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1、暴力,是指对被害人进行身体打击或者强制,如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等。由于行为人使用暴力的目的是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以劫取财物,因此,暴力的程度如何一般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为占有他人财物而当场故意杀死被害人,应以抢劫罪论处。这就是说,暴力方法包括故意杀人。
具体来说,对于暴力主要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理解:
(1)暴力必须是在取得财物的当场实施;
(2)暴力必须是针对被害人的身体而采取的打击或强制;
(3)暴力是向财产持有人为之;
(4)暴力是犯罪分子有意识实施的,也就是说,犯罪分子自觉、积极地利用暴力手段为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并抢走财物创造条件。所谓胁迫,是指以立即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相威胁,实施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者任财物被劫走的手段。
2、对胁迫主要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1)胁迫必须是当面向被害人发出;
(2)胁迫的内容必须是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
(3)威胁的暴力是现实的,如果被害人不答应要求,就会立即付诸实施。
3、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的方法,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使用催眠术、电击或用石灰迷眼等。行为人处于不知或不能反抗的状态,必须是行为人实施了“其他方法”造成的。如果不是行为人以某种行为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的状态,而是行为人利用由被害人由于自己的原因(自己喝醉、正在熟睡、因病昏迷等)或其他原因(被他人打昏、撞伤等)所致不能反抗的状态乘机掠夺其财物的,只能构成盗窃罪或其他罪,不能构成抢劫罪。
-
盗窃、侮辱尸体罪的客观表现形式
92人看过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有哪些
269人看过
-
贪污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66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犯的客观表现形式
432人看过
-
劫持船只、汽车罪客观表现
455人看过
-
抢劫罪客观要件包括哪些?
492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形式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6挪用公款罪相信我们在工作中都有听说,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形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件: 一、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二、行为人利用了职务
-
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有什么表现形式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18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调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 (边)境的行为。
-
客观表现形式寻衅滋事罪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8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抢劫罪的定义是什么, 抢劫罪的暴力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有哪些内容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7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盗窃、侮辱尸体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01本罪客观上表现为盗窃、侮辱和破坏尸体。盗窃是指从坟墓、停尸室或其他任何停放尸体的地方秘密窃取尸体。尸体是指死者的全部或一个身体。盗窃尸体的一部分的,也可能成立本罪。侮辱尸体的行为有很多种,如奸淫、肢解、鞭打、焚烧、损坏、遗弃等。所谓盗窃尸体,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尸体的行为,即采取他人不知道的方法,将尸体置于行为人自身的实际控制之下,使他人失去对身体的占有。例如,从坟墓、停尸房或任何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