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性质是什么,应怎么认定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6 16:13:32 419 人看过

一、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于属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后的30天之内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有效材料到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以后的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标准是受伤的原因跟工作相关,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
    2024-02-07
    442人看过
  • 员工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怎么提出工伤认定
    一、员工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及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应当认定为工伤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
    2023-03-21
    379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的性质有哪些
    关于工伤认定书的性质,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一、上班期间干私活受伤了算工伤吗上班期间干私活受伤了不算工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但是干私活受伤显然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二、工伤认定报告与工伤关联书怎样认定工伤关联性鉴定,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后,治疗工伤期间出现的疾病,或者工伤职工死亡是否有工伤导致的鉴定活动,正确的说法是疾病(死亡)与工伤关联性鉴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中不对关联疾病进行鉴定,只是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作出决定。若是对于事故伤害所产生的疾
    2023-06-20
    156人看过
  • 提起工伤性质认定的主体
    提起工伤性质认定的主体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基本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伤职工本人可能无力申请工伤认定,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工伤职工行使权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其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也有权申请工伤认定。提起工伤性质认定的主体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基本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伤职工本人可能无力申请工伤认定,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工伤职工行使权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其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也有权申请工伤认定。
    2023-04-23
    331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性质
    一、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性质如果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属于诉讼时效,将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明确赋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有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行使工伤认定的行政管理职权。也就是说,《工伤保险条例》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行政程序中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而不是人民法院或者诉讼参加人在诉讼程序中所应遵循的法律规范。因此,认为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属于诉讼时效无从谈起。其次,如果认为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也不符合除斥期间的适用客体及其法律属性。除斥期间的适用客体一般为形成权,即权利人可以依自己一方之意思表示而直接发生法律关系变动的效果。然而,工伤待遇显然不能因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就当然获得,工伤认定申请权在性质上属于请求权。此外,除斥期间不可中止、中断、延长,但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赋予了提出延长申请期限的权利,故工伤认定申
    2023-06-10
    242人看过
  • 什么是工伤认定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如何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的流程: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
    2023-09-16
    168人看过
  • 主体问题:工伤性质认定
    工伤性质认定的主体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法定认定主体。工伤认定是一种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才具有这一行政职能,对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法定认定主体。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工伤性质认定的主体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法定认定主体。工伤认定是一种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才具有这一行政职能,对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法定认定主体。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进行认定。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依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定业务,但必须以委托单位的名义作出认定决定,其法律后果仍然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3.企业可以处理轻微工伤事故。对责任明确无争议,伤情轻微的工伤事故,当事人双方能确认的,企业可以直接按因工负伤性质,给予相应待遇。相关文章
    2023-07-02
    320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单位性质怎么填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单位性质怎么填首要环节,我们需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规范地书写工伤认讣申请表格中的各项内容。倘若有用人单位或者工会组织参与了此项事宜的处理,敬请务必在申请书上的申请人姓名旁边加盖公章以示确认其有效性。至于登记号码部分,则交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填写。关于事故发生日期一栏,若是涉及到职业病问题,可按照首次诊断出职业病的确切时间予以填写;而对于工种一栏,公司职工应具体填写工种类型,对于事业单位内的员工来说,应注明其所从事岗位的职务类别。在受伤情况这一部分,我们需要详尽描述事故发生的完整过程、事发现场及相关人员所在的具体工作环境、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其所造成的伤害部位与严重程度等信息。最后,在诊断结果一栏内,应如实填写最初由权威医疗机构给出的诊断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
    2024-07-07
    371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什么,工伤认定不及时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什么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工伤认定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口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申请的时间应该在职工个人受伤害发生之
    2023-03-17
    96人看过
  • 员工工伤怎么认定,工伤认定流程
    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15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30日内提交《海东地区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应向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2)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4)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6)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7)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8)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9)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2、个人申请程序: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
    2023-03-02
    276人看过
  • 怎样性质的单位才能认定工伤
    一、怎样性质的单位才能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应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二、认定工伤的流程1、申请。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2023-06-07
    450人看过
  • 工伤关联性鉴定与工伤认定书的关系是什么
    工伤关联性鉴定,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后,治疗工伤期间出现的疾病,或者工伤职工死亡是否有工伤导致的鉴定活动,正确的说法是疾病(死亡)与工伤关联性鉴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中不对关联疾病进行鉴定,只是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作出决定。若是对于事故伤害所产生的疾病伤情,一定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与工伤的关联性确认,一旦确认存在关联性,疾病直接纳入工伤处理。这样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第三人故意伤害是工伤吗?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
    2023-06-23
    290人看过
  •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注意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指用人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1)工伤仅限于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一般不构成工伤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员工工作的场所,也是领导临时安排员工工作的场所(1)工伤仅限于工作场所的事故(2)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一般不构成工伤3工伤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或职业病虽然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但只要是与工作有关的,都是由于履行职责或业务造成的,也构成工伤主观过错:除劳动者本人造成的意外伤害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注意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伤(如果劳动者认为是工伤,有义务提供这方面的证据,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证据)2。是否属于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3。
    2023-05-02
    359人看过
  • 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工伤有什么用?
    认定工伤决定书有哪些作用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五)认定结论;(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
    2023-04-28
    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指的是什么工伤认定应该如何认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1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 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工伤认定应该怎么认定,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工伤认定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
    •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 工伤认定决定的法律性质及程序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0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
    • 工伤认定的行政行为性质是什么意思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4
      1.按行为的动因不同可分为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后者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定职权,不待相对方请求而主动实施的行政确认。工伤认定属前者,这种确认,行政主体处于被动地位,非依申请不得主动为之。2.按行政确认对他种行为的关系,可分为独立的行政确认与附属性的行政确认,独立的行政确认不依赖他种行政行为而独立存在,附属性的行政确认,是为了满足另外的行政目的需要作为前提条件出现的,确权是为了行政处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