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机关和人员有搜查的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6:50:51 86 人看过

搜查时必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

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第一百三十八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哪些权利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的权利有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有权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有权扣押物证、书证,冻结存款、汇款,组织鉴定和侦查实验,实施通缉,有权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有权先行拘留。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哪些权利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
    2022-06-27
    434人看过
  • 哪些机关有权行使侦查权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权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及军队保卫部门分别行使,具体如下: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军队保卫部门: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监狱: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
    2023-03-27
    404人看过
  • 什么叫搜查,对搜查有哪些规定
    搜查是指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的搜索和检查。搜查是侦查机关获取证据查证事实的重要侦查手段。规定:1、搜查时必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2、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3、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进行(医师、医生不是侦查人员不可以)。4、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成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员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5、如果被搜查或者他的家属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
    2023-06-01
    336人看过
  • 搜查令是由哪个司法机关发出的?
    一、搜查令是由哪个司法机关发出的?搜查令是人民法院对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对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时使用的法律文书。在执行中,人民法院对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对其人身及其住所地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索、查找的执行措施,称为搜查。人民法院采取搜查措施,应当由院长签发搜查令,并且人民法院采取搜查措施,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第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第三,认为有隐匿财产的行为。二、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搜查人员在进行搜查之前,必须按规定着装并出示搜查令和身份证件。人民法院搜查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搜查现场;搜查对象是公民的,应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以及基层组织派员到场;搜查对象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通知法定代
    2023-04-16
    464人看过
  • 搜查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
    搜查的规定有:1、侦查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2、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3、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4、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非法搜查罪的立案标准非法搜查罪立案标准: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九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2023-08-09
    269人看过
  • 监察机关开展搜查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一、监察机关开展搜查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监察机关在进行搜查时,必须注意一系列重要问题,以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率。1.要明确取证方向,避免盲目行动,确保搜集到的证据与案件具有直接关联。2.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以防止证据丢失或被破坏。3.搜查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全面的态度,收集所有有利于案件查明的证据,不偏不倚。深入、细致地收集证据也是必不可少的,以确保不遗漏任何关键信息。4.在调取证据时,监察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在调取证据时,应善待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并告知其获得救济的途径,确保整个侦查过程公正、透明。二、搜查中的证据收集方法在搜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采取多种证据收集方法。1.询问,通过向当事人、证人或鉴定人了解情况,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言和证据。2.讯问,要求违法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案情,获取关键信息。3.辨认也是一种常用方法,通过被害人或证
    2024-04-13
    464人看过
  • 公司有权搜查员工私人物品吗
    没有权利调查,但具体要看具体调查的原因及公司有没有对外公布。一、交通事故私了无异议可以不去交警队吗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有没有进行报案处理,如果有的话可能会涉及到销案。没有《协议书》也可以,但必须采取文字记录的方式,且必须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记录完整,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共同到责任方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二、法院起诉离婚会查什么具体下列情况法院可以调查取证: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三、离婚诉讼收集证据要注意哪些1.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需要及时申请法院调查的存款等财产,以有
    2023-03-23
    159人看过
  • 警察有权利搜查家里吗
    不可以随便对家庭进行搜查。必须要有搜查证或符合法定情形才可以。一、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是不是就可以随便进行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不是就可以随便进行,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二、强制性加班是否违法不合法。1、除4种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工作;2、上述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种情况:(1)、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
    2023-04-11
    456人看过
  • 检察机关对哪些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纪检监察对象6类人员纪检监察对象六类人员为:1、国家公职人员;2、法律授权或者由政府委托来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3、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5、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6、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
    2023-08-12
    106人看过
  • 搜查人员搜查出钱不告知怎么办
    搜查人员搜查出钱不告知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控告。搜查人员在执行搜查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定的搜查手续或程序,搜查人员在执行金钱给付案件中,搜查取得的财产是现金的,将现金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即可;搜取存折的,通过提取措施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搜取的财产是动产的,应先予扣押,然后通过变价的程序,换取价款清偿债务。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或者住处应遵守哪些规定?>侦查人员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强制性搜查直接关系公民的人身和居住等基本的公民权利,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1)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或住处,必须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搜查的范围必须是与罪犯和隐匿罪犯或罪证有关的地方,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以及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如亲友、邻居或工
    2023-08-11
    461人看过
  • 公安机关未具法定立案搜查手续对公民进行住宅人身搜查被搜查人提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1-06-18【生效日期】1991-06-1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公安机关未具法定立案搜查手续对公民进行住宅人身搜查被搜查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否按行政案件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年6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法研[1991]22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请示中第一种意见。公安机关在侦破刑事案件中,对公民的住宅、人身进行搜查,属于刑事侦查措施。对于刑事侦查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行政诉讼调整范围。如果公安机关在采取上述措施时违反法定程序,可以向该公安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反映解决,人民法院不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未具法定立案搜查手续对公民进行住宅人身搜查,被搜查人提起诉讼
    2023-06-08
    55人看过
  • 机关人员处分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机关人员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在处分期内在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第七条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第八条政务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六个月;(二)记过,十二个月;(三)记大过,十八个月;(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2024-05-13
    190人看过
  • 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方式和审查机关有哪些
    一、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机关首先,对刑事诉讼审判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的机关应该是正在进行审理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这是因为必须吸取我国现行的民事、行政诉讼法中对管辖权异议审查机关规定的教训:现行民事、行政诉讼法中对管辖权异议审查机关是正在进行审判的法院。上述规定在诉讼实践中存在严重的缺陷:正在进行审判的法院由于利益驱动、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其他原因,往往会找种种借口驳回申请人的请求,而申请人此时往往又会上诉,二审法院又要进行审理。这样会使当事人对法院产生严重的对立情绪,有损法院的公正形象,而且使诉讼时间人为的不合理延长,不利于诉讼效率的提高。实际上,有些国家也采取了类似做法,例如日本刑事诉讼法典第1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向直属上级法院提出转移管辖的请求。”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管辖权异议“由共同的上级法院负责裁定。”因此将审判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机关赋予正在进行审理法院的上一
    2023-06-12
    485人看过
  • 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哪些情形的应当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1、在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2、受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周围或者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应的可能;6、不谈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7、涉嫌逃跑、多次犯罪、结伙犯罪的。先行拘留会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
    2023-07-24
    3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什么机关有权搜查当事人(权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8
      拥有搜查权的机关主要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 搜查是指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的搜索和检查。搜查时必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
    • 法律中有哪些机关可以搜查被搜查人是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拥有搜查权的机关主要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搜查是指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的搜索和检查。搜查时必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另外,国家安全部门、军队保卫部门、军事检察机关监狱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也可以按照管辖范
    • 侦查人员在搜查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有哪些协助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3
      与犯罪行为作斗争,既是专门机关的职责,同时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为了配合侦查人员有效地与犯罪作斗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积极协助侦查人员进行搜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那些可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必须及时交出。
    • 什么机关具有搜查特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7
      拥有搜查权的机关主要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 搜查是指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的搜索和检查。搜查时必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
    • 哪些机构有权力进行搜查?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05
      搜查是一种强制性的侦查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如果拒不交出,侦查人员可以强行搜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拦。由于搜查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财产和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1、搜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搜查。 2、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