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诉讼主体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8:10:55 426 人看过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即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人身损害赔偿优先于债权吗

人身损害赔偿和抵押债权同时存在的,一般情况下优先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执行人身损害赔偿后有剩余财产的,才执行抵押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民法典规定法律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项目有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主体诉讼是什么
    诉讼主体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中能够引起诉讼程序发生、变更和终结的人。诉讼主体的基本特征是:(1)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居于重要的诉讼地位,没有诉讼主体参加诉讼,诉讼将无法进行或失去进行诉讼的意义。(2)诉讼主体是诉讼活动的主要主体,其诉讼行为对诉讼的发生、变更和终结起着决定性作用。诉讼主体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即诉讼主体资格(指所具备的进行诉讼的资格)。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和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国家行政机关和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婚约财产案件的诉讼主体在审判实践中,婚约财产案件的诉讼主体往往成为当事人答辩或上诉的主要理由之一。笔者认为,这类案件应该扩大主体范围,不应局限于男女双方。财物的给付人、财物的接受人,均系适格的当事
    2023-07-09
    413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以及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
    2023-04-11
    263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主体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
    2023-03-12
    33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诉讼请求金额怎么定
    一、人身损害诉讼请求金额怎么定人身损害诉讼请求金额是由受害人提出的,通常应当根据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人身损害赔偿如何进行支付根据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当事人协商确定为准,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
    2023-06-17
    29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适用中断么?
    一、人身损害诉讼时效适用中断么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划分成如下几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二、人身
    2023-05-06
    305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有哪些
    按照大陆法系传统的民法理论,侵权损害赔偿只赔偿直接受害人,对间接受害人一般不予赔偿。因为间接受害人的范围往往难以预料,也难以确定。如果一律给予赔偿,无疑会加重侵权人一方的负担,在利益衡量上显失公平。但有若干例外情形,对间接受害人给予赔偿符合社会正义观念。受害人死亡,即属于公认的例外情形之一。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的,死者的遗属往往遭受精神痛苦的损害,在此情形下,各国一般都确认受害人的遗属有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根据我国立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的规定,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原则上,由其具体人身权利或人身法益受到侵害的直接受害人作为原告提请精神损害赔偿;第二,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的,死者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其他亲属享有请求权;第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等民
    2023-05-01
    49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具体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赔
    一、人身损害赔偿具体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具体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纠纷如何起诉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
    2023-06-23
    252人看过
  • 旅游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触发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果需要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过人民法院核对后,与原件一致的复制件或者复印件。、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请求权基础是旅游合同。所以与旅游公司所签旅游合同及身份证和旅行社开出的旅游服务费发票、出团通知等,能够证明旅游合同关系的成立。二、旅行社领队或游艇服务商关于事发经过的书面材料,能证明在旅游过程中受伤的事实及因果关系。提起反诉的条件有哪些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2、刑事
    2023-07-18
    380人看过
  •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体浅析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受害学生及其近亲属要求给予经济赔偿而引发的纠纷。学生损害赔偿纠纷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面,纠纷的妥善解决,能够及时化解学生家长与校方的矛盾,也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对该类纠纷的处理,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导致纠纷发生后,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本文在分析赔偿权利义务主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处理这类纠纷的基本关系,以期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体,是指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受害人和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加害人。从法律角度来讲,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体可分为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两种。(一)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学生、依法由受害学生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学生的近亲属。在学校遭受人身损害的学生,既有在幼儿园接受学前教
    2023-06-05
    140人看过
  • 人身损害是每个人都要单独诉讼吗
    一、人身损害是每个人都要单独诉讼吗如果人身损害是由两个以上侵权人造成的,或者同一侵权人造成二人以上人身损害的,不需要每个人都单独诉讼,可以按民事诉讼法,共同诉讼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第五十三条代表人诉讼一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程序1、申请相关司法鉴
    2024-01-27
    360人看过
  • 有关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的权利主体是哪些
    一、有关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的权利主体是哪些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偿主体主要是被侵权人。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出现在人身权利受损的案件中。可以是因侵权人的加害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并且伴以难以忍受的痛苦的,也可以是因产品责任导致的消费者人身损害的。二、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有。1.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遭受非法侵害的。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3.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4.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精神痛苦的。5.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三、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应当考虑的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2023-11-25
    56人看过
  • 什么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呢
    一、什么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呢“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非法行医罪“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认定标准适用于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非法行医罪中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哪些非法行医罪中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
    2024-01-27
    28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官司程序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官司程序包括申请司法鉴定、收集鉴定报告等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以及判决五个步骤。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程序人身损害赔偿官司程序如下:1.申请相关司法鉴定若财物受损,可以申请对财物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如车辆发生损坏的,可以申请第三方对车辆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判断车辆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若可以继续使用,需要多少维修费用;若不能使用,需要报废,当前车辆价值是多少。若人身受损,可以申请进行法医学鉴定,对人体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判断因损害行为造成人体构成多少级的伤残,以便计算损害赔偿金额。2.收集相关证据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政府机关出具的认定结论;相关费用支出的证明;自身情况的证明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以下材料:(1)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可以委托相关专业人士
    2023-04-26
    204人看过
  • 人身损害中健康权与身体权的区别是什么
    身体权与健康权的区别:从定义中,可以看出,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完整、自由支配,而健康权强调的是生理机能正常运作;生理机能包括内部机能和外部组织,故侵害健康权就必然造成受害人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的伤害,而侵害身体权却并不一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2024-04-26
    10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供养亲属抚恤金人身损害诉讼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7
      热门推荐:供养亲属抚恤金人身损害诉讼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如果导致了职工的死亡,那么就要对死者家属进行一定的工亡赔偿。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赔偿费,否则的话就有用人单位承担。工亡赔偿中有一项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究竟这个抚恤金赔偿是如何计算的?公式是什么?请阅读下文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
    •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主体是什么,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体是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体,是指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受害人和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加害人。从法律角度来讲,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体可分为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两种。 (一)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学生、依法由受害学生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学生的近亲属。在学校遭受人身损害的学生,既有在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幼儿,在小学学习的小学生,也有在中学
    •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1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1、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是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一方。只有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一方才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任何第三人均不享有这种请求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则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2、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范围。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过错行为为准,因该四种过错行为任何一种导致解体的,无过错方均可提出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
    •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权利主体与义务人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4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主体和客体和犯罪行为的主体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1
      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