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期票据的起源
早期关于中期票据与商业票据、公司债券的关系,主要是从证券期限的角度来界定的:一般来说,商业票据的期限在1年以内(美国是270天以内),中期票据的期限在1年到10年之间,公司债券则在10年以上。
以期限来区分各类债务工具同中期票据的起源有着密切的关系。上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公司债务市场除了银行贷款以外,只有商业票据和公司债券两种证券。1972年,为弥补商业票据融资和公司债券融资之间的缺口,通用汽车承兑公司首次发行了期限不超过5年的债务工具。由于其期限介于商业票据和公司债券之间,因而被形象地称作“中期票据”。
20世纪70年代,中期票据市场的发展并不顺利,其主要原因在于(Crabbe等,1993):第一,以公募形式发行、且发行证券的期限超过270天就必须在美国证监会注册,高昂的注册成本使得中期票据只能转向私募债券市场;第二,没有二级交易市场,缺乏流动性。
第一个障碍在1982年得到解决。按照美国证监会公布的415规则即货架注册规则(shelfregistration),发行人可以对未来两年内拟发行的证券向证监会申请一次性注册,在这两年时间里,发行人可以自由选择发行时间,并且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自由决定每次的发行利率、期限等条款。在货架注册规则下,中期票据的发行人可以将发行成本在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内进行摊销,从而极大地节省了每次的发行成本。
第二个障碍自1981年美林公司开始为中期票据做市之后也得到了解决。事实上,在中期票据的发展历程中,获得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并不是最关键的因素。我们随后会看到,中期票据区别于公司债券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是为投资人、筹资人量身定制的,因而对流动性的,要求自然要远远小于标准化的公司债券。
(二)中期票据市场的崛起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期票据市场迅速发展,并在90年代初达到顶峰。在美国投资级别的公司债务证券余额中,中期票据的比重从1983年的18%直线上升到1990年的42%(Crabbe等,1993)。20世纪90年代迄今,美国中期票据在投资级别公司债务证券余额中的份额一直稳定在15%~25%之间,在全部公司债务证券余额(包括垃圾债)中的份额稳定在10%~20%之间。随着中期票据市场的发展,目前美国公司债务市场已经形成了商业票据、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券三足鼎立的态势。2004年,商业票据、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券(包括资产支持证券ABS和外国在美发行的债券)的余额分别为14026亿、6394亿和70061亿美元。
欧洲的中期票据市场起步较晚,最早的中期票据出现于1986年,但发展速度毫不逊色。欧洲的中期票据余额在1990年尚不足100亿美元,到1993年即达到680亿美元。此后,在结构票据(参见以下内容)的推动下继续高速发展。据估计,在欧洲中期票据的发行中,大约有30%~40%属于结构票据,而1999年仅仅是交易所交易的结构票据就已经达到645亿美元(Das,2001),更不用说规模大得多的场外市场了。
在新兴经济体(例如马来西亚),中期票据也已经成为公司债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在马来西亚公司债务市场中,中期票据的比重已经高达26%(MhammadbinIbrahim和AdrianWong,2005)。中期票据之所以能够在短短的30余年里就迅速崛起,其根源就在于它拥有公司债券所没有的优点: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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