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需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然后起草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都无异议的签订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一、如何起草合同
1、合同的主要形式与种类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主要使用书面形式。合同的主要种类有:买卖合同、供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2、合同标题起草合同首先要对合同的性质进行确认或归类,也就是合同的标题即合同的名称,需要写明合同的性质,有的标题中还需要写明标的物等。
3、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书写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应当按营业执照上核准的名称写,要写全称,不能写简称,更不能写别人不了解的代称、代号。
4、合同的主要条款
5、合同其他条款合同的类别不同,合同的性质自然也就不同。
6、尾部合同的尾部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签章;签订合同的日期;如果需要双方主管部门证明或需要公证、签证的,要由有关单位写明意见,并加盖公章;合同的正、副本份数及合同的有效期限。
二、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哪些原则?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一)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指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有权选择对方并就合同内容表达各自独立的意志。自愿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由表达各自意志,主张自己的权益和志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其意志。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均不符合自愿原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讲,平等是自愿的基础和条件,自愿是平等的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平等自愿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基础和基本条件。(二)协商一致原则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等条款进行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对劳动权利、义务意思表示一致。只有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三)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指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是劳动合同得以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三、合同成立的要素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要素如下: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有行为能力的人;
2、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表示真相;
3、签订合同内容不得侵犯国家或个人利益;
4、合同内容不得有欺诈、胁迫、明显不公平、乘人之危。
合同的成立应具有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合同未经承诺,只停留在要约阶段的,合同未成立。合同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开始,由合同要约与对方的承诺达成协议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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