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关于结售汇项下人民币资金并入电子汇划系统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07:39 457 人看过

建设银行

一、结售汇项下人民币资金实行按日清算制度。总行财会部将根据国际业务部每天提供的“一级分行美元平盘折算人民币汇总表”及表中起息日通过电子汇划系统向一级分行清算资金,并保证收付款项于起息日到达对方帐户。

二、总行和各级行国际业务部门均撤销在当地人民银行开立的人民币结算专户或在本级营业部开立的存放专户,改为与人民币备付金共用一个帐户。

三、结售汇项下人民币资金并入电子汇划系统清算后,与人民币往来资金一同调度,其相互占用资金反映在每日联行汇差资金相互占用中,形成的活期存款的利息计算和透支罚息仍按照原每日联行汇差资金相互占用计罚息办法执行,即正常相互占用按活期上存资金利率计息;透支三天

以内的在临时借款上限利率基础上上浮0.36个百分点罚息,三天以上的上浮2.88个百分点罚息,并按季结息。

四、各级行的国际业务、资金计划、财会、清算中心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确保结售汇项下人民币资金清算的及时准确。

五、结售汇项下人民币资金并入电子汇划系统清算自1997年11月1日起执行,各级行要抓紧研究、做好准备,如在此期间遇有问题请于10月10日前报告总行。

1997年10月5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民币相关文章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部分商业银行行内大额汇划款项转汇等事宜的通知
    银发[2001]271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鉴于商业银行已逐步实现了法人统一管理,并建成运行了行内电子汇兑系统,中国工商银行等8家商业银行的数据密传已联调成功并通过验收,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取消部分商业银行行内大额汇划款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转汇的规定。为保证取消大额转汇后中国人民银行及时掌握商业银行的大额支付信息情况,商业银行的行内电子汇兑系统要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发的大额支付统计分析系统实施连接,报送有关大额支付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1年9月1日起,取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行内50万元以上大额汇划款项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转汇的规定。其汇划业务可通过各行行内电子汇兑系统办理。二、自9月2日起,各有关商业银行应于每天(法定
    2023-06-07
    364人看过
  • 中国银行关于使用新版外汇汇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杭州市、济南、浦东分行,港澳管理处,各海外分行、公司,总行营业部:我国内联行目前使用的外汇汇票除纽约分行付款的美元磁性汇票及伦敦分行付款的英镑磁性汇票外,存在着各分行分别印制,格式不统一;缺少防伪措施;汇票纸张质量差等问题,海内外各级行均有反映,亟需改进。根据总行领导批示,总行国际业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于1995年下半年进行外汇汇票规范工作,目前已完成并交印刷厂印刷。现将新版汇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新版汇票说明(一)此次规范的汇票为国内联行使用的开往境外的非纽约分行付款美元及其他货币汇票。(二)新版汇票基本格式、票面颜色、规格大小参照纽约分行付款美元磁性汇票设计。(三)新版汇票采用我行专用汇票防伪纸,具有无碳复写功能,同时采用水溶性油墨及荧光油墨印制防伪图案。(四)新版汇票共
    2023-06-06
    110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资本项下部分购汇管理措施的通知
    (2001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银发[2001]304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形势需要,在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临时性的购汇限制措施。这些措施对稳定当时的外汇形势、防止逃套汇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健康运行,外汇收支状况良好。为支持企业自主经营,促进银行提高资产质量,贯彻“走出去”的战略,现决定对这些措施做如下调整:一、取消对购汇偿还逾期国内外汇贷款的限制。外汇局各分局在审批购汇时应坚持企业申请购汇原则,并通过分期分批核准等办法,避免大规模集中购汇。二、放宽对购汇提前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外债转贷款及外债的限制。一是贷款合同中有提前
    2023-06-07
    325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中国电子口岸顶级部门IC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最近决定,“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将于2003年10月8日正式迁移至中国电子口岸平台运行。届时,各外汇指定银行须使用中国电子口岸IC卡进行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业务操作[详见《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将“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迁移到中国电子口岸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电发〔2003〕249号)]。?根据电子口岸IC卡的制发管理规定,各使用部门必须首先制发该部门的顶级部门IC卡,然后凭顶级部门IC卡生成顶级部门操作员卡、下级部门管理员卡和下级部门操作员卡。因此,各银行均需办理中国电子口岸顶级部门IC卡。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尚未办理部门顶级IC卡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须于8月28日前到中国电子口岸RA制卡中心制作顶级部门IC卡。
    2023-04-24
    127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资银行改制所涉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2006年11月1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现就外国银行分行改制涉及的外汇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业务资格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承继原外国银行分行已经获准经营的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以及其他人民币对外币衍生业务等资格,并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含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分局)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外商独资银行的分行承继本网点在改制前已经获准经营的相关结售汇及人民币对外币衍生业务资格,并向所在地外汇局分局办理登记变更手续。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承继原外国银行分行的外汇市场会员资格。承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的外商独资银行,应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变更登记;承继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资格和银行间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资格的外商独资银行,应将变更情况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初审后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变更登记;承继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外币交易做市商资格的外商独
    2023-04-24
    252人看过
  • 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邮电企业贯彻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市、区)邮电管理局、省(市、区)人民银行分行、重庆市分行、中国邮电工业总公司、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人民邮电出版社、中国邮票总公司、人民邮电报社: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83)银发字第266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发出以后,全国各地的国营企业都根据文件精神,向人民银行办理国拨流动资金的移交手续。为了加强银行和邮电企业之间的密切协作,对邮电企业国拨流动资金交接的具体手续特作如下补充通知:一、中国邮电工业总公司和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所属的企业,人民邮电出版社、中国邮票总公司、人民邮电报社要分别与企业所在地的银行将自有流动资金的数字核对清楚,并报经邮电部批准后,向当地人民银行办理国拨流动资金的交接手续。二、各地(市)、县邮电局要向企业所在地银行提供情况,把自有流动资金核对清楚,经开户银行签注意见后,上报省(市、区)邮电管
    2023-06-09
    473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正式运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的通知附:出口收汇系统操作规程(暂行)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汇发[2001]14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自2001年6月1日在全国试运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各地出口企业逐步开始使用该系统对核销单进行网上申领、登记电子底帐、口岸备案、挂失、注销、数据下载等操作。通过试点运行,目前该系统已基本具备了正式运行的条件。现决定,从2001年8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运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为保证该系统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1年8月1日起,各外汇局一律发放带条形码的新版出口收汇核销单,并通过系统将核销单电子底帐上网登记。出口企业应在2001年9月1日前将未使用的旧版出口收汇核销单送回外汇局注销。二、各外汇局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口岸
    2023-04-24
    306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银行汇票背书转让问题的答复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办公室:你行《关于认定银行汇票转让是否有效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现根据你行提供的情况答复如下:一、根据《银行结算办法》第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收款人为个人的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只能转让给兑付地的单位或个体经济户。而你行《请示》中所述银行汇票的兑付地为海南省海口市,因此,该汇票的转让应限于海口市范围,而不应转让给湖南省岳阳金融市场融资中心。二、依据银行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票据是一种要式证券,其转让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件,即按规定作成背书和交付票据。若缺少上述任一要件,就不能构成票据的有效转让。此外,就作成背书而言,应是由背书人按规定的格式记载被背书人名称、日期及签章。从你行《请示》及来人反映的情况看,《请示》中所述银行汇票的背书人在背书时并未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湖南省岳阳金融市场融资中心),而是由被背书人在该汇票上加盖了自己的公章;并且背书人事实上也未将该汇票真
    2023-05-03
    437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不良外汇贷款后有关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银发(2001)92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重庆、北京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支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不良外汇资产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接不良外汇资产后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外汇管理政策明确如下:一、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须于2001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将2001年3月31日(含31日)前已承接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的境内不良外汇资产全部转换为人民币资产;外币与本币的转换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00年美元与人民币的年平均汇率(100∶827.84)计算,其他币种按200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折算成美元后套算。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2001年4月1日以后(含4月1日)承接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对境内机构的不良外汇贷款,同样应全部转换为人民币资产,
    2023-06-07
    410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为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以下简称“贸易”)外汇收汇和结汇管理,便利企业正常资金使用,增强贸易外汇真实性管理的有效性,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对收汇单位贸易外汇实行分类管理。二、外汇局按年度对收汇单位进行考核,收汇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结汇“关注企业”名单:(一)一年内贸易项下的收汇与同期贸易项下应收汇总额相差10%(含10%)以上的;(二)一年内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受到外汇局处罚的;(三)根据信用记录、开业期限等,外汇局认为应列入“关注企业”名单的。三、对船舶、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等在生产、经营和资金结算方面有特殊需要的收汇单位,以及一年内贸易项下的收汇与同期贸易项下应收汇差额不超过等值50万美元的收汇单位,经外汇局审核后,可适当放宽第二条第(一)项所列标准。四、取消贸易项下外汇收汇与
    2023-06-05
    432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边境地区受理和使用人民币银行卡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4〕219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障边境贸易与经济合作的正常进行,防止人民币银行卡(以下简称人民币卡)被不法分子用于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银行卡支付、清算业务的健康发展,维护支付体系正常运行,稳定经济金融秩序,现就边境地区人民币卡受理和使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有关金融机构在办理银行卡业务时,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和反洗钱规定。要加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以及资金交易的监控,严格执行大额、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二、人民币卡收单机构要加强商户风险管理,禁止发展国家法律制度禁止银行卡交易支付的商户。?三、边境地区人民币卡收单机构要规范商户签约行为。有关人民币卡收单协议中要明确规定,商户不得将签购单、签购结算单、银联标识牌及
    2023-06-07
    246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03]232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信托投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规范信托投资公司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等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账户的设置信托投资公司的固有财产应与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其业务人员、资金账户均应分开,不得混合操作。信托投资公司办理固有财产业务,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银行结算账户。信托投资公司对受托的信托财产,应在商业银行设置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信托财产专户)。委托人约定信托投资公司单独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时,信托投资公司应在商业银行按一个信托文件设置一个账户的原则为该项信托财产开立信托财产专户;委托人约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按
    2023-06-07
    495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汇发[2006]47号为落实建设部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就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所涉及的外汇管理事宜通知如下:一、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境内分支、代表机构”)在注册登记地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商品房应按以下规定办理:?(一)从境外汇入购房款的,应持以下文件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确认后,将购房外汇资金结汇后直接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民币账户:?1、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2、境内分支、代表机构获准设立的批准文件和有效登记证明;3、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境内分支、代表机构在注册登记地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4、所购商品房符合实需自用原则的书面承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不得保留境内分支、代表机构境外汇入的购房款。?(
    2023-06-10
    296人看过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我行系统离休干部活动经费问题的规定
    根据了解,我行系统离休干部活动经费标准掌握的很不一致,缺乏一个明确的统一规定,影响了离休干部工作的开展。为此,参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83)局经字第529号“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行政经费预算定额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离休人员费用,个人部分按办理离休手续的人数和有关规定确定定额,公用部分每人每年500元,其中包括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150元”,并结合我行具体情况对离休干部活动经费作如下规定:一、当地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按当地政府的明确规定办理。二、当地政府没有明确规定的,可参照《中央国家机关行政经费预算定额试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办理。三、中央有统一规定后,按中央的统一规定执行。四、上述费用均在非营业支出科目“离休编外和长期病假人员费用户”列支。已在本帐户列支的公用部分费用,不得再在有关支出科目、帐户列支。五、对离休干部每人每年150元的特需经费请按照劳人老〔1983〕20号文件
    2023-04-22
    355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民币
    相关咨询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汇报中关于保证金执行存在的问题该如何汇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制度执行不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建设领域所有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建设前都必须按规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人社部门出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后建设部门才会办理开工许可,但是建筑市场监管不力,部分企业先施工后办《施工许可证》,或未办理施工许可就擅自开工建设,脱逃缴纳工资保障金,而人社部门对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筑企业又没有强制性法规、条例,缺乏强制性手段,致使部分未缴纳农民工
    • 关于商业汇票的相关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9
      商业汇票当事人包括出票人,工商企业需要使用商业汇票时,可成为出票人;收款人,是商业汇票上实际载明的收取汇票金额的人;付款人,即对商业汇票金额实际付款的人。
    • 关于退还境外投资外汇汇回利润保证金的相关通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23
      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对保证金退还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成立退还保证金工作小组,由局长或者分管副局长牵头,资本项目对应处至少两名处级干部和两名经办人员参加。二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04年3月31日,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可集中为投资主体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 关于建设工程款结算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8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3、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
    • 中国农业银行外汇交易项下人民币业务清算办法第6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为保证总行和各分行的外汇和人民币正常清算,XX有关处和各分行应根据自身付汇和交易的业务需要,在清算中心保留与自身业务相应的人民币外汇头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