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从什么时候开始发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8:00:12 393 人看过

工伤保险条例当中并没有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时间,具体的发放时间本身也就是因人而异的,因为有些员工是做完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了,但还有一部分职工因为工伤事故可能还导致身体上有所残疾,这部分职工就要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后在开始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一、精神抚慰金是否属于工伤赔偿的范围

工伤待遇不支持精神抚慰金,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既然《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规定精神抚慰金,就不能要求支付。但是有些地区也支持精神抚慰金。

二、遇到工伤事故该如何处理?

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不申报的,职工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报。社保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职工伤情稳定治疗终结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公布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依据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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