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可以是办案人员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4:42:25 168 人看过

行政复议的应诉人员可以作为行政诉讼时相关部门的代表人。另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行政复议范围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一是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二是对民事纠纷的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2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第三人指的是什么人员
    行政复议第三人指的是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行政复议活动中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2024-04-30
    460人看过
  • 有几名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多个申请人对同一事项进行申请的情形,这时候应该怎么样处理呢?难道把所有的申请人都纳入进行政复议程序中吗?今天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这种事情的解决办法。行政复议有多个申请人处理办法《行政复议法》第八条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主体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申请人包括以下几种人:1、公民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分为三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某国国籍的外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无国籍人。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公民在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时,都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
    2023-02-12
    175人看过
  • 被申请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不服可以起诉吗?
    一、被申请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不服可以起诉吗?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15天内向法院起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起诉,视为放弃诉讼权利。《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二、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
    2024-01-24
    289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参加人包括哪些人员
    行政复议的参加人主要包括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和第三人。其中行政机关一般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行政相对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第三人是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一、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什么1、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有关许可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以及对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
    2023-07-27
    162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相关人员有哪些
    在行政复议中与其有关的相关人的范围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影响权利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死亡公民的近亲属;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表人;申请人、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等。一、行政复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起算时间,可分为两种情况:(1)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复议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之日起计算。(2)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或者未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只要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从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
    2023-06-21
    413人看过
  • 不是指定办案人员可以办案吗?
    不是指定办案人员当然是不可以办案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对于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拒绝。不是指定办案人员可以办案吗?的法律依据《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二条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第三条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2022-07-12
    99人看过
  • 河北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水平,建设高素质的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保障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机构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第三条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全省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机构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第四条本省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从事行政复议工作,应当参加全省统一的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考试,取得行政复议人员资格。本省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至少应有2人取得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第五条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考试,由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第六条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其内容为综合法律知识和行政复议实务两部分。第七条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发给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书。第八
    2023-04-24
    293人看过
  • 行政复议案件可以有几个承办人的呢
    行政复议应诉处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对接收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进行登记,填写《行政复议案件登记表》。行政复议申请包括书面申请、口头申请和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以书面方式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接待人员应当核查以下内容:(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行政复议申请书相应增加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列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被申请人的名称;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二)证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的有关材料。1、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该组织合
    2023-03-01
    232人看过
  •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否可以?
    一、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第项规定“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这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必须告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复议,由有复议管辖权的行政主管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活
    2024-01-22
    280人看过
  • 行政复议第三人可以答辩吗
    行政复议第三人
    如果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是可以答辩的。如何理解行政复议第三人行政复议第三人虽不是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但复议结果可能对其合法权益产生损害或影响,因此,建立行政复议第三人制度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维护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正确及时地化解决行政争议的需要。行政复议第三人易产生不同理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一、第三人能否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直接提出行政复议。目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开办零售药店与临近的药店距离不得小于100米。如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了某药店开办的申请,他的临近药店是否可以作为第三人对此行政许可行为提出行政复议呢?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
    2023-06-02
    393人看过
  • 行政拘留人员可以探视吗
    行政拘留是可以探视的,被拘留者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件到公安拘留所会见被拘留者。行政拘留是法定行政机关在短时间内,限制违反行政法的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一、拘留的程序有: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二、拘留的条
    2023-03-05
    63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审核人员
    1、法制员或者办案部门指定的人员、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的人员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审核人员。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一、担任仲裁员的条件有哪些担任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二、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公证人有什么条件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的公证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5、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
    2023-06-21
    369人看过
  •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一、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律工作的机构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4)处理或者转送对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的审查申请;(5)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行政复议的优点和缺点优缺点肯定是相较于其他制度(行政诉讼)而言,如此的话,行政复议的优点就在于它的救济、监督和效率等方面要优于行政诉讼,而缺点则是公正性方面存在疑问。按说,救济、监督和效率都是行政诉讼所具有或追求的
    2023-03-17
    72人看过
  • 被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的可以怎么办?行政诉讼
    一、被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的可以怎么办?被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15天内向法院起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起诉,视为放弃诉讼权利。《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二、申请行政复议有期限吗
    2023-03-28
    5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案件由几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办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1
      1.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有两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
    • 行政复议要全国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1
      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不是全国性的考试。目前仅有江苏、山东、贵州等省份实行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准入许可制度,经过严格的选拔、考试考核获得资格证书后才能进行相关工作。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 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如何配备?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调查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除垂直领导(不含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外,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上报本部门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含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将行政复议人员配备情况调查表及名册于5月11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分别报送市政府行政复议中心。
    • 戒毒人员行政拘留可以复议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5
      那个戒毒人员行政复议申请机关的问题,公安部、卫生部《吸毒成瘾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认定吸毒成瘾,应当由两名以上人民警察进行,并在作出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论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认定意见,由认定人员签名,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所在单位印章”。《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委托戒毒医疗机构进行吸毒成瘾认定的,应当在吸毒人员末次吸毒的七十二小时内予以委托并提交委托
    • 律师可以担任行政复议人员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可以自行申请。若有也应该称为代理人。若委托律师代理,律师应找出行政机关违法行政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相关的复议机关提起复议申请(书面或口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