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范围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20:32:04 465 人看过

征地拆迁范围的依据是征收部分作出的征收决定和征收公告,被征收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一、拆迁补偿有哪些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1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收决定相关文章
  • 公路建设征地红线是拆迁范围吗
    一、公路建设征地红线是拆迁范围吗首先,关于修筑高速铁路一事,请问在多大范围内的土地将被征用并拆迁以修建完毕呢。依据我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的第十一条法令规定,地方各级级别的政府机构都必须按照保证公路运行稳定且节约用地原则,以及适应公路发展需求的主旨,携手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共同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畴。对于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规范,其外线边界与公路用地的外缘相接并且从那里开始向南或北方向的距离均应满足以下标准:对于国道而言,至少要达到20米;对于省道来说,不得小于15米;对应县道,不少于10米;对于乡道,不少于5米。而针对高速公路,其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界线自公路用地外侧开始向外的距离须不低于30米。至于在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桥以及平面交叉路口等区域,其建筑控制区范畴则应根据实际操作中的安全视角等方面因素进行适当定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
    2024-07-30
    140人看过
  • 铁路征地拆迁范围能减少吗
    一、铁路征地拆迁范围能减少吗关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界定范围,铁路相关管理机构将本着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以及节约用地之原则,编制出详细的规划方案。而县级及以上级别地方人民政府则需按照该规定,进行实地划定工作。若铁路用地能够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则可由铁路管理机构在所拥有的铁路用地范围内,明确划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界限。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或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出现重叠情况时,铁路管理机构须同公路管理机构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商讨论,最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最终确定。铁路运输企业有义务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缘地带设立明显的标志性标桩,同时视实际需求,增设围墙、栅栏等防护设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
    2024-07-09
    387人看过
  • 高铁征地拆迁范围包括哪些
    一、高铁拆迁范围包括哪些高铁红线50米内属于拆迁范围。高速铁路(简称高铁),是指通过改造原有线路(直线化、轨距标准化),使最高营运速率达到不小于每小时200公里,或者专门修建新的“高速新线”,使营运速率达到每小时至少250公里的铁路系统。高速铁路除了在列车在营运达到一定速度标准外,车辆、路轨、操作都需要配合提升。中国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高速铁路(高铁)是指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二、高铁征收补偿标准永久性征用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2023-03-03
    470人看过
  • 房屋在征地范围内要拆迁吗
    一、房屋在征地范围内要拆迁吗征地拆迁,常为政府为执行公共福利和推进城市发展,购地后强行拆除原有建筑以达新产后再行利用之举。此内涉及大量住宅搬迁之事。本文从其目的、流程及相关困境等方面解读。拆迁本意无非三:一为公共福祉,如兴建公共设施、道路、桥梁等;二为经济发展,如建立工业园区、商业中心等;三为提升城市环境,如城市更新、旧城改造等。依据拆迁目的,征地内房屋是否需拆迁便有所差异。征地拆迁流程一般由政府主导。政府依征收计划发布公告征询公众意见,与受影响居民商讨拆迁赔偿事宜。在此过程中,政府须充分尊重居民权益,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若拆迁合法且经合理赔偿,且征收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则征地内房屋可能面临拆迁。然而,征地拆迁亦面临诸多难题,如补偿不公、协商不合理、行政强拆等。这些问题引发了部分征地拆迁事件,招致居民不满与抗议。政府应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落实合理补偿与协商机制,维护受影响居民权益。《国
    2024-07-10
    172人看过
  • 年地铁拆迁范围
    房屋产权调换
    一、2019年地铁拆迁范围《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二、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包括以下几项补偿: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即最低为市场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房屋评估办法评估。同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若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并且
    2023-04-13
    382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以征地红线为范围内吗
    一、房屋拆迁是以征地红线为范围内吗对于拆迁范围的界限那是由负责城市规划的相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画出的规划用地红线来定的呢!要是因为特殊情况,必须要跨越这个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话,那么这部分范围就得由负责房屋拆迁管理的部门和城市规划的相关部门商量着决定了哦。在确定好拆迁范围之后嘛,这里面的单位和个人可千万别再做这些事情啦:(1)就是不能再盖新房子、扩大或者改造现有的房子;(2)也不能随便改变房子和土地的使用性质;(3)更不能把房子租出去。关于房屋拆迁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要有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然后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接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接下来就要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还要开个专门用来支付拆迁费用的账户,最后才能申请到拆迁许可证,并开始发布拆迁公告、实施拆迁冻结、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发放、领取补偿款,最后才是拆掉房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
    2024-07-24
    246人看过
  •  焦岩水库征地搬迁及拆除范围
    该拆迁安置项目的自查报告已经完成,拆迁安置已完成,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移民安置区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直相关单位。拆迁安置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移民安置区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直相关单位对拆迁安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将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档)报告给移民安置验收委员会办公室(县生态移民局)。拆迁安置完成情况如何?根据我国《拆迁法》的规定,拆迁安置应当合法、及时、足额进行,同时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违法行为。针对拆迁安置完成情况,我国法律规定,拆迁安置协议自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拆迁人应当依照协议内容及时组织实施拆迁安置工作。对于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后超过1年未实施拆迁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拆迁人应当严格按照拆迁安置协议内容组织实施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完成拆迁安置
    2023-10-24
    418人看过
  • 征地拆迁红线外范围如何确定
    一、征地拆迁红线外范围如何确定关于征地征收红线的确立,须依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所划定的规划用地红线范畴为准绳。若有拆迁需求涉及跨越红线范围,则应由负责房屋拆迁事务的管理机构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并确定具体事项。一旦拆迁范围得以明确,在此范围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等特定行为。在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必须遵循一系列严谨的程序,包括获取相关审批文件、制定详尽的拆迁计划和方案、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发布公告通告、实施冻结措施、签署相关协议、发放补偿款项以及最终完成房屋拆除等环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二、征地拆迁补偿多付了可以追回吗当面临征地土地补偿款的问题时,若因过多支付产生了超
    2024-05-19
    363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生产经营损失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房屋拆迁中停产停业损失的认定,是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下列补偿:(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
    2023-05-02
    152人看过
  •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
    莲花县征收土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征收土地秩序,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办法》及《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变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征收土地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县国土资源局代表县人民政府作为征收土地的职能主体,对全县范围内的征收土地工作负总责,并具体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及审查报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征收土地相关工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征收土地工作。第五条用地者除应支付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等费用外,还应当依法缴纳征收土地的有关税收及征地工作经费。第六条征收土地工作实行服务
    2024-01-13
    357人看过
  • 企业房产税征收范围与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企业房产税收范围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二、企业房产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
    2023-03-30
    222人看过
  • 隧道征地拆迁有哪些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
    2023-06-03
    187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拆迁的范围
    房屋拆迁范围
    所谓拆迁范围,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范围而确定的房屋拆迁范围。拆迁范围一经确定,拆迁人在实施拆迁时,必须在拆迁范围内从事拆迁,既不能擅自扩大拆迁范围,也不能擅自缩小拆迁范围。只有这样,拆迁行为才是合法的,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一、红线内房子能提出申请征收吗不可以。红线是指已经发布拆迁公告之后,正式确定要推进拆迁项目之后的拆迁范围。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二、征地拆迁公告的时间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应予补偿,个人的物权任何人不能侵犯。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
    2023-06-23
    453人看过
  • 征地拆迁法律文件对司法强拆有什么法律依据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事人收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决定后,如果对行政决定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的,决定到期后就会被强制执行。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法律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有什么规定法律咨询: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必须遵守什么规定?律师回答:澄清和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
    2023-08-05
    48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收决定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土地、房屋等财产进行征收的决定。 征收决定是政府实施征地和拆迁的必要程序,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在征收决定中,需要明确征收的目的、范围、补偿标准和方式等事项,并征... 更多>

    #征收决定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公告的依据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30
      1、预征地公告往往是和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一起发布的,是对征收征求意见的作用。 2、从法律角度来说,对行政相对人并无产生实质作用。但是不可轻视,如果看到预公告,如果有异议,要通过正式的书面方式向发出机关提议。 3、征收公告是在征收土地准许后要依法发布的,具体能够参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 4、如果看到征收公告后,对于征收土地及赔偿有异议,要及时的在法定时限内维权。
    • 征地拆迁是否有法律依据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6-04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 征地拆迁补偿中有关拆迁补偿费的范围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0
      有关搬迁补偿费的范围包括: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无论是哪种情形,搬迁的原因都必须是“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也就是必须有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这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重要内容。否则,搬迁企业所获得的收入不能依照本文件进行税务处理,而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处理方法执行。即搬迁收入加
    • 铁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6
      高铁红线50米内属于拆迁范围。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铁路用地能满足前款要求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我国法律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 征地拆迁范围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5
      征地拆迁范围的依据是征收部分作出的征收决定和征收公告,被征收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房屋拆迁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