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必要的条款,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03:39 414 人看过

1、《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缺少必要条款是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应由雇主和雇员协商,并在雇主和雇员签署或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某些必要条款的缺失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缺失部分可由双方协商增加,如协商不成,可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但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文本。为规避劳动合同制作中的缺陷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可直接选择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模式,或者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模式的基础上修改完善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有下列规定: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工人的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地点(五)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业主名称是指业主的全称;根据《合同法》,住所是指雇主总办事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为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能够代表业主行使职权的人员

2。劳动者姓名应当与劳动者的户籍、身份证一致;地址是指劳动者主要居住的具体地点;移民工人通常会登记他们的家庭住址;其他有效证件是能够证明工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如护照

3。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的期限。雇主提供工作,雇员提供劳动力。也就是说,从何时到何时,工人为雇主提供劳动力。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希望用人单位从事的具体劳动、在哪里工作、如何提供劳动、如何从事多项劳动任务;工作场所是工人为雇主提供劳动力的特定工作场所,包括地点、环境、条件等。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的具体时间段。工作时间通常以小时计算,包括每天的小时数、每周的天数或每月的天数。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的计算方法。如果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雇主将支付加班费。休息和休假是工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休息是指工人不需要为雇主提供劳动力和自我控制的时间。假期是工人的带薪休息。休息休假主要包括:工作间隙休息、每日休息、每周休息、法定假日休息、探亲假、年假、婚假等。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时,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货币。劳动报酬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交通费、电话费等。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制度,为工人的生活、养老、疾病、死亡、受伤、残疾、失业和其他生活困难提供物质援助。社会保险是一种法定的社会保障制度,要求工人和雇主强制参加。这不仅是国家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雇主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与工人达成协议为由拒绝支付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而提供的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可能对生命健康造成的危害。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是指除上述规定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事项

上述知识是对“劳动合同是否无必要条款有效”问题的回答。劳动合同中缺少必要的条款,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缺失部分可由双方协商补充。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互联网上的法律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假相关文章
  • 缺少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有没有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必备条款的缺失是否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就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部分必备条款的缺失,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对缺失的部分,双方可以协商增加,不能协商的,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但因为劳动合同不具备必备条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制作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文本。为了避免因劳动合同制作瑕疵而带来的法律风险,可直接选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或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2023-04-01
    187人看过
  • 没有必备条款的合同有效吗?
    有效。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并不一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的,那么合同仍然有效。合同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具备一些条款,有些条款是法律所要求的必备条款,但是并不是说缺少必备条款的合同就一定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有什么劳动合同中的可备条款是指除法定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的条款。是否约定,由当事人确定。约定条款的缺少,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虽然约定哪些条款由双方当事人决定,但国家对约定条款的内容有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的,仍应当遵守,约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
    2023-02-04
    488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是否仍然有效?
    案情;李某原系某机械公司员工。2006年4月,双方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约定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并在该《聘用合同》中对李某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范围、保密期限、保密义务等进行了约定,并约定本协议有效期至乙方(李某)离职之日起三年;乙方(李某)在劳动合同期内离职或劳动合同到期后离职的,三年内不得在本企业外自己研发、生产、经营或受聘于其他企业组织研发、生产、经营与本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相同产品,以及使用本公司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并约定知识产权保护费和商业秘密保密费已含在工资及其附属工资。2007年1月,有关部门在对该公司产品抽查过程中发现应由李某负责的部分加工工序不符合该工序岗位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最终影响了公司的新产品申报。公司认为该事件系李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并于当月通知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办理交接手续离开公司后一段时间,该机械公司发现李某受聘于同行业另一企业并负
    2023-04-22
    444人看过
  • 公司注销借款合同仍然有效吗
    一、公司注销借款合同仍然有效吗公司注销借款合同有效,公司注销后合同有效,只是合同的权利义务可能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哪些借款合同是无效的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4)非法发放贷
    2023-05-03
    268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吗
    当合同终止时,合同条款将相应地失去效力。但是,如果合同的结算和清算尚未完成,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算条款仍然有效结算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货币支付行为。主要的结算方式有: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存入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在其他地方进行转账结算或取款的票据。商业汇票的结算。商业汇票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在到期日支付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的汇票。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是银行向申请人开具的用于转账结算或现金提取的票据。支票是银行存款人向收款人签发的用于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向收款人付款的票据。汇款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向外国收款人汇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结算方式。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结算方式,则应在合同终止后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清算是指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点、评估和处理。如果合同规定了需要清理的主体(如会计师事务所和财产评估机构)、清
    2023-05-07
    480人看过
  • 没有必要条款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1、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第17条使用了“应当”一词,这是立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劳动合同没有必要规定的,视为无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工资。”笔者对上述观点持有不同意见。笔者认为,劳动合同中缺乏必要的规定并不一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具体原因如下:首先,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劳动合同有效性发生争议时,劳动关系往往存在一段时间。如果劳动合同缺少某种必要条款,则视为无效,不利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的确定。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并不缺少所有必要的条款,而是缺少一个或多个条款。此时,一旦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由于缺乏协议,上述相关权利义务的认定将变得复杂。即使最终决定与劳动合同双方的真实
    2023-05-07
    258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假
    词条

    婚假一般指的是员工本人结婚依法可享受的假期。法定的婚假为3天。 婚假是员工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其所在单位如数支付工资,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一种对员工的精神抚慰,同时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更多>

    #婚假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没有必要法定必备条款有效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3
      有效的。劳动合同因缺少法定必备条款,是一份不完备的劳动合同,但已经具备的条款是成立且生效的;该书面劳动合同也是成立且生效的,缺少的必备条款可以协商补充,也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应仅指劳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并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因此并不能认定为无效。
    • 合同无效后哪些条款仍然有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7
      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而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 (1)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 在后仍然有效的条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合同终止,合同条款也相应的失去其效力。但是如果该合同尚未结算清理完毕,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结算是经济活动中的货币给付行为,结算的方式主要有: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是
    • 劳动合同必要条款缺少合同有效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1
      1、只是缺少必备条款不会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列举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缺少必备条款并不在上述情形之列,因此只是缺少必备条款不会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 没有必要条款的合同还有效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4
      有效。 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并不一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的,那么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具备一些条款,有些条款是法律所要求的必备条款,但是并不是说缺少必备条款的合同就一定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