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购房协议可以公正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5:31:50 186 人看过

一、公证的概念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二、购房协议公证程序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出证)三个基本环节构成。此外,还包括办理公证的原则、公证的管辖、公证期限、公证收费、终止公证、拒绝公证、公证的特别程序、公证档案、公证的复议和申诉等内容。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二)审查

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三)出具公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权相关文章
  • 签订卖房协议后房东反悔不卖了可以吗
    房主反悔了,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一、守约方可怎样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可根据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非常重要。二、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是指什么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是指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法定解除权中,违约方通常没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合同继续履行,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损失,守约方拒绝行使解除权。因此,法院应当根据违约方的请求解除合同。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在实践中,如果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守约方无法获得预期利益,违约方需要支付不合理、过高的履行费用,违约
    2023-06-21
    100人看过
  • 赵先生与他人签订购房协议,签订没有房产证的购房协议有效吗
    [案情简介]1996年11月,赵先生与北京市城建建材集团建材城东区共建办公室签订康居住宅买卖契约,购买城建共建办位于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小区房屋一套,价款15万余元,双方约定交付房屋后另行约定时间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申领房屋所有权证。2002年5月,赵先生与娄女士、娄先生签订购房协议书,将上述房屋以2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娄女士和娄先生。由于此房产属康居住房,暂无房产证,所以由娄女士和娄先生先付21万元,余款1万元由赵先生协助其办理房产证后再付清。娄女士、娄先生支付了购房款21万元后便搬入此房居住。后赵先生以因客观原因至今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为由,起诉要求确认其与娄女士、娄先生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法律解读]根据赵先生与城建共建办签订的康居住宅买卖契约的约定,赵先生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现赵先生未履行此义务,也无证据证明未取得房产证系客观原
    2023-12-02
    61人看过
  • 购房定金可以退吗签了不退定金协议
    首先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所担保的是双方在约定时间就订立事宜继续协商,以最大诚意促使合同成立。其次,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综上可知,能否退还定金关键是你是否在约定时间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协商。一、合同定金可以退吗合同定金可以要求退还,但是能否全部退回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二、没有合同的定金能退吗没签合同定金能不能退,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最重要的是看那个交易情形是不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如果适用,那就是不能退的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
    2023-06-25
    400人看过
  • 交完定金可以签购房协议吗
    实际上并非如此,在支付了定金之后,仍然需要按照规定向开发商交纳首次支付的款项。这份首笔支付的款项将在购房者支付定金的那一天内全部结清,随后,购房者便会有机会与他们自己精心挑选出的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一份详尽无遗的购房协议,其中涵盖了关于房价的确立以及具体的付款方式等重要事宜。大约在七个工作日之后,购房者还需要再次支付首期款,并且与开发商共同签署一份更为正式的购房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4-08-03
    457人看过
  • 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号可以改楼层吗
    一、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号可以改楼层吗1、如果购房者已经签订了认购协议,后期又想要换楼层,一般来说是不能够操作的。因为既然签订了协议,就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来执行,要不然每个人在售后都反悔,会造成一定的难度。2、对于开发商来说,它有权不换房,不过也有些开发商可以进行协商,一般来说换房子可以换大的,不可以换小的,同时换高层不换低层。3、认购协议对于双方来说也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过有些情况之下,我们需要查看一下合同有没有瑕疵。比如说当验房的时候发现与合同的面积有一定误差,并且超过了3%,这时候就可以要求开发商换房。4、又或者说开发商没有执行合同的约定,出现了逾期交房或者开发商变更了规划,影响了房屋的结构。开发商本身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这些都是对方的过错,购房者可以以此为借口要求换房。二、买房签了房屋认购书能退定金吗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
    2021-10-16
    382人看过
  • 签了认购协议买房名字可以改吗二手房认购的
    不可以改的。认购书中一般约定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购房人应按时前往,否则会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如示范文本第五条就规定: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一、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认购书是具有意向书性质的法律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购书包括出卖人、买受人、代理人等相关当事人的主要信息。还有认购房产情况、房价、付款方式和认购条件等。在签署认购书的同时,多数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同时交纳一定的定金。一、认购书的作用包括:1、为购房者提供确定购买前的缓冲期,近年来虽然商品房认购书的签订产生了很多纠纷,但是它也有着积极的意义;2、对于买房者来说,商品房认购书可以为购房者提供确定购买前的缓冲期;3、签订认购书后一般有一段时间才签正式合同,购房者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好好考虑和观察,避免草率签约,又不会因为考虑而丧失买房的机会,即使决定不买丧失的也可能只是
    2023-04-11
    403人看过
  • 购房协议书签订购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购房协议书是指甲方与乙方进行房屋交易的一种协议,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签订购房协议书,购房协议书是约束双方在购房交易中的权力与义务的一种协议,在签订购房协议书之前应该了解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购房协议书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号”;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都江堰市奎光路______号营业房第楼。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1、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2、甲方所售房屋单价为:元/平方米;房款总计为。3、因甲方与现有租房人签订的租房价格低,甲方同意在按每平方30元的标准对超出现有租房价格的部分在房屋售价中提前进行抵扣(计算时
    2023-05-31
    71人看过
  • 买房签了购房协议后还可以反悔么?
    签了买房协议后只要具备下列情形是还能反悔的:1、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同意买方反悔的,如果对方已经支付房款需要退回,可能需要按照协商结果给付对方补偿金;2、协商不成,那就要按照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支付违约金。买房子具体流程是以下六个步骤:1、审查开发商。审查开发商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购房者确定想买哪个楼后,要先签订商品房认购书;3、签订购房合同。签购房合同是买房过程中重要的环节,购房者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4、办理预售登记备案。开发商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给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5、签订管理公约。购房者了解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各项条款和管理公约,和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6、验房、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产证。办理完手续后,等着开发商交房,交房前要验房,确定与购房者合同中
    2023-04-07
    126人看过
  • 购房定金能退吗未签订协议
    购房支付定金后未签署相关合同,是可以选择退款的。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将适用定金罚则,买方支付的定金将无法被退还。若因卖方缘故导致双方未能达成合同协议,定金将会被全额归还,并且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双倍金额的定金作为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024-08-21
    419人看过
  • 公司还未成立签订协议可以吗
    1、公司成立前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在成立前的行为可称为设立中的公司行为。如公司最终未成立,则设立中的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和诉讼主体资格,但该民事行为是有效民事行为,由发起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2、公司成立则承继发起人在设立中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公司为目的,发起人以个人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的,由该发起人承担责任。但公司成立后对上述合同进行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的,合同相对人在知道该事实后有权选择公司或该发起人主张权利,但一经选定不得变更。3、公司未成立,设立中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发起人承担责任。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以“公司”或“公司筹备组”等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的,公司在成立后应当承继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相对人向发起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未能成立的,合同相对人要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其他发起人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冒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
    2023-06-13
    153人看过
  • 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的房屋可以出卖吗
    经押权人同意可以出卖签订借款抵押协议的房屋。有抵押的房屋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买卖有效,抵押期间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可认定为无效,房屋应当予以返还。一、抵押房被限制购买有哪些情况被抵押的商品房被限制了:一、抵押期间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并未告知房屋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二、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向抵押权人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三、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价款清偿后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继续清偿。《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
    2023-03-29
    326人看过
  • 签了购房协议后反悔,可以怎么办
    在签署购房协议之后,若要反悔,以下情况须知悉:若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共识,同意买方撤销该协议,且在协议解除的过程中,如已支付全部或部分购屋款项,则卖方有必要将之全额退还;否则,协议无法终止,买方需依照先前所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承担相应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甚至需支付一定金额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8-10
    489人看过
  • 没房产证买卖签订协议可以吗
    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即使房屋没有房产证,买卖合同也具有效力的,法律也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以办理产权登记为生效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一、没房产证去公证处公证可以吗不可以,没有房产证买卖到公证处公证没有法律效应。即使公证了,也不能证明买卖是合法的,关键要看该房是否允许上市交易。没有房产证,公证处不会公证。安置房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可以买卖。要想排除风险,就要订立一个合法有效
    2023-03-04
    75人看过
  • 没签合同但是签订了协议,购房行为有效吗
    买房子没合同,如果协议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有效的:订立协议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在订立协议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4-29
    20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权
    词条

    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形。... 更多>

    #代理权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