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证据不足。如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能否折抵刑期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证据不足的话应该怎么处理
1、监视居住证据不足的话公安机关可以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撤销案件。
2、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证据不足的,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监视居住变成取保候审,继续收集证据。
3、监视居住是有一定期限的,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为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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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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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监视居住需要怎样处理由谁监视居住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31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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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视居住是否属于执行监视居住的范围?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2当然是指房屋。一般为犯罪嫌疑人的住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八条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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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就被监视居住能拿着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4监视居住是有一定期限的,依据《》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为6个月,如果监视居住到期的,并且案件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处理的情形有两种: 1、公安机关经侦查后,没有发现有犯罪事实的,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机关可以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撤销案件。 2、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证据不足的,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监视居住变成取保候审,继续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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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证据证据不足不到期怎么办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4证据不足,被监视居住到期后的处理是: 1、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需要继续侦查的,则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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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否是证据不足,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30监视居住不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形下适用的,而是在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形下适用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