一方的行政机关的级别较高,由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专业性、政策性强,影响大,不适合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3)本辖区内重大
    2023-06-02
    24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常识行政诉讼案件的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法院内部各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审级,《行政诉讼法》则分别确定了他们各自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级别管辖的一般标准是: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级别管辖,着重所应把握的是分别归中级、高级以及最高法院管辖的特殊案件。除此之外的行政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类特殊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也是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解决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行政诉
    2023-05-02
    411人看过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确定行政诉讼案件所适用的级别管辖规定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包括什么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具体如下: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是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
    2023-07-29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级别管辖的行政诉讼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9
      在行政诉讼中,根据如下情形确定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即除了法律规定由上级管辖的特殊情形之外,行政案件都应该由基层法院负责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在地域管辖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注意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和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级别管辖上,该法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
    • 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怎么确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
      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至第17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基层人民法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级别管辖的案件种类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至第17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
    • 行政诉讼的法院如何确定, 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可以由哪些法院来管辖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审行政案件一般由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为保证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出台了一个关于行政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其中规定:“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可以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就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三种不同的处理:一是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