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资本在国企改制中的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6:32:57 264 人看过

风险投资,改制,国企,资产,投资,表示国企改制热潮涌动,在勇于探索的风险资本看来,这是一块“庞大的蛋糕”。专家认为,如果发展环境以及相关瓶颈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那么,风险投资可以在国企改制中充分发挥作用种种迹象显示,热潮涌动的国企改制吸引了风险投资挑剔的眼光。那么,风险投资能否成为国企改制中的一股新兴力量日前,在“2005亚太风险投资家峰会”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和风险投资专场,与会的国资委官员表示了欢迎的态度,而风险投资家们也兴趣盎然。国资委:做实资产待价而沽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党委书记李保民在演讲开始就明确表示出对风险投资参与国企改制的欢迎态度。李保民表示,在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时候,产权多元化是国资委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大力发展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过程中,各类基金,特别是风险资金如何参与到战略当中去非常重要。李保民认为,自国资委成立以来,相关部门颁布的各种法律文件总体都是为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盘活现有存量资产提供了好的法律法规的保证。在盘活存量资产的时候,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真实的资产通过市场行为转让给投资人,特别是风险投资人。李保民表示,国资委将从五个方面把资产做实,把真实的资产放到市场上交易进行配置。首先要通过清查和界定产权等基础性工作来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工作,特别是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问题;妥善安置好职工,特别是落实改制的后期追加投入;要求进场交易,从而发现交易价格;妥善处理债权债务,特别要注意或有负债和对职工的负债。李保民还就《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中第六条做了解释。他言简意赅地把规定中的五点归纳为五个词:下降、隐匿、虚假、违规和无证。在他看来,这五点就是规定不实的资产不准转让,其目的就是为了把资产做实,确保把真实的资产出售给投资人。在演讲的最后,李保民再一次表示,国资委将努力做实国企的资产等候风险投资的参与。风险资本:面对“巨大的诱惑”在国企改制过程中,风险投资究竟能不能或者能在多大程度上起作用,曾参与过国企改制并积累了成功经验的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单祥双告诉记者,风险投资在国企改制中肯定是大有可为的。他把国企改制给风险投资所带来的机遇称为“庞大的蛋糕”、“巨大的诱惑”。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去年央企总资产达10万亿元,净利润5000亿元,如果央企以20的比例引进战略投资者,按五倍市盈率来计算,仅央企改制就需要5000亿元的资金。再加上地方国企所拥有的资产3万亿元之巨,除去不适宜进行改制的国企以外,单祥双预测,自今年起的5年内,风险投资将至少拥有数以千亿计的投资机会。单祥双认为,风险投资参与国企的改制将会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他表示,中科招商在参与国企改制过程中真正尝到了甜头,介入的成本非常低,但获得的收益却非常大,同时也推进了企业的改制重组,解决了资本供给、股权多元化、企业治理结构以及提供资本运作增值服务等问题,真正把企业潜力充分挖掘出来了。他举例说,中科招商同钢铁研究总院的独资子公司钢研高钠的改制已经取得了成功,有望明后年在中小板上市;而参与广州通信研究所的一个独资公司改制,也有望明年在中小板上市。他还向记者透露,中科招商目前同国资委研究中心正在研究一个课题,就是用产业基金来推动国企改制。该项目已经引起了国资委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而中科招商的国企改制基金也打算在今年年底设立,规模将达到50亿元至100亿元。单祥双表示,现在无论是外资还是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对国企的改制都十分重视和感兴趣。他说,有许多风险投资甚至已经参与了国企改制一些具体项目的操作。瓶颈:环境、融资和退出虽然国资委和风险投资在国企改制上“情投意合”,但一些人士认为,目前本土风险投资发展存在的瓶颈,可能使其参与国企改制的热情和效果受到影响。在峰会的开幕式上发表主题演讲时,中国证监会前主席刘鸿儒就呼吁把直接投资基金,包括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的发展和法律规划提上议事日程,加快推进的步伐。单祥双也认为,目前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存在着法律等制度性障碍。他称,风险投资家们只能采取务实的方式,“见着红灯绕着走”。除了呼吁完善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环境,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总裁陈玮、山东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郭鲁伟等本土的风险投资家几乎众口一词地表示,风险投资在融资和退出方面的障碍,也限制了其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发挥作用。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总裁陈玮博士认为,风险投资存在着资金来源的短期化和投资的长期性之间的矛盾,即短钱与长效的矛盾。目前本土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还是政府资金和企业资金,有着业绩年度考核等指标,这也导致了风险投资的短视化。他建议,可以尝试允许社保资金等长期性资金进入风险投资市场。而郭鲁伟则提议采取风险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来缓解融资压力陈玮表示,目前国内没有相应的退出机制,这阻碍了风险投资介入国企的改制。他认为,需要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完善风险投资退出的多渠道。深圳高新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总经理王干梅以他们投资的在中小板上市的大族激光为例,大族激光上市后,深圳高新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理论上可以实现的收益是3亿多元,但由于非流通等退出渠道的原因,最终实现的收益却只有几千万。风险投资家们表示,政府要与风险投资一起为完善发展环境以及解决相关瓶颈问题而共同努力,这样,风险投资才能在国企改制中充分发挥其作用。

律师在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理论研究表明,一国经济信用化程度与经济发达程度密切相关,信用活动总规模与信用交易结构深深影响经济增长。信用与经济发展是一种相互促进过程,信用使交换的形式越来越简便,规模扩展迅速。中国正在开始由前信用交易时代进入信用交易时代。尽管如此,同信用交易发达国家比,信用交易在我国还有巨大发展空间。随着信用交易量的剧增和更多信用交易工具的使用,必然加大信用风险。这就要求国家制定相关的信用风险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全社会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为此,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

根据不同分类方法,信用风险可以分为不同种类。按授信主体划分,可以分为企业信用风险、金融信用风险和个人信用风险。企业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其他企业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融资公司等,其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企业、个人与国家;个人作为受险主体,其信用风险主要来自民间借贷、金融投资。不同类型信用风险的管理需要有相应的管理机制。本文仅就企业常年或专项项目法律顾问(如信用风险控制的项目律师)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加以阐述。

一、前信用交易时代律师在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自从1979年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中断20多年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得到恢复。在过去20多年的时间里,企业法律顾问/专项项目律师工作发展的很快。他们对于企业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对企业重要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负责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审核,参与审查、起草、修改合同,参加重大合同项目的谈判,,为企业作商帐追收,代理企业参加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专项项目律师的这些工作对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事前控制,期间监控和事后化解和转移的作用。但是,这里所说的风险管理主要是指传统经济活动、生产经营中的风险。如避免企业制定决策违法的风险、避免企业经济活动违法风险等。还不是本文所指的狭义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应该说在传统的法律顾问业务中,律师更侧重的是企业经济活动本身合法性的问题,如再签订经济合同是,律师更多可能注意签约主体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等。但是在信用风险方面,给予的注意常常不够。因此,只能说传统上律师在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范围里,信用风险管理的内容是缺失或者是非常不完整的。比如,企业法律顾问在审查企业合同时,其工作做得尽职尽责,对于合同的法律层面和可操作性做了全面审查,但是,由于缺少对于合同对方信用等级的审查,合同在执行中还是存在很大风险,如对方故意违约的道德信用风险。故意违约的道德风险是不可能通过对合同自身合法性的完善加以规避的。其原因主要是:第一,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信用风险管理的法律,企业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处在无法可依的状态;第二,国家还没有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的制度,绝大多数企业也没有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在上述宏观上法律和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全国上下对于信用风险的管理,还主要处于道德层面。不管是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还是专项项目律师,都不可能把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中作为其主要服务内容贯穿到工作中。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我国大部分生产和生活资料从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企业产品赊销越来越成为主导销售模式,我国已经开始进入信用交易时代,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也将成为企业经济运行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随之,律师对于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也必须在传统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服务内容。

二、信用交易时代律师在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由于我国还没有在信用管理方面立法,宏观上国家尚未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律师在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中能够发挥的作用将会受到制约。但是,建立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在几年时间里要完成的重要工作,这也为律师在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政策导向依据。笔者认为,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专项项目律师在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中应该从赊销管理、减少坏帐、加快帐款回收,降低信用成本等方面发挥作用,具体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方面:

(一)帮助企业在制度方面作宏观安排

1.帮助企业决策层和负责信用风险管理的人员提高信用风险管理重要性认识。

2.促使和帮助企业建立人员和设置都独立于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

3.帮助企业制定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如建立以信用状况调查、信用评价、信用档案管理和信用信息互通为主要内容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应收帐款机制等。

4.为企业负责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人员培训,提醒信用管理人员对于高风险行业的关注,介绍国内外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等。

(二)日常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1.信用风险的事前控制--信用风险存在于交易过程的始终。有效地事前控制会大大降低风险管理成本,减少坏帐产生。事前控制包括客户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在这里,律师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如何使企业认识到,花一定成本,尽量收集客户的各种信用信息(包括企业收集、律师调查、向专业征信公司购买等),对客户信用作出客观分析,对降低信用交易风险是非常值得的。

2.信用风险的事中控制--应收帐款的日常管理。企业同客户完成信用交易条件的谈判后,信用交易便付诸实施。在这一阶段中,律师应该同企业信用管理部门一同或者督促信用管理部门做好单个客户管理,及时了解其付款进程,其信用额度是否突破,近期经营状况如何等。

3.信用风险事后控制--收帐。律师要向信用风险管理部门了解应收帐款情况,对于可能变成坏帐的应该同风险管理部门制定追收方式,并督促和协助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实施。在信用风险事后控制中,有些商帐通过正常的渠道很难达到追收效果,不得不考虑使用其他相关救助手段,包括仲裁或诉讼,这时律师可能会起到更多的作用。

但是,律师在为企业提供服务时,必须牢记自身的职责是以最小的成本,为当事人找出最佳解决方案。诉讼追收商帐,应该是律师最后的选择。诉讼虽然会给律师带来经济上的收入,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诉讼开支,并且,胜诉后的执行也常使企业不能如愿以偿。因此,律师为企业设计信用后风险控制时,一定要在穷尽其他所有选择后,最后选择诉讼方式。比如,对于确实遇到暂时困难,但经过努力可以重新崛起的客户,可以考虑帮助其度过难关,达到最终多收回帐款目的。如进行应收帐款重组;改变债务形式为长期应收款;确定合理利率,同意客户分期偿债;修改债务条件,延长付款期,或减少本金,激励客户还款;将债券转变成对客户的长期投资,协助启动亏损企业,达到收回款项的目的。当然,对于故意拖欠的讨债,如果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律师应建议企业采取果断措施。

进入信用经济时代,企业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是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手段。但是由于国家没有信用风险管理立法,全社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尚未建立,企业在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执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时,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因此,律师和其他中介机构(如征信机构)的帮助时必要的。笔者认为,企业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项目法律顾问时,可以把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提高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作为律师的工作范围之一。与此同时,律师也应与时俱进,学习和掌握信用风险管理的知识,意保证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能够为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把好法律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8: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企改制相关文章
  • 律师在企业改制上市中的作用
    企业股份制改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法律、审计、资产评估及保荐承销等多家中介机构以及大量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可以说,公司的改组上市其实就是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与公司共同合作的结晶。这其中,律师的主要工作是:(1)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2)讨论和确定改制上市方案,并对改制上市的合法性进行论证;(3)指导股份公司的设立和变更;(4)对上市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企业进行规范、调整和完善;(5)对发行主体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资产、组织机构的运作、独立性、税务等公司的全面法律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判断;(6)对股票发行上市的合法性进行判断;(7)协助和指导发行人起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司内部法律文件,协助起草并修改公司改制上市过程所需的整套法律文件;(8)就发行上市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2023-06-05
    206人看过
  • 企业改制中金融机构的风险
    一、企业改制与金融债务逃废党的十五大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把国有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正在各地深入开展,并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企业改制中的许多问题正在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企业改制前、后的债务处理,成为改制过程中最为棘手的现实问题之一。二、企业改制过程中逃废金融债务的主要形式逃废金融债务总是和企业的不规范改制联系在一起的。当前,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方式主要有七种:一是假破产,真逃债。破产是企业逃废债的主要形式。就像单位分房时,会盛行假离婚一样,假破产给企业带来的是抹去沉重债务的巨大收益。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去年在济南开始与工商银行办理债权转让协议后,平均每两天就收到法院的一份破产通知书。有的企业在破产前进行资产转移,让破产企业成为空壳
    2023-06-25
    370人看过
  • 政府在风险资本投入中的作用及其意义
    风险资本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股权资本,在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进程中,已有10余年的历史。但时至今日,我国的风险资本无论是融资渠道,或是规模数量,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瓶颈。政府在风险资本投入中的作用及其意义政府风险资本的投入在风险投资业发展中,尤其是在初期,确实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已被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明。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在发展风险投资中究竟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是否要采取直接投资的办法(如设立国有股份风险投资公司),在这方面,我们应该认真吸取美国在发展风险投资业中政府支持的小企业投资公司失败的教训。1958年,美国国会颁发了《小企业法案》,并授权小企业管理局制定和实践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设立政府风险投资公司,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风险企业,促进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小企业投资公司可以从小企业管理局得到极低利率的贷款,使得很多
    2023-04-24
    87人看过
  • 国企改制中的投资缝隙
    改制,国企,垄断,缝隙,企业,外资国企改制中的投资缝隙2005年以来,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18家中央企业重组,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已减至169家。大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目前,全国50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骨干企业已改制为多元持股的公司制企业。由于国企改制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的长期工作,在国企改制不断深化过程中,各种问题接踵而来的同时,也给各类投资者带来投资机会和空间,如何寻找国企改制中的投资缝隙,并把握投资机会,这对投资者的智慧和技巧都是一个考验。不透明程序的缝隙从国有企业改制所走过的道路来看无外乎MBO和外资并购。由于MBO已经声名狼藉,引起民意反弹极大,导致社会操作成本很高。于是地方政府与国企高管为政绩和利益所驱使,转而以技术换市场的名义,高调引入外资,近日徐工引入凯雷,就是颇受关注的典型案例。事实上,由于此前的开放是否达到了引进先进管理经验
    2023-06-09
    287人看过
  • 国企改制职代会的作用
    张喜亮国企改制职代会的作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张喜亮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职工代表大会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几部委与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规定:“企业的改制分流方案须经过改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涉及职工安置和用于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等有关事项,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未经审议通过,不得实施企业改制分流工作。”其中“未经审议通过,不得实施企业改制分流工作”之规定,就说明,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工作的决定权在职工的手中即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着决定权。根据这个文件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在国有企业改制分流工作中的决定性作用表现为两个方面:对企业改制分流方案的审议;审议通过安置职工和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等有关事项。首先是审议企业改制的方案。所谓审议就是对企业的改制方案予以广泛的讨论。
    2023-06-09
    331人看过
  • 国企改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改制,流失,评估,资产,国企国企改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改制是目前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但是在改制的实践中,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十分严重,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本文主要探讨了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形式,分析了产生的主要原因,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是指利用各种手段将国有产权、国有资产权益以及由此产生的国有收益转化为非国有产权、非国有资产权益和非国有收益,或者以国有资产毁损、消失的形式造成流失。国有资产流失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一方面,少数人利用控制国有企业资产运营和国有资产转让的权力,使国有资产流入自己的腰包,非法积累起巨额财富;另一方面,在国有资产改制过程中,少数当权者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进行非法寻租,使得企业改制往往达不到预定目标,并极易造成政治腐败,破坏了良好的社会运行秩序。基于此,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应该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一、国
    2023-06-09
    408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 更多>

    #国企改制
    相关咨询
    • 国有企业改制风险评估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9
      (一)国企改制过程中诸多环节不够规范 1、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不规范,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2、改制过程中产权交易缺乏公开透明度。 3、改制过程中逃债、漏债现象依然严重 (二)国企改制后,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规范 1、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完全建立 2、股权设置不够科学。 (三)企业管理体制没有实现根本转变,难以适应市场竞争要求
    • 国有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的作用是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企业改制评估主要涉及的税项为企业所得税。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如实现了资产评估增资,其是否应当纳入企业应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的通知》,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所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该企业的国有资本金;国有企业100%控股(控制)的非公司制企业、单位,在改制为公司制企业环节发生的资产评
    • 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0
      企业改制总的目标是适应我国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由传统国有并国营的国有企业向现代公司制企业转轨,在改制后的企业初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互相制衡、高效运作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并通过上述变革来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 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风险有什么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1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制大致经过这样的一个历程,由最初的行政措施的试行到中央政策主导与推动再到以法律为保证的规范发展这样一个复杂的、多维度政策化到法治化的历史变迁过程。针对国有企业改制,截止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核心,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清
    • 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风险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3
      一般情况下,企业出资结构的变化:由单一出资主体到出资主体多元化(国有独资公司除外)。即由国家单一出资转向国家和公民、法人等民间资本共同出资,对于一般性、竞争性、营利性的企业和行业,国有资产应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逐步退出,不再与民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