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留置权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09:56:03 469 人看过

设定留置权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二、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义务。

一、关于房地产留置权成立要求的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为: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二、建设工程留置权能否适用

可以适用。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留置该动产,以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留置权人不仅得留置标的物,而且得于一定条件下于留置物的价值直接取偿。因而,留置权是支配权的物价值的担保物权,而不是支配标的物实体的用益物权。

三、租客不能支付租金能不能保留承租人财产

租客不能支付租金不能保留承租人财产。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留置财产,并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明确规定,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也就是说,债权人不能因其他合同、不当得利、管理和侵权而享有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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