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发生并发症算医疗过失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0 02:10:41 194 人看过

手术发生并发症,如果医生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和医务,那就不算医疗过失;如果医生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和医务,那就算医疗过失。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人员遇到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况,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补助发放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补助发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含三级)手术并发症;手术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金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6月和12月各发放一次,通过财政部门涉农专户直接发放至补贴对象“一折通”账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三级丙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算不算医疗事故
    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系指由计划生育手术造成受术者组织器官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轻度影响生活自理能力的。(一)三级甲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受术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中期妊娠引产引起脏器损伤导致大、小便障碍;2、皮下埋植引起单肢肌力Ⅲ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二)三级乙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器官大部分缺损,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受术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肾功能轻度减退;2、一侧睾丸萎缩,伴轻度功能障碍。(三)三级丙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器官部分缺损,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受术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二级;2、已育妇女双侧输卵管缺损;3、已育妇女子宫内膜严重损伤,继发闭经;4、已育妇女子宫缺失;5、输精管结扎术后附睾淤积症影响正常生活;6、输精管
    2023-05-04
    270人看过
  • 医疗事故还是“手术意外并发症”?
    生完孩子后,她却尿失禁了。日前,五华县安流镇三江村31岁村民冯联清向本报民生栏目反映,她在五华县妇幼保健院通过剖腹产诞下一名女婴,但膀胱却在手术时发生破裂。冯女士的家属认为是医院在手术时造成医疗事故,医院对此进行了否认,称是膀胱撕裂伤纯属手术意外并发症。患者:剖腹产后尿失禁昨日上午,记者在五华县妇幼保健院见到了刚生完孩子一个月的冯联清,她向记者诉说了自己产后小便失禁的尴尬和痛苦。据冯女士称,今年8月27日,本想顺产的她在生小孩过程中却宫口一直不会开,担心小孩安全的她最后要求改为剖腹产。虽然她在当天下午顺利诞下一名女婴,但术后半个月内一直靠导尿管排尿,下腹至今还不时隐隐作痛。这是为何呢?当时我在剖腹产前打了麻醉后,医生通知我丈夫进手术室并告知子宫和膀胱有黏连,要进行手术。冯女士告诉记者,插导尿管的半个月时间里,尿液仍会不自主地流出来。而现在令她难堪的是,有尿来无感觉,一来尿就憋不住,来不及上
    2023-04-23
    81人看过
  • 手术后并发症算不算工伤
    一、手术后并发症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因工伤手术引起的并发症,属于工伤医疗范畴内。由工伤导致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
    2023-04-28
    229人看过
  • 手术并发症要赔偿吗
    不要,一般来说手术对周围的组织损伤是比较难完全避免的。如果伤的是与手术部位无关的地方经法医鉴定确认后可以说是医疗事故,如果是靠近手术部位那叫做难免式损伤,就是手术中比较难避免的情况,所以手术前都要签同意书,就是尽量避免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2023-06-18
    376人看过
  • 术后并发症是不是医疗事故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手术并发症的是否算医疗过错要从如下因素判断考虑: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预见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告知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回避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医疗救治义务。2、医疗事故与手术并发症的概念有重合部分。就是说有部分手术,即使发生手术并发症也不会被认为医疗事故,其关键就是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一、医疗损害责任有哪些类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
    2023-03-08
    144人看过
  • 手术并发症医院要承担责任吗
    不要,一般来说手术对周围的组织损伤是比较难完全避免的。如果伤的是与手术部位无关的地方经法医鉴定确认后可以说是医疗事故,如果是靠近手术部位那叫做难免式损伤,就是手术中比较难避免的情况,所以手术前都要签同意书,就是尽量避免医疗纠纷。一、术后并发症算医疗事故吗?这个不能一概而论。手术并发症的是否算医疗过错要从如下因素判断考虑: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预见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告知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回避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医疗救治义务。2、医疗事故与手术并发症的概念有重合部分。就是说有部分手术,即使发生手术并发症也不会被认为医疗事故,其关键就是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二、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1、轻度癫痫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之后,无功能障碍者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导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者血管搭桥手
    2023-04-05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手术发生并发症算医疗过失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6
      手术发生并发症是否算医疗过失,需要根据在医疗过程中医生是否尽到合理诊疗义务,是否存在过失来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
    • 手术并发症算医疗事故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8
      1、手术并发症的医疗过错判断要从如下因素考虑: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预见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告知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回避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医疗救治义务2、医疗事故与手术并发症的概念有重合部分。就是说有部分手术,即使发生手术并发症也不会被认为医疗事故,其关键就是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
    • 手术手术并发症算医疗事故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
      1、手术并发症的医疗过错判断要从如下因素考虑: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预见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告知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回避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医疗救治义务2、医疗事故与手术并发症的概念有重合部分。就是说有部分手术,即使发生手术并发症也不会被认为医疗事故,其关键就是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
    • 医疗并发症属医疗过失纠纷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3
      不属于。非医疗过失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未存在过失,由于医疗上的原因或医疗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导致病员遭受不良后果的医疗纠纷。这种纠纷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医疗技术的局限性、治疗手段的限定性而造成的。在审判实践中,容易引起医疗纠纷的主要是医疗意外、并发症、病情的自然转归等几种情况。
    • 手术并发症致人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3-20
      并发症是指在某一种疾病的治疗过程中,发生了与这种疾病治疗行为有关的另一种或几种疾病。医学上并发症的概念是指那些通过系统的医学研究和临床实践,人们已经总结出的在疾病的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某些药物长期使用可导致肝损害或肾损害等。手术并发症是指手术操作而引起的其他组织器官的损伤、缺失、功能障碍等,可见于临床各手术科室。 手术并发症属不属于医疗过错,这种要具体进行分析,一般而言,并发症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