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动合同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21:01:39 389 人看过

临时工劳动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所以在效力方面肯定是要遵守一般合同的规定。也就是说临时工劳动合同在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合同形式不合法的情况下,可以导致临时工劳动合同无效。

一、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如果双方当事人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且合同内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口头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二、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算有效

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三、民法典规定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以下这些: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④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1日 0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临时工要签劳动合同吗,临时工如何签劳动合同
    一、临时工要签劳动合同吗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临时工的本质是源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门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编内人员”,临时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临时工怎么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其实是很老的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我们国家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其用工制度是将员工招入单位后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直至退休,这就是固定工。相对于固定工,单位为了临时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员
    2023-04-04
    34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临时工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023-06-18
    4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临时工的签订
    劳动合同提出一个合同期限的问题,使得劳动合同会面临终止。当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就可以当然地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了。单位用工,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视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办理。一、试用期内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也应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单位不签正式劳动合同,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该合同即视为没有约定试用期而是正式劳动合同。二、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要列明补偿金?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新
    2023-03-04
    136人看过
  • 合同混同是什么,有什么法律效益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债权人和债务人系立于对立状态,法律乃在于规范此类对立的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债权因混同而消灭,并非逻辑的必然,仅仅是在通常情况下,处于这种状态下的债权继续存续,已经没有法律上的需要,法律规定它因混同而消灭,效果更佳。债权系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从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债权不消灭。例如,债权为他人质权的标的,为了保护质权人的利益,不使债权因混同而消灭。因为质权人对于债务人有直接收取权,尤其在债权附有担保权时,质权人就债权的继续存在享有更大的利益。合同混同通常是指合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其效力是致使债的关系消灭。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合同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合同关系因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
    2023-02-18
    447人看过
  • 未成年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未成年签的合同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分以下情况:1、未成年人不满8周岁的,原则上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但是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2、年龄在8-16周岁的未成年人,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是有效的,其余合同还是需要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后才有效。3、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签合同,只要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一、已满十七不满十八算童工吗已满十七不满十八通常不算童工,我国划分童工与未成年工的关键就在于年龄。而其中若是未成年人的年龄并未达到十六周岁,则认定为童工,年龄在十六岁到十八岁之间的,则属于未成年人。17岁签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1、16周岁到18周岁,如果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来作为主要生活和经济来源的,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合同是有效的;2、如果是智力、精神健康状况都不符合17岁,或者不能用自己的劳动收入
    2023-03-25
    385人看过
  • 关于临时工有劳动合同吗,临时工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一、关于临时工有劳动合同吗关于临时工是有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要雇佣劳动者的话,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约定劳动合同内容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试用期条款的。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雇佣临时工作人员从事劳动。在法律意义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因此不存在劳动关系中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临时工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临时工劳动合同最长期限为6个月。但是可以到期后可以续签。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
    2023-03-16
    54人看过
  • 临时工在劳动法中的权益及补偿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从第2个月起开始支付,最多支付11个月,此外经济补偿金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工作一年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工作超过半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来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来计算。这就是关于辞退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
    2023-06-30
    190人看过
  • 公司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公司接触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公司公司已经单方面接触了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依旧具有法律效力。一、不和工头签合同算不算发包工头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包工头、项目经理、建筑工程的工程项目部等,都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劳动者不能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了,要看劳动者事实上是和哪家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恶意降薪、撤职不合法,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属于无效。二、员工离职需要公司办什么手续员工离职需要公司办的手续如下: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2、归还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3、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员
    2023-03-23
    121人看过
  • 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益吗
    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一是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二是实际履行期限超过一个月;三是就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但是建议最好订立书面合同。租房口头协议是不是有效的租房口头协议是有效的。口头协议和书面协议一样有法律效力,也受法律保护,其合法性没有问题。但一旦发生纠纷,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口头协议很难举证,其真实性也很难确定,往往被法院以举证不足为由不予支持。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允许出租人随时解除合同,不利于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
    2023-07-22
    11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其他约定事项有法律效益吗?
    只要不违法都是有法律效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合同”和“协议”有什么区别?合同有正式的文本类型,分门别类的都有不同的叫法。例如:购销合同、买卖合同等。协议没有规定的文本,可以随意写出双方都同意的条款。不用按规定的格式来写。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
    2023-04-16
    132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会有什么后果
    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后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也属于法律保护的关系。具体后果如下:1、双倍工资的惩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2、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临时工存在的弊端大量存在的临时工,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弊端。临时用工不稳定,随时有可能被解雇,劳动者权益难以维护;不上保险,出了工伤无人负责;同工不同酬、用工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对企业而言,雇用临时工看似减少了用工成本,但每雇用一次临时工,就意味着需要从头开始培训,无形中增加了培训成本;加上临时工多数都是非熟练工,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对企业长久发展显然不利。另一方面,临时工容易成为相关方面推脱责任的渠道,这些事确实有可能是临时工干的,因为他们没有长期意识,
    2023-07-02
    356人看过
  • 领养宠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有法律效应。1.宠物或动物买卖行为,本该受到法律约束。2.签订买卖协议,是必须的程序。3.合理约定,是协议效力的根本。4.动物买卖,往往把传染病是否发生作为重要项目,但约定是根据传染病的特点来定的,不是随意定的,一般狗狗的主要传染病的潜伏期是1-2周,所以,一般都会认为1-2周内发生传染病可能就是从原来的地方带来的,但也不尽然,刚回来的狗狗出门遛弯,接触有传染病的狗狗或带毒的狗狗,都会提供传染病的发生率。5.最好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是全面体检,尤其是传染病的化验,当时就知道是否带毒等。6.买卖约定,往往也是一个诚信约定。一、关于狗狗咬人赔偿的责任主体如何确定关于狗咬人相关的赔偿规定,首先需要根据狗咬人的原因来划分相关的责任,如果是没有特殊情况,那么就由狗狗的主人来进行承担赔偿的责任。但如果是第三方的原因,或者是受害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可以减轻狗狗主任的责任。第一种情况,饲养的动物致人损
    2023-03-10
    461人看过
  • 无劳动合同的临时工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被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临时工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想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金;属于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一、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怎么规定的呢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问题解决如下:1.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不需要补偿;2.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3.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按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二、公司解雇员工怎么赔偿标准公司解雇员工属于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赔偿;属于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三、试用期到了被辞退可以补偿吗劳动者过了试用期后被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非过失
    2023-03-09
    239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无效时怎么确定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第二,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劳动合同无效时怎么确定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
    2023-06-17
    15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购房时签订的临时合同有没有法律效益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6
      如果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话是有效的。
    • 什么是临时工劳动合同,临时用工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临时性工作的工人。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二、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三、劳动报酬、奖惩规定;六、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具体赔偿规定、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四;五、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
    • 劳动合同法中临时工的具体用工流程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3
      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内临时工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被本单位招收为固定工后,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的计划内临时工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当事人一直从事临时工作,并且不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从事临时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临时工:是计划经计时代的一种用工形式,国家承认的临时工是有当地劳动部门招工指标的计划内临时工。1995年劳动法颁布以后,国家实行了全员制,临时工这种用工形式便从此退出了历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临时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
    • 建筑工程临时劳动合同有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0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