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招摇撞骗罪的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8:01:12 485 人看过

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定义、量刑】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司法解释对于招摇撞骗罪及其处刑的规定共分两款:第一款是关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犯罪及其处刑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这里规定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职位,或者某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用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职位的行为。本款规定的犯罪,行为人冒充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冒充的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这里的“招摇撞骗”,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假冒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到处炫耀,利用人们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骗取地位、荣誉、待遇以及玩弄女性等。根据情节轻重,本款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犯罪规定了两档处刑:1.一般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主要是指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第二款是关于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的规定。“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对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量刑幅度内,处以较重的刑罚;情节严重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处以较重的刑罚。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主要是考虑到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职责,与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有必要对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威信给予特别维护。综上所述,招摇撞骗的认定是对于冒充不符合个人职称身份的情况下进行行骗的,会立案调查,如果冒充军警人员的会加重处罚,毕竟这损害到了国家的威信,同时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会判处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招摇撞骗罪刑法多少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了招摇撞骗罪的基本犯和情节加重犯两个量刑幅度,但该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就该罪情节严重的范围加以明确规定。如何正确把握该罪情节严重的范围,既是审判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也直接关系到能否对行为人正确量刑。笔者认为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依据刑法所确立的罪刑相适应原则认定情节严重,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在具体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由此可见,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应从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侵犯的客体、造成的后果等方面着手,以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作为衡量指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刑相适应原则相关文章
  • 招摇撞骗冒充僧侣定性为招摇撞骗罪吗
    招摇撞骗冒充僧侣是不能定性为招摇撞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才构成招摇撞骗罪,这种情况定性为诈骗罪的可能性大一些。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招摇撞骗罪损害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一、诈骗罪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2023-03-26
    492人看过
  • 犯罪分子招摇撞骗如何认定的
    存在招摇撞骗行为的,就可以认定为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
    2023-03-20
    425人看过
  • 招摇撞骗的犯罪数额如何认定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如骗取爱情、职位、荣誉等,原则上不包括骗取财物。(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四)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公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4-15
    295人看过
  • 能认定招摇撞骗单位犯罪吗?
    不能,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招摇撞骗罪的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一、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
    2023-03-30
    118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是否属于刑法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招摇撞骗罪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
    2023-08-04
    105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在刑法哪一章
    招摇撞骗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之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一、爆炸罪怎样判刑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爆炸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二、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我国刑法上没有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对应的罪名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
    2023-06-21
    323人看过
  • 刑法规定招摇撞骗罪主体是谁
    一、刑法规定招摇撞骗罪主体是谁招摇撞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招摇撞骗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招摇撞骗罪。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二、招摇撞骗罪与一般违法行为怎样区分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两种情况∶(1)行为人冒充的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是高级别干部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不构成本罪。(2)欺诈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假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住宿、买车、买票等;为了达到嫁给他人的目的,谎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虽然也有欺诈行为,但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三、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怎样区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观上也采用欺诈手段,
    2024-01-19
    294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的刑事责任
    招摇撞骗罪既遂刑事责任承担应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来从重处罚。一、招摇撞骗案件很多起会判刑多久招摇撞骗案件很多起会被判刑多久,要视情况而定。犯本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指的是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招摇撞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二、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借钱诈骗多少钱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借钱的,应这样处罚:行为人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构成招摇撞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4-10
    410人看过
  • 什么是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犯本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招摇撞骗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招摇撞骗罪既遂的处罚量刑: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若招摇撞骗他人财物还可能涉嫌触犯诈骗罪,此时需要从一重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
    2023-08-04
    271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行为表现是怎样的
    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施行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三种情况:第一,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二,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三,某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另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施行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三种情况:第一,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二,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三,某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另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于想象竞合犯,如果招摇撞骗骗取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根据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应当按照法条竞合的原则,在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之间择一重罪处断,而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另外,根据本条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招摇撞骗罪从重处
    2023-03-22
    322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的特征是什么,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一、招摇撞骗罪的特征是什么招摇撞骗罪的特征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二、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是: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前者仅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进行诈骗;后者的手段无此限制。3.犯罪主观目的有
    2024-04-05
    360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的表现?
    法律综合知识
    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所谓招摇撞骗,即到处行骗,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一般都具有连续性、多次性的特点。如果行为人只有一次这种行为的,原则上不宜以犯罪论处。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出于虚荣心仅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不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行为人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不构成招摇撞骗罪。《刑
    2023-11-24
    485人看过
  •  如何认定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已明确。一般情况下,该罪情节严重有三种情况:一是多次招摇撞骗;二是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三是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我国刑法明确了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一般情况下,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具体有以下3种情况:第一、犯罪分子多次招摇撞骗;第二、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威信;第三、由于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出现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招摇撞骗罪犯罪行为对国家机关的影响招摇撞骗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它指的是以欺骗、蒙蔽等手段,非法获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对国家机关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因为它会破坏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影响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首先,招摇撞骗罪会破坏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国家机关是由人民赋予权力的,其形象和公信力是建立在人民的信任基础之上的。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之便,以欺骗
    2023-08-22
    162人看过
  • 招摇撞骗什么意思,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其次,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诈骗
    2023-08-15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刑罚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刑罚的裁量也必须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所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也是实现刑罚目的的需要。... 更多>

    • 招摇撞骗罪如何认定招摇撞骗罪特征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8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论处。招摇撞骗罪构成的特征包括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 如何区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法对这两个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
    • 刑法规定中的招摇撞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犯罪既遂: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招摇撞骗罪为行为犯,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所以只要实施了招摇撞骗的行为,即构成招摇撞骗罪既遂
    • 招摇撞骗情节严重,招摇撞骗罪的情节严重认定怎样?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8
      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就构成该罪,因此,行为人实施地每一次招摇撞骗都符合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单独构成犯罪。 2、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犯罪客体既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也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3、造成被害人精
    • 如何认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如何认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14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及其正常活动。(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