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注销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20:54:15
359 人看过
一、绍兴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注销受理条件有哪些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二、绍兴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注销设定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修)(公安部139号令)
公安部第139号令
第七十八条
第一款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第二款(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第三款(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第四款(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第五款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第七十九条
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丽水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注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62人看过
-
a2驾驶证增驾b1准驾车型的条件
91人看过
-
绍兴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条件是什么
110人看过
-
上海注销驾驶证准驾车型时限及地址
388人看过
-
绍兴驾驶证年审去哪里
466人看过
-
嘉兴自愿降低准驾车型驾驶证换证流程
22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证件办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驾驶证
最新文章
#驾驶证
相关咨询
-
无资格驾驶准驾车型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06“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包括以下七种状态: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3、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4、通过非法程序取得驾驶证; 5、使用失效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在某段时间内丧失驾驶营运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7、驾驶机动车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
因欺骗取得驾驶证的申请人以及申领方式取得驾驶证的,申请机动车驾驶人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8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2、一旦被查出隐瞒疾病违法申领驾驶证行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三款: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
驾驶证被注销怎么办?注销驾驶证有哪些后果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3一、注销驾驶证 注销驾驶证,一般有以下七种情况: 1、死亡的 2、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提出注销申请的 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 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
-
济南驾驶证a2增a1准驾车型的条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0驾驶证A2增A1准驾车型的条件: 1.持A2准驾车型驾驶证(从初次领证日期起算)2年以上; 2.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12分)记录(即从记12分的记分周期结 束后起算,下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即可申请增加); 3.年龄在26-50周岁之间; 4.在驾驶人户籍地车管所进行申请增加; 5.经考试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A1)准驾车型: (一)发生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9根据规定,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有以下情形: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