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清欠办:
为贯彻8月23日全国、全省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清欠工作开展,根据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第三次联席会议部署,定于10月25日——29日对各地清欠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各地市贯彻8月23日全国、全省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各市、县清欠工作领导机构成立情况;摸清拖欠底数和制定清欠计划情况;
2、重点督查2003年前竣工未结算项目的结算审核开展情况和政府投资工程清欠进展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清欠情况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解决好房地产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通知》(闽建房[2004]83号)的落实执行情况;
3、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对2005年春节前完成2003年以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计划、措施;
4、当前清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清欠工作中的主要做法,防止新欠采取的举措。
二、督查方式
1、听取设区市清欠办工作汇报;
2、查看有关内业资料;
3、抽查已竣工未决算和已竣工决算项目各一个,了解拖欠原因、清欠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督查要求
1、请各设区市清欠办围绕以上督查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2、根据各地清欠目标任务,向督查组提交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工作计划安排;
3、提供投诉举报件登记、处理、反馈情况以及上级督办件的办理情况原始材料。
督查组具体出发时间和人员组成另行电话通知,省清欠办联系人:林桢,联系电话:0591-87546901.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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