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损害赔偿可否追加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09:21:23 461 人看过

一、交通肇事损害赔偿可否追加赔偿

不能。一般而言,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之间签订了赔偿协议的话,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就是有效的。但是和一般民事合同一样,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也有可能出现无限或者可撤销的情况。

按照《民法典》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或者订立的协议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二、车祸赔偿私了后又反悔的怎么办

(一)车祸确实造成当事人的人身伤害,如果当事人对肇事者达成的“私了”协议的内容存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

(二)实践中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所谓的“私了”协议,不属于人民调解的性质,也不是诉讼程序中的调解,不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反悔或已经履行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会依法受理。但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的,其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因履行终了而消灭,如无特殊理由,人民法院受理后将驳回其诉讼请求。

发生车祸后,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有两种,一是自行和解达成赔偿协议,即“私了”;二是通过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通常“私了”省时、省力、成本低,赔付快,不但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事故当事人的首选。实践中,道路车祸损害赔偿“私了”后又反悔的情况有三种:一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达成协议后又出现新的损失而反悔;二是达成协议后一方立马就反悔;三是达成协议后一方迟迟不履行协议。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二)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要项目及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
    2023-06-08
    83人看过
  • 交通肇事逃逸车损险是否赔偿
    一、交通肇事逃逸车损险是否赔偿保险里面有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车损险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二、车损险包括的内容当车子发生事故的时候,车身的凹痕,划口等损害,属于车损险。车损险还包含有很多的附加险,在购买了车损险以后可以一起进行购买,比如说,车身划痕险,还有玻璃单独破损险,还有停驶险以及发动机特别险等等。在车损险中,如果购买了玻璃单独破损险,那么在汽车玻璃发生了破损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进行理赔,如果没有购买这种附加险,就要由车主朋友自己来承担这一份的损失了。三、肇事逃逸车损达到多少钱够拘留肇事逃逸没有金额限制,造成了这种行为是会受到处罚的。发生交通
    2023-05-03
    439人看过
  • 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后是否适用损害赔偿原则
    2005年9月,玲玲(化名)向如皋市一家保险公司缴纳了26元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住院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2006年6月,玲玲骑着父亲的摩托车与张某的摩托车相撞。事故发生后,玲玲被送往如皋市一家医院急救。医院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右枕骨折等损伤。医疗费用6263.80元,其中非医保费用2434.94元。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玲玲的父亲是次要责任人。2007年4月,玲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8240元。经法院调解,张某一次性赔偿6592元。后来,玲玲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以玲玲已获事故赔偿,住院费用为财产性项目,适用损害赔偿原则为由拒绝赔偿。于是玲玲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判决书: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保险合同中的医疗费用保险是以被保险人身体因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为条件的。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属于人身保险的范围,不适用损害赔偿原则。判决保险
    2023-05-31
    464人看过
  • 交通肇事如何办理财产损害赔偿案
    交通肇事后,产生财产损害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肇事罪该如何办理取保交通肇事罪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为: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公检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后由相应的机关进行审查,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同意取保候审的,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提交保证金;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则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
    2023-08-18
    42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是否能兼得
    发生交通事故后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第三者伤害竞合(含交通伤害)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第三者侵权赔偿责任双重赔偿。即工伤保险和交通责任赔偿可以兼得。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
    2023-03-08
    217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多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多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像医疗费、住院费等,而且会有限额。其他的比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一般都是由致害人的商业保险进行赔付。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如果是财产损害赔偿的,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具体包括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医用费用。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3.误工
    2023-05-03
    141人看过
  • 机动车肇事损害赔偿
    一、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31日(2001)民一他字第32号关于答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2000年12月25日法研[2000]121号):你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高法[2000]50号《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关于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后才能作出规定,但请示中涉及的具体案
    2023-06-04
    41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可以长期追赔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
    2023-03-30
    53人看过
  • 交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交通损害赔偿责任比例
    一、交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交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二、交通损害赔偿责任比例交通损害赔偿责任比例如下: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
    2023-05-03
    386人看过
  • 损害赔偿的范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
    2023-03-03
    476人看过
  • 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向驾驶员追偿吗
    一、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向驾驶员追偿吗?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是向驾驶员追偿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
    2023-04-16
    354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交强险能否赔偿受害者
    一、交通肇事罪交强险能否赔偿受害者交通肇事罪交强险一般能赔偿受害者。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超过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是保险公司赔偿的最高金额。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最高赔偿的金额不超过责任限额,即对于损失金额超过责任限额以上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条件有:1.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能是单位;2.客体,侵害了公共交通安全;3.主观上过失;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
    2023-11-30
    342人看过
  • 交通事故 结案后 追加赔偿
    不能。一般而言,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之间签订了赔偿协议的话,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就是有效的。但是和一般民事合同一样,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也有可能出现无限或者可撤销的情况。一、私人签的赔偿协议书怎么写私人签赔偿协议有效的方式如下:1、私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私人签订赔偿协议是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3、赔偿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措施,不违背公序良俗。具备上述要件的赔偿协议是有效的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私自签订死亡赔偿协议反悔吗赔偿协议一般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涉及到死亡的自己有过错行为那么要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赔偿也可以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
    2023-03-11
    29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权由谁行使?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权由谁行使?由受害人来行使追偿权,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23-06-02
    38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可以赔偿车损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5
      首先,我们要明确肇事逃逸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量刑情节。如果要确定其行为是否已经触犯刑法,需要根据其具体情节。
    •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调解有哪些程序,出现交通肇事时如何进行损害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调解有哪些程序,出现交通肇事时如何进行调解?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
    • 损害由谁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交通事故损害由谁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保险公司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一规定意味着,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不论是肇事方的责任,还是受害方的责任,其事故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即由保险
    • 交通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能否可双重赔偿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3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
    • 交通肇事肇事者损害赔偿不起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7
      可以协商 否则,受害人取得生效判决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可以申请将肇事者的申请纳入不可信执行人及相关执行手段。如果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和名下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和冻结。划拨被执行银行账户中相应金额的财产,以被执行名义拥有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财产并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