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否拥有无人居住的岛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15:50:07 174 人看过

无人居住的岛屿属于国家所有。海岛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无居民海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这对于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海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无人居住的岛屿土地所有权确定问题的复函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岛屿土地所有权确定问题的请示》(浙土资[2003]14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岛屿土地未依法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均为全民即国家所有。土地改革时分配给农民以及实施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案》(《六十条》)时固定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形成无人居住的岛屿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八条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第四条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海岛的自然资源、自然景观以及历史、人文遗迹。禁止改变自然保护区内海岛的海岸线。禁止采挖、破坏珊瑚和珊瑚礁。禁止砍伐海岛周边海域的红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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