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庭审程序的实质与效果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9:32:15 151 人看过

民事案件庭审程序:(一)庭审准备。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等。(二)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2.出示证据和质证。(三)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庭审程序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遵从的是刑事程序,在刑事程序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

具体而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庭审程序主要是:

1、法庭宣布开庭;

2、进行法庭调查;

3、进行法庭辩论;

4、最后陈述;

5、宣布休庭等待判决。

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当事人需要了解下面的法律规定,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更大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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