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无效要求还原的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0:50:22 445 人看过

房屋买卖无效要求还原是民事诉讼,属于民事纠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定金是否应当返还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定金可以返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有哪些程序和注意事项
    退房买卖手续:1。签订销售合同。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1。公证处对无产权证的房屋买卖不予公证,因为不能证明房屋买卖具有房屋所有权。2。退房有的属于经济适用房,有的属于商品房。有关方面要明确,如果归还的房屋是经济适用房,那么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一定期限后,才能按市场价格出售时间(一般为5年);销售时按当时同一地区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入。如果买受人真的想买房子,可以先与出卖人签订房屋选择权买卖协议。交易的具体内容、步骤和方法越清楚越好。协议金额不得少于已付金额的两倍。让出卖人签订合同,将处理好的房屋的一切事宜归还给买受人,并移交所有相关资料。买受人有全权办理退房权证未办妥的一切事宜。委托书可以公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按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注:1采埃孚在市级以上的,将来会有两张证,
    2023-05-08
    9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还可以要求重新起诉吗
    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起诉。当事人应携身份证件、购房合同、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即可。一、借钱不还法院办案程序是什么样的(1)由原告准备好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起诉状和相应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2)法院决定受理后,按法院通知交纳案件受理费。(3)根据法院安排生产进行开庭审理并出具调解书或判决文书。(4)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款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不支付交房时间延期违约金怎么办延期交房违约金不支付起诉需要当事人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开发商工商登记资料、购房合同等材料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当事人备好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
    2023-03-30
    241人看过
  • 二手房屋买卖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
    二手房屋买卖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4-25
    33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集体土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二、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迫和乘人之危。四、违反法定形式,如房屋买卖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五、合同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农村集体土地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包括什么情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实际上房地产与房地产分开转让的,这是因为房屋建在土地上,是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两者之间是不可分割的,否则很容易造成损失或纠纷;2、商品房预售违法;3、商品房转让过程中涉及非法土地使用权转让的;4、禁止转让其余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2023-07-24
    307人看过
  • 买卖房屋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房屋买卖程序如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携带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的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等待审核、缴纳有关税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买卖房屋需要经过哪些程序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
    2022-07-06
    218人看过
  • 房屋买卖的程序都有些什么程序?
    (一)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这要求卖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二)订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等达成协议后,双方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契约。(三)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四)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五)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有区别的。(六)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房屋买卖契约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后,交
    2023-06-17
    422人看过
  • 私有房屋买卖程序,私有房屋买卖注意事项
    私有房屋买卖程序包括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去房产交易部门接受审查,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私有房屋买卖注意事项包括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存在纠纷等。一、私有房屋买卖程序私有房屋买卖程序:1.订立买卖契约。买卖契约应包括如下主要条款:房产坐落位置、产权状况、成交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等,该契约应以书面形式成立;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一般先由交易双方向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并到现场作必要调查,同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屋进行估价;3.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4.缴纳税费。办理完立契手续后,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和契税;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二、私有房屋买卖注意事项私有房
    2022-08-05
    297人看过
  • 哪些农民房买卖无效农村房屋有产权证吗
    一、哪些农民房买卖无效(一)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二)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三)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四)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2023-04-04
    498人看过
  • 房屋交易的程序和要求有哪些?
    房屋买卖应按以下程序办理:1、订立买卖合同,销售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房地产位置、产权状况、交易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成立;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一般情况下,交易双方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应检查相关证件,审查产权;并到现场进行必要的调查,估价人员应对交易房屋进行估价;3、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照审批权限向有关负责人申报审批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4、纳税,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和契税;5、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受人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换取新的房地产证。根据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
    2023-07-02
    126人看过
  • 诉讼期间房屋买卖有效吗
    诉讼期间依法进行的房屋买卖有效,但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房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债务人去世后将财产转移给儿子,债权人如何追讨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呢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
    2023-04-12
    49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程序原则有什么?
    一、民事诉讼程序原则有什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1、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2、同等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他国公民、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对等原则,是指一国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他国公民、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他国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同样限制的原则。3、法院调解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4、辩论原则,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说明和论证自己主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反驳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和主张。5、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置自己的民事
    2024-01-14
    33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撤诉的程序要求是什么?
    借贷纠纷民事诉讼撤诉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3、撤诉必须合法。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民间借贷纠纷举证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民间借贷纠纷举证需要的证据有: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等;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3-07-03
    306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诉讼时效多长农村房屋买卖诉讼
    农村房屋买卖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一、房产过户纠纷诉讼时效规定多久?房产过户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
    2023-03-22
    217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的必要程序有哪些?
    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的必要程序有: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相关知识: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四个法律要件:1、买房人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2、卖房人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如果取得
    2023-05-01
    37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有无效要求还原有效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3
      房屋买卖无效要求还原是民事诉讼,属于民事纠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
    • 个人房屋买卖,无房本二手房屋买卖程序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8
      如果房屋没有房本的话,意味着没有产权,购买该房屋没有特别的程序,要不需要去房管部门备案的,原则上双方签订合同保存好就可以的。
    • 房屋买卖的要求与流程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1
      房地产买卖需要以下步骤:(1)买卖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二)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审查提供的有关文件,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核实申报的交易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
    •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来说,法律规定商品房、二手房等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很多读者理解,如果纠纷出现的两年内不起诉的话,再告到法院,法院就不受理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如此规定的话,就对普通群众有些不公平了,毕竟大多数人群对法律没有那么了解的。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不是从房屋侵权发生时起算的,而是从购房者或者卖房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的。比如,由于开发商
    • 民事诉讼程序的撤诉要求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4
      1.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起诉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撤诉也应是原告的诉讼行为。被告除提起反诉外,不得为撤诉行为。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撤诉。诉讼代理人申请撤诉时,必须经原告特别授权。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的体现,因此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 2.撤诉应由原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原告撤诉,必须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