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裁定送达流程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6 08:30:17 111 人看过

1.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问题,该程序要求相关利害关系方必须在提起诉讼之前向受诉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2.对于申请者而言,他们必须提供清晰且具体的信息或线索;

3.为了确保保全程序的严谨性和合法性,人民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若申请人未能提供担保,则其申请将被驳回;

4.裁定环节是诉前保全流程中的重要步骤,当法院收到申请后,需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做出裁定,一经作出,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如有异议,不得进行上诉,但可申请复议一次,在此期间,裁定仍将继续执行;

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将持续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为止,若在诉讼过程中出现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情况,法院应当及时做出裁定予以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当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并通知仲裁机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0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诉前财产保全送达时间是多久?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两方面内容,以财产保全为主。(三)保全执行应坚持强制措施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主动争取案件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对涉及区直企业、油田三大中直企业和有偿还能力的公用事业(学校、教育、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必须慎用保全措施,保全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四)保全执行工作由立案庭或者审判业务庭组织实施。法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两人以上,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并按规定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五)保全执行
    2023-06-17
    217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撤回需要送达么?
    一、诉前财产保全撤回需要送达么?需要送达,相关行政决议要送达到当事人。另外,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解封,只有以下的情况下,才可以由法院进行解封:1、保全申请人撤回申请的。2、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对原查封的财产予以解封。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没有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4、经法院审查,属于保全标的错误的,可由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原查封裁定而予以解封。5、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法院应该解封。6、具有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的,可由法院予以解封。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
    2023-06-03
    385人看过
  • 什么是财产保全,民事案件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担保: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财产可以为现金、房产或车辆。提交担保书的同时担保财产所有人本人应到法院签名盖章确认担保意见和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一、民事案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
    2023-05-07
    328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是否送达申请人吗?
    一、诉前财产保全是否送达申请人吗?是不会送达的;诉前财产保全作出后,法院必须通知被申请人,将保全裁定书送达给被申请人。如果没有保全成功,申请人要求不将裁定书送达给被申请人,法院也会同意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二、财产保全的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冻结,是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
    2023-04-18
    64人看过
  • 法院执行财产保全是否要去送达庭
    法院执行财产保全不会通知被告。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否送达申请人吗?是不会送达的;诉前财产保全作出后,法院必须通知被申请人,将保全裁定书送达给被申请人。如果没有保全成功,申请人要求不将裁定书送达给被申请人,法院也会同意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2023-08-03
    287人看过
  • 保全一定要送达吗
    一、保全一定要送达吗民诉法只规定了实施财产保全措施时,法院要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人,但对保全裁定是否一定要送达就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二、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
    2023-04-27
    270人看过
  • 诉讼保全裁定无法送达要如何处理
    财产保全,与诉讼保全裁定能否正常送达,没有直接关联。《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该规定并非针对诉前保全、诉中保全而言,而是针对整个诉讼过程来的,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应该到申请执行前。所以案件判决后到判决生效前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保全,应当属于该法条调整之列,法院应当采取保护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条虽然只规定了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但从该条规定的制定本意来看,可以认为是最高人民法院对诉后财产保全的规定。既然是诉后财产保全,当然案件宣判后到判决生效前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从社会效果来看,如果不受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其危害性是非常严重的,会造成了案件宣判后到法律文书生效前这一段时间
    2023-04-21
    344人看过
  • 民事裁定书送达生效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裁定书送达生效规定是什么?只要是法院作出的裁定,裁定书必须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一审判决书,在没有人上诉的情况下,在送达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后生效;二审以及再审判决书,在送达签收之日就生效。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送达时,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可交给他的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离婚诉讼中,向一方当事人送达时,在受送达人不在的情况下,不可以交给在身份上既是该方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又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人代收);受送达人指定了代收人的,可交给代收人签收。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诉讼代
    2024-01-16
    377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财产保全?如何申请保全?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提出保全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中强制措施。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财产保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只能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并且财产保全申请只能在提出仲裁申请时或者受理仲裁申请后至仲裁裁决作出前提出。(2)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人民法院。根据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2023-04-30
    182人看过
  • 什么是送达 如何送达
    法律综合知识
    送达是一种诉讼活动,是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件交与收件人的活动。送达的特点:1.送达是司法机关的活动。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将将诉讼文件交与司法机关不属于送达。2.送达的是检察院、法院制作的诉讼文件。包括传票、通知书、起诉书副本、裁定书、决定书、判决书等。3.受送达人可以是公民、法人、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如刑事判决书要送达被告人家属。4.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时间送达。延迟*达则为违法。如: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侦查机关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者单位。起诉书副本开庭十日前送达被告人。开庭通知书3日前送达辩护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5.送达必须履行法定的手续。送达要有回证。送达回证要入卷。送达回证上要有被送达人盖章或者签名。6.必须遵守法定的送达方式。法定的手段方式有六种:1.直接送达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2.间接送达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
    2022-10-31
    483人看过
  • 减刑裁定书送达时间及送达规定
    人民法院作度出减刑、假释知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道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作出假释裁定的,还应当送达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百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八条人民法院作度出减刑、假释知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道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作出假释裁定的,还应当送达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
    2023-04-15
    407人看过
  • 财产保全必须达到的要求是什么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一、申请离婚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条件申请离婚财产保全要满足的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
    2023-03-18
    410人看过
  •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流程是什么?
    一、保险公司承保流程:(1)核保(2)作出承保决策1正常承保。对于属于标准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标准费率予以承保。2优惠承保。对于属于优质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低于标准费率的优惠费率予以承保。3有条件地承保。对于低于正常承保标准但又不构成拒保条件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通过增加限制性条件或加收附加报费的方式予以承保。4拒保。如果投保人投保条件明显低于承保标准,保险人就会拒保。(3)缮制单证(4)复核签章(5)收取保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在成功承保后,保险公司一般回向法院发一份担保函,以用来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行为提供担保。二、不能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情形法院在发现保险人存在下列情形时,有权拒绝其提供责任保险担保:(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承担保险责任能力的情形;(二)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三)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
    2023-06-27
    139人看过
  • 涉外仲裁的送达通过什么方式送达
    一、涉外仲裁的送达通过什么方式送达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二、涉外仲裁的主要特点1、具有涉外性。涉外仲裁含有涉外因素,这是它同国内仲裁的主要区别所在。其涉外性决定了它比国内仲裁更加灵活,并受到国际公约、惯例及协议规范。2、具有自治性。涉外仲裁是以当事人的自
    2023-06-05
    2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保全裁定书未送达是否合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2
      保全裁定书应当送达给被保全人,但即使没有送达,裁定书也是合法有效的。因为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书以外,其他裁定书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 裁定保全复议裁定书如何送达?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1
      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称为委托法院,接受送达任务的法院称为受托法院。委托送达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相关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保全裁定可以公告送达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12
      保全裁定可以公告送达。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七种。 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
    • 保全裁定书几日送达被告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18
      保全裁定书5日送达被告。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财产保全就是指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或者为及时、有效地避免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所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
    • 诉前财产保全驳回异议裁定书一般如何送达?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3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2、83、84条的规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