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复议裁定能否再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22:24:47 225 人看过

执行异议裁定可以再审。

如果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不服是针对原判决的,应当申请法院再审。

关于执行行为的理解,一般认为是指一个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结案,执行机关作出的一切与该案有关的司法的行为,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行为,拍卖、变卖、划拨等处分性行为,以及变更、追加当事人等裁判性行为,在性质上既有行政性,又兼具司法性。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若执行行为违法,侵害了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都有权利请求执行法院予以救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裁定再审会中止执行吗
    一、裁定再审会中止执行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从上面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裁定再审会不会中止执行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发现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可以中止执行。二、法定中止执行的情形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
    2023-06-16
    164人看过
  • 裁定不予先予执行可能复议吗
    裁定不予先予执行是否可以复议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依据关于适用〈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当事人、利害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条定申请复议的,上一级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的,经本院批准,可以,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条当事人、利害人认为执行行为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人提出书面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
    2023-06-13
    395人看过
  • 仲裁案件能否进行再审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仲裁案件能否进行再审对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仲裁庭的裁决怎么办:1、申请撤销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仲裁法》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仲裁法》第6
    2022-01-01
    242人看过
  • 没有传票行政裁定能否行政复议
    要知道没有传票行政裁定能否行政复议,需要先清楚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两种。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某一具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的过程:1,起诉。在诉讼法中对起诉时效的限制是非常具体的,这里就不多说了。2,受理。法院在接到诉状(立案)后七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可在十日内上诉。也有受而不理的情况,即立案后基于管辖问题而产生的移送其他法院管辖的现象。3,审理。法院受理以后即按照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进行,不同的是被告为行政机关,立案庭将案子分配给行政庭后,由厅长分配给每一个法官。在案件分配结束后,要在电脑上登记,分案,法官决定开庭时间。然后
    2023-02-09
    298人看过
  • 行政再审驳回能否向最高院申诉复议
    一、行政再审驳回能否向最高院申诉复议行政再审驳回不能向最高院申诉复议,但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人民法院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或逾期对再审申请未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检察院就该事由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根据《民事诉讼法》条第二百一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二、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原则是什么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原则如下:1.选择复议原则;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三、行政判决抗诉申请有时效限制吗我国法
    2023-08-25
    400人看过
  • 撤销执行裁定书如何再审
    一、撤销执行裁定书如何再审首先,民事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再一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再审程序包括再审程序的启动和再审程序的审理。就民事诉讼而言,具有审判监督权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只能通过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再审程序是后续程序,它可以改变原来生效的裁判。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终结时止。《民事诉讼法》其次,执行程序同样是民事诉讼中的法定程序,民事强制执行是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国家司法权的体现。执行程序既然是人民法院审判权的必然延伸,当然是审判监督的范围、也必须接受监督,法律规定的裁定,并不仅指审判过程中的裁定,也含执行过程中的裁定。不服执行机构办理的有关案件按本规定即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为解决执行过程中确有错误的裁定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据。申请人对执行裁定申请再审,由立案庭复查,认
    2023-06-06
    320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裁定如何复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驳回或者不予受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基于案外人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或者不予受理案外人提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申请,案外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怎么办对于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
    2023-02-17
    333人看过
  • 再审裁定会不会中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按照本条规定,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法院会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这将产生阻却原生效裁判执行的法律效力。就阻却程度来看,中止执行并不意味着裁定再审的案件必然对原生效裁判予以改判。因此,法院在决定再审或提审、指令再审时,在发出的中止执行的裁定中不得加入撤销原判决、程度的内容。可见,再审案件受理阶段民事裁定书的直接效力仅限于对原生效裁判执行部分的阻却效力,而对于生效裁判本身并没有
    2023-06-12
    444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能否申请再审
    一、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能否申请再审对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并且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二、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第三,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一般应由案外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确有困
    2023-10-06
    440人看过
  • 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后能否再申请撤销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装饰装修合同明确约定仲裁作为争议的解决方式。后双方发生争议,仲裁委依法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甲公司向有管辖权的乙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受理后,作为被申请人的乙公司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裁定不予执行。甲公司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后乙公司又向乙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对于是应受理该申请,以及受理后如何处理,有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申请,受理后裁定驳回乙公司的申请。理由是,《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没有规定其他条件。当事人的申请只要符合该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此其一。其二,《仲裁法》及《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两种申请受理的顺序,即申请不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后,不能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对申请受理后,直
    2023-06-06
    205人看过
  • 终止执行后再申请恢复执行需要裁定吗
    一、终止执行后再申请恢复执行需要裁定吗1、终止执行后再申请恢复执行,需要裁定。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况有哪些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
    2023-08-10
    90人看过
  • 执行异议撤回能否再提
    法律综合知识
    执行异议撤回后不能再次申请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4-05-09
    73人看过
  • 关于申请复议的裁定执行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书面材料,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执行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通知执行法院在五日内报送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拒不执行裁定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07-16
    275人看过
  • 先予执行裁定的复议程序
    先予执行裁定的复议程序是指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可能转移或者灭失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院会根绝申请人的诉讼以及案件实际情况和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需要先予执行,法院会做出相应的裁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怎么办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一经作出,会立即执行。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裁定引起的法律后果是作为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不得自由处分裁定中所指的财物;作为先予执行的被申请人必须履行裁定中所指定的义务。《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如果当事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当事人有权向受诉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但是,在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复议应当及时认真审查。人民法院经过复议,认为原裁
    2023-08-14
    37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再审再审人员能否申请暂停执行行政复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2
      不可以申请暂停执行。 收到法院再审受理通知书的,只是表示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符合申请再审的要求,是否进行再审还需要由法院进一步进行审查,法院受理再审申请不符合中止执行的条件,是不可以以此为由要求中止或暂停执行的。
    • 问下对于执行复议裁定再审有什么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9
      《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及227条的规定为执行程序中的权利救济提供了有效途径,与此相应的是2008年9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2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为《执行程序解释》)的第5条到第10条及第15条到第24条。《执行程序解释》明确并细化了《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和第227条(相应的原《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
    • 复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有没有法律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08
      对复议裁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做出复议裁定的单位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是向行政机关提起,而诉讼是向法院提起,再审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人民法院第一次审判之后,过了上诉期之后,对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次审理。所以复议裁定不可以申请再审,只能是去法院提起单独的行政诉讼。
    • 执行异议裁定能否复议是如何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9
      执行异议则规定在第二百二十五条前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
    • 再审法院裁定再审的,是否需要中止执行?那再审是否要中止执行申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6
      如再审法院裁定再审的,则应同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再审法院仅是受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而没有决定再审的,不会中止执行;如果决定再审的,则应在再审的裁定书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并在通知后十日内发出裁定书。但是,对于追索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