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投票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20:26:03 465 人看过

1、如何确定选票是否有效,主要看选票的填写是否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如果每次投票的当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则为有效票;如果当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则为无效票。如果是,请填写。

如果选票的符号和位置与选举办法的规定不符,或者选票的符号和位置被涂改而无法辨认,则相应的候选人不能点票,其余候选人应点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四条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应当由选区全体选民的半数以上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在获得参加表决选民半数以上的选票后,方可当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必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的投票,方可当选。

当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代表人数时,得票较多的候选人当选。票数相等,无法确定应选人选的,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票数较多的候选人当选。当得票过半的当选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人数时,不足的将另行选举。在另一次选举中,候选人名单应根据第一次投票获得的票数和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如果只选定一人,候选人应为两人。

依照前款规定分别选举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得票较多的候选人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单独选举时,由获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当选。第二,选举机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选举委员会委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文章
  • 怎么确定选票是否有效,选举机构有哪些
    一、怎么确定选票是否有效确认选票是否有效,主要是看选票的填写是否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如选举人填。写选票的符号和位置不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或出现涂改且无法辨认,其所对应的候选人不能计票,其余候选人均应计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四条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
    2024-04-13
    401人看过
  • 合同是否有效如何确定,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5-03
    48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增值税发票抵扣的有效时间
    一、如何确定增值税发票抵扣的有效时间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延至180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二、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线上开具,点击发票管理,填写购买方的姓名,选择含税或者是不含税。对于自然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用开具专用发票。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三、增值税发票遗失处理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
    2023-10-20
    264人看过
  • "无法确定是否有效"
    确认合同无效的条件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2、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3、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如何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
    2023-07-15
    318人看过
  •  确认增值税发票是否真实有效
    本文介绍了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所需满足的三个条件:(1)没有进行实际的货物销售,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是为自己、为自己或他人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2)进行了实际的货物销售或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但发行数量或金额不实,为他人、为自己或他人发行;(3)进行了实际的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代替自己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要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没有进行实际的货物销售,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是为自己、为自己或他人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2)进行了实际的货物销售或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但发行数量或金额不实,为他人、为自己或他人发行;(3)进行了实际的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代替自己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 怎么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8-20
    126人看过
  •  投标保证金是如何确定的?
    投标保证金不能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这是招标项目中的规定。投标方需要支付的保证金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基数,为避免招标人设置过高的投标保证金额度,不同类型招标项目对投标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均有相关规定。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这意味着投标方需要支付的保证金不能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接下来,我们可以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改写为“投标方需要支付的保证金不能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这样,我们就可以更清晰地理解投标方需要支付的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
    2023-10-25
    287人看过
  • 确定投标无效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一、确定投标无效是否属于民事诉讼确定投标无效是不是民事诉讼,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招标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通过起诉确认投标无效,属于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二、建筑工程的投标流程1、建筑工程招标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2、建筑工程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3、建筑工
    2023-06-17
    473人看过
  • 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的签订是否合法有效
    一、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的签订是否合法有效如下确定保险合同的签订合法有效: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保险合同有如下特征:1.有偿性,即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2.双务性,即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即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4.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即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乙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
    2023-08-10
    75人看过
  • 如何投资股票,投资有风险吗
    ​一、如何投资股票,投资有风险吗股票投资是众多理财方式之中的一种,股票投资是一门复杂的课程,这里面需要投资者抱着虚心、诚恳的态度在其中好好学习与研究,这漫长的过程里,要快速的跑到成功点。股票投资是投资理财的重要手段。股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规范性和技术性,是一项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活动。要取得预期回报,必须掌握一定的投资分析方法,避开风险与陷阱。选股十个坚决不买:大市不好时坚决不买;情绪冲动时坚决不买;放天量的个股坚决不买;暴涨过的个股坚决不买;大除权的个股坚决不买;有硬伤有问题有疑问的个股坚决不买;没有未来的个股坚决不买;处于下跌趋势的个股坚决不买;长期盘整的个股坚决不买;利好公开的个股坚决不买。股票投资风险具有明显的两重性,即它的存在是客观的、绝对的,又是主观的、相对的;它既是不可完全避免的,又是可以控制的。投资者对股票风险的控制就是针对风险的这两重性,运用一系列投资策略和技
    2023-06-09
    409人看过
  • 电子汇票背书转让的效力如何确定
    一、电子汇票如何背书转让?1、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2、开户行审核背书人的电子签名,核验通过后组成背书业务申请报文,使用开户行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并发给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3、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完成开户行电子签名是否准确有效、背书人是否是票据的持有人等检查后,将申请报文转发至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4、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报文的有效性后,将该申请信息通知或展示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可以签收或者驳回该背书申请,并加盖自己的电子签名;5、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被背书人电子签名的有效性,核验通过后组成回复报文并加盖开户行的电子签名,将回复报文发往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6、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核验签收报文的有效性后,如果为同意签收的回复报文,那么将票据所有人修改为被背书人并通知背
    2023-06-06
    72人看过
  • 如何确定合格投标人
    回答:经过招标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的合格性审查和附加条件审查后,投标申请人少于等于7家的,招标人可以允许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的,由招标单位采用计分排名或随机抽取的方法最终确定投标人。计分排名法。采用计分排名法的,由招标单位按照投标申请人从高到低的得分排名顺序确定最终投标人。计分排名的内容一般包括:企业信誉及业绩、项目经理信誉及业绩,近二年内企业及项目经理受处罚情况,企业财务状况,技术装备水平以及招标单位考察情况。随机抽取法。采用随机抽取的,由招标单位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在有形市场内,并在招标监督部门及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监督下,从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最终投标人。
    2023-06-07
    136人看过
  • 投资诈骗罪如何确定,如何正确认定诈骗罪
    一、投资诈骗罪如何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1、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3万元至5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如何正确认定诈骗罪1、罪与非罪借款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
    2024-01-07
    90人看过
  • 婚前协议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有效性如何确定
    一、婚前协议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有效性如何确定婚前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就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确定合法有效的;1.协议内容没有损害他人的权益;2.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3.协议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4.签订协议的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5.协议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二、婚前协议怎么进行公证1.签订好婚前协议;2.双方携带个人身份证、婚前协议等材料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3.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核材料;4.符合公证要求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三、婚前协议内容包括什么婚
    2023-12-14
    461人看过
  • 犯罪中止有效性是如何确定的
    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指的是行为人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并且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则应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则应减轻处罚。一、行贿赃款退回是否构成犯罪构成。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或放弃犯罪,这种情形一般称为普通的犯罪中止。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而犯罪结果最终出现之前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一般称为特殊中止。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二、投毒送医院是犯罪中止是?投毒送医
    2023-03-23
    192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更多>

    • 业主投票权数如何确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
      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和业主人数,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三)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部分,按一人计算。
    • 如何确定有效遗嘱是否合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4
      遗嘱说只有此份有效一般是合法的,但是也是要根据遗嘱的有效要件来具体的判断。当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就开始,这时继承人多会将被继承人所留遗嘱拿出来要求继承遗产,此时也是需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继承权益的。
    • 如何确定仿造有价票证罪是否构成定罪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7
      仿造有价票证罪的构成:侵犯的客体是有价票证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构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多具有营利的目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
    • 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8
      担保的主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签约能力、合同是否具有对价或约因、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自愿真实,如果满足以上几点要求,主合同有效。
    • 如何确认自首是否认定自动投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6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处理。自动投案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确认: 1.投案时间,既可以是在犯罪事实被发觉前,也可以是在犯罪事实被发觉后,但必须发生在尚未归案之前。 2.投案对象,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自动投案的对象是司法机关,同时又规定了视为司法机关的投案对象,包括个体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其他有关负责人员。 3.投案的自动性,行为人自动投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