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什么备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0:31:25 101 人看过

一、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什么备案

1、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二、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谁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监察机关履行职责采取哪些措施呢
    《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被监察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相关材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制;(二)要求被监察部门和人员对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三)责令被监察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监察机关可以运用哪些措施调查案件监察机关可以运用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措施调查案件。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国初期,政务院曾设有人民监察委员会。后政务院改为国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国家监察部。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机关不是行政机关,而是政治机关。
    2023-08-08
    354人看过
  • 纪检监察在处理案件前可以采取留置措施吗?
    需要立案的。具体流程如下:(1)调查部门制作《立案调查请示报告》报监察委主任批准并提请监察委委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如果监察对象是同级党委管理的对象,应向同级党委请示(一般应书面请示报告)。(2)决定立案后,开具《立案决定书》,并向被调查人宣布并制作笔录,通知被调查人所在的单位。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免的人员,应向人大常委会通报。(3)报上级监察委备案。留置权是债权吗留置权不属于债权,是实现债权的手段。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是留置权的取得所应具有的事实。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
    2023-07-15
    457人看过
  • 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一、被纪检委留置是多长时间纪检委无权留置,监察委留置三个月或六个月。对公职人员进行留置的,一般是需要对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所以是比较严重的。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如果公职人员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纪检委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具体而言,立案应当符合三个条件:1、存在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这里说的事实,仅指初步确认的部分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而不是全部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2、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并不是所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都需要立案查处,能否立案还要看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责任,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认;3、按照规定的权限和
    2023-03-11
    422人看过
  • 行政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应当采取的措施是
    1.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2.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3.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一、约谈和诫勉谈话的区别在哪里1、性质不同约谈是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诫勉谈话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考核。2、方式不同约谈指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诫勉谈话是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3、主体不同约谈和诫勉的区别在于主体,约谈主体是上级,诫勉主体是纪律检查部门。4、内容不同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约谈主要是对具体行为的规范,诫勉是对生活、思想的教育。二、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后应该注意什么?到劳动监察部门
    2023-02-12
    409人看过
  • 监察委对于行贿者可以采取留置措施吗
    监察委对于行贿者可以采取留置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
    2023-03-28
    277人看过
  • 行政监察法解释行政监察机关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三)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本条所称履行职责,指监察机关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所履行的各项职责。依照本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三项措施:(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的有关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监察机关在履行监察职责时,特别是办理具体的监察事项时,经过初步工作,在掌握一定情况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查清问题,有权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向监察机关提交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履行这一法定
    2023-04-13
    364人看过
  • 采取留置措施严重吗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2023-06-15
    264人看过
  • 哪些情况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一、刑事犯罪证据种类有几种1、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以及其他可能揭露犯罪和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实物和痕迹。物证的客观性较强,比较容易查实,在证明活动中不仅应用广泛,而且有其他证据不能替代的作用。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书证表现形式通
    2023-02-28
    193人看过
  •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一、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什么措施1、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2、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3、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等。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二、吸毒成瘾的情形有哪些1、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2、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3、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4、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
    2023-04-20
    365人看过
  • 财产保全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三、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有哪些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特点:(1)财产保全担保属于单方法律行为。(2)向人民法院提供。(3)需法院审查认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四、财产保全期限为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
    2023-02-26
    497人看过
  • 行政监察机关可以采取哪些行政处罚措施
    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暂予扣留,封存能够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相关材料;(二)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不得出售,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三)责令涉嫌违反行政纪律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解释和说明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但不得拘禁或变相拘禁;(四)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涉嫌严重违反行政纪律的人员的职务。行政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有哪些措施我国监察机关行使其调查权所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
    2023-08-07
    420人看过
  • 监察法采取措施12种规定是什么
    一、监察法采取措施12种,规定是什么?为保证监察机关有效履行监察职能,草案赋予监察机关必要的权限。一是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草案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二是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留置场所的设置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三是监察机关需要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措施的,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草案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二、制定监察法的意义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制定监察法的根本目
    2023-05-01
    210人看过
  • 监察委对人大代表采取留置措施是否经过审批?
    监察委留置人大代表是否经过审批,应当根据人大代表的位置进行确定。监察委员会对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留置的,不需要经过审批,只需要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报告;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留置的,应当经过审批,由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许可决定。监察委归哪管监察委不归其他机关进行管理。法律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监察委员会应当独立行使权利,不受其他机关进行管理,只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其他的机关负责,比如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2023-07-10
    184人看过
  •  拘留所会对手机采取什么措施?
    根据我国拘留管理规定,被拘留的人員在拘留期间不允许携带手机。手机将被没收,拘留期满后,可以由本人或其家属将其领回。只能够带进生活必需品或者是现金。不能带进拘留室的物品由拘留所工作人员登记保管。要是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需要打电话的,应该向民警提出申请,民警批准之后就能够用拘留所内的固定电话通话。拘留期满后,被拘留者才能够拿回自己的私人物品。根据我国拘留管理规定,被拘留的人員在拘留期间是不允许携带手机的。手机将被没收,拘留期满后,可以由本人或其家属将其领回。只能够带进生活必需品或者是现金。不能带进拘留室的物品由拘留所工作人员登记保管。要是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需要打电话的,应该向民警提出申请,民警批准之后就能够用拘留所内的固定电话通话。拘留期满后,被拘留者才能够拿回自己的私人物品。 手 机 在 拘 留 所 能 否 携 带 ? 后 果 很 严 重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手机作为个
    2023-09-04
    17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监察机关哪些情形下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11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意味着被调查人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具备三个要件。 (1)涉案要件。 留置的涉案要件,是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留置适用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是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行为,而且是严重的,其他的职务犯罪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轻微的一般不采取留置措施。 “严重”的程度: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2)证据要件 留置的证据要件,是监察机关已经掌握部分违法
    • 监察机关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的情形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
    • 在哪种情况下监察机关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0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
    •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为多少个月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3-14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六个月,具体原因如下:1、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如果案情重大的,可以申请延长一次,延长的期限最长为三个月;2、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 监察机关在行使监察职权时,应采取什么措施,应当依法履行监察职责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4
      《行政监察法》第十三条规定:“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监察人员。“本条规定是监察机关有效地履行监察职能,维护和严肃政纪的重要保证。监察机关的职责,是通过监察人员的行为来实施的,监察人员代表监察机关行使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力,监察人员合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国家强制国力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拒绝、阻碍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