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伤残能够享受什么待遇补贴
职工伤残能够享受以下待遇补贴: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五六级职工的伤残津贴等费用;如果不属于工伤,则由侵权行为人依法支付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病历本;
3.疾病诊断证明书;
4.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
5.伤残鉴定委托书。
三、什么时候做工伤伤残鉴定
等到伤情稳定后即可做工伤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完整的病历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工鉴定需要一定的费用,但现在各地的收费标准不同,大部分地区工伤残鉴定费用约350元。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费由劳动部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受伤职工进行伤残鉴定的,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n(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n(二)住院伙食补助费;\n(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n(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n(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n(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n(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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