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
(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派员参加。
(二)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机关或执法机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三)听证组织机关可以指定本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为书记员,承担制作听证笔录和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工作。
听证主持人职权、职责
(一)听证主持人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决定听证中止、终止或者延期;
决定证人当场作证。
(二)听证主持人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听证参加人;
就本案事由和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询问;
要求听证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维持听证秩序,制止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
审阅听证笔录,并提出书面意见。
(三)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
是本案调查人员的;
是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近亲属的;
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参加人是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遵守听证纪律,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三)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申请回避;
委托1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出具委托代理书,明确代理人权限;
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审核听证笔录。
(四)在听证过程中,本案调查人员有权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理由、依据,同当事人质证。
听证的告知、提出和受理
(一)调查人员应当在作出可以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告知书。
(二)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理由、依据;
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听证组织机关的名称。
(三)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持号邮寄等方式送达。
(四)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执法单位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以挂号邮寄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五)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超过规定期限的,执法单位应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听证要求之日3日内,书面告知不举行听证,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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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后行政处罚程序如何进行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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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程序:关于行政处罚的公正听证江苏在线咨询 2024-12-02一、当事人提交申请书申请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需提交书面申请。 二、版权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书 版权管理部门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审查申请书所列侵权行为是否属于其受理范围。 (二)审查申请文书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14条,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四)权利证明文件或被侵权的作品、制品的样品 (五)要求进行处罚的事实和证据 (六)根据和证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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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处罚程序听证的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0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营业、责令停止广告业务等; (二)吊销、收缴或者扣缴营业执照、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撤销商标注册、撤销特殊标志登记等; (三)对公民处以三千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 (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达到第 (三)项所列数额的行政处罚。 工商行政处罚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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