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是否可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4:23:47 157 人看过

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造成身体损伤的,因伤情不一,相关赔偿项目也应根据伤情等情况才能确定。劳动者认为伤情严重,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但如果经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经过上一级鉴定机构复核,工伤职工的伤情,仍评不上伤残,那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中,将不会有关于伤残的相关赔偿项目。同时,即使不构成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仍应依据法律规定,支付以下实际产生的工伤待遇项目:治疗工伤所发费的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实际住院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如因伤情需要,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期间的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

人身损害赔偿后续治疗费如何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后续治疗费用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和病历等证据进行计算。我国《民法典》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兼得?
    李先生咨询:我是某物流公司员工,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几个月前,我在送货途中被违反交通规则驾车的个体户陈某撞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陈某负全部责任。我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之后又找到陈某要求他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陈某认为,我已经享受了工伤保险赔偿了,不能再向他追偿。在商讨无果后,我准备向法院起诉。请问:我的主张有道理吗?能得到法院支持吗?律师观点:就你所述,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是你与物流公司的工伤赔偿法律关系;二是你与陈某之间的侵权赔偿责任关系。对于工伤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见,你符合该条规定,属于工伤是没有疑问的。关于你与陈某之间的侵权赔偿责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
    2023-04-23
    432人看过
  • 已获工伤赔偿能否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网友春林:我骑电动车撞伤了刘某,刘某住院花费了1万元,我也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因其是外出工作时受伤已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刘某仍让我对他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请问,我是否有权拒绝他的要求?江西一信律师事务所潘红卫律师:不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刘某仍有权向你请求赔偿,你不能以刘某已获工伤保险为由拒绝赔偿。
    2023-06-10
    404人看过
  • 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后能否继续主张工伤赔偿
    劳动者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如果已给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基金不再发放;但是对于不重叠的部分,劳动者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具体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
    2023-03-06
    231人看过
  • 获得工伤赔偿后能否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一、获得工伤赔偿后能不能要求侵权损害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精神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回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因为人的生命健康权益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人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二、发生工伤后可主张哪些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伤亡情况的不
    2023-03-28
    127人看过
  • 获得工伤赔偿后能否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精神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回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因为人的生命健康权益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人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2023-06-10
    495人看过
  • 哪些方面可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金包括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的费用、住院伙食的补助费用、住宿费用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所支出的住宿费用、交通费用、误工损失等一些合理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1、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2、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3、护理费的赔偿,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4、交通费、住宿费的赔偿,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侯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
    2023-07-01
    43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可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7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申请仲裁。我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纠纷。
    •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4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警队认定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如对结果不满可以再3天内申请复议.
    • 侵权第三人是否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2
      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所受损害是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
    • 侵权第三人是否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所受损害是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
    •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兼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3
      1、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属于工伤,工厂承担劳动赔偿责任;2、该管理人员的行为致工人耳膜穿孔,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查证属实应追究其刑事责任;3、有一种观点:工伤与第三方造成的伤害属“请求权竞合”,即——两种赔偿只能选择其一。但是,现行司法实践中“同时请求、互不排斥”的观点已经占到主流。所以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两厢应当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