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犯罪总公司是否担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7:12:52 280 人看过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因此分公司的刑事责任与总公司有直接关系。但具体还要看总公司与分公司犯罪有无牵连。

一、对于一家分公司有注册资金吗

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金。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只是法人的分支机构,其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费用由总公司划拨到其银行账户中。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二、总公司不配合注销分公司怎么办

没办法。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三、总公司债务分公司需要承担吗

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它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分公司的债务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所以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的,而且它也没有承担债务的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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