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公开患者病历的行为合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7 04:09:02 122 人看过

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私隐权受到法律保护。

因此,医疗机构并无权利公开病人的病例记录。

病人的病例资料无疑是属于他们的个人隐私范畴,而医疗机构对这些病人信息及隐私负有严格而重要的保密责任。

如果医疗机构有任何未经许可而擅自披露或不当使用病人病例资料的行为,这便构成了侵犯患者合法权益和享有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其中所涉及的侵权责任问题应由医疗机构予以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疗机构什么行为是侵犯患者的隐私权
    一、医疗机构什么行为是侵犯患者的隐私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侵犯患者隐私权的具体表现由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权保护的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也不高,并且在诊疗过程中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专家身份往往在医患关系中又占据强势地位。同时,患者对隐私权保护的认知也不够,患者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情况屡屡发生,具体有如下表现形式:(一)患者在被问诊和查体时被旁观或者旁听,以及医务人员不符合诊疗规范的要求患者暴露身体秘密和刺探与病情无关的患者个人信息;(二)医务人员故意或过失泄露或公开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案信息、患者在医院的活动信息;(三)未经患者同意,干涉患者的个人活动或侵犯其病房、病床等私人领域;(四)未经患者同意,将患者作为医学案例教学的教具。二、医疗机构的义务(一)与就诊方订立医疗服务合同的义务。医疗服务合同有别于其它合同,医疗机构负有与就诊方订立合同的义务,一旦就诊方发出要约,医疗机构一般都要表示承诺,这种
    2022-03-05
    387人看过
  • 患者有没有向医疗机构要求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
    患者是有向医疗机构要求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的。一、如何封存电子病历根据《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二十三条,依法需要封存电子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电子病历共同进行确认,并进行复制后封存。封存的电子病历复制件可以是电子版;也可以对打印的纸质版进行复印,并加盖病案管理章后进行封存。封存后电子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使用。电子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时,可以对已完成的电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病历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病历,另外,还需要当事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历年本人病历原件,以便医疗专家查阅参考,根据需要复印留存。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2023-03-20
    283人看过
  • 医疗机构病历保存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一、医疗机构病历保存期限门诊病历一般保存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为30年。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医疗机构可以采用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缩微技术等对纸质病历进行处理后保存。二、门(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主旨,药物过敏史等项目。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当包括
    2021-09-02
    251人看过
  •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指南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此规定业经2002年7月19日部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二年八月二日附件: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第四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
    2023-07-07
    292人看过
  • 医疗机构病历如何保管
    病历属于医药卫生科技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档案、病历的保管均作出了规定。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专门部门、配备专程人员负责病历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质量检查、统计分析、检索、保管等工作,并提供设备、设施等支持条件;建立病历保管、统计、借阅等相关管理制度,鼓励病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2023-04-26
    227人看过
  • 医院拒绝向患者提供病历材料合法吗
    一、病历病历,亦叫病史、病案,是医务人员对病人患病经过和治疗情况所作的文字记录。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是医学科学研究的很有价值的资料。早在公元前6世纪,自古希腊阿戈利斯湾的东海岸伯罗奔尼撒半岛的一个村子里,矗立着一尊医神阿克勒庇俄斯神像,这里几乎每天都有不少病人前来顶礼膜拜,祈祷自己的病早日得到根治。为此,庙内的祭司们便专门腾出一间房子来,为这些虔诚的病人治病,并将每个病人的病情、症状、治疗结果一一记录在案,作为个人病历妥善保管起来。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病历。汉初著名的内科医生淳于意,是我国最早发明和使用病历的医生。淳于意籍贯山东临淄,曾任齐太仓令,所以又称仓公。淳于意勤奋好学,热心钻研医术,从名师公孙光学得“妙方”、“方案”,并从公乘阳庆学得黄帝、扁鹊的脉书和五色诊断方法,医术日渐精深。汉文帝时,有人诬告淳于意,淳于意被关进了监狱,他的女儿淳于缇萦上书皇帝,要求进宫作奴婢代赎父刑
    2023-05-02
    279人看过
  • 医疗机构患者投诉程序
    患者及其家属(以下简称为患方)对医疗过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与临床医师及科室领导沟通,也可以向门诊部、医务处(科、部)、院办、党办等职能部门或院领导以及卫生局医政科投诉。一、医患关系的类型有哪些1、主动与被动型:医师完全主动,病员完全被动;医师的权威性不受任何怀疑,病员不会提出任何异议。2、引导与合作型:医师和病员都具有主动性。医师的意见受到尊重,但病员可有疑问和寻求解释。3、共同参与型:医师与病员的主动性等同,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与实施。医师此时的意见常常涉及病员的生活习惯、方式及人际关系调整,病员的配合和自行完成治疗显得尤为重要。4、当前医患关系比较紧张,主要表现在医患之间彼此缺乏信任,医疗纠纷增加,出现个别患者或患者家属伤害医务人员的极端事件,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甚至危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医务人员为防止医疗纠纷,应对举证倒置,在医务活动中过度检查,使医疗费用过高,或为降低医疗风险,放弃
    2023-03-01
    90人看过
  • 涂改患者病历如何认定医疗事故?
    陈大爷因身体不适被家人送往某医院就诊,并办理了住院手续。数日后,医院为陈大爷进行了相关手术,术后转入住院部继续进行治疗。在住院治疗近两个月之后,陈大爷因并发症不治身亡。从入院一直到病危最后一刻,陈大爷的家属对陈大爷照顾细致入微,并且留存了病历、发票在内的一切文书资料。在料理完老人的后事后,陈大爷家属发现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在用药剂量上存在一定问题。对此,陈大爷的儿子向主治医师询问了相关情况,并对谈话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在录音中,该医师承认医院曾涂改过陈大爷的病历。据此,陈大爷家属将该医院起诉至法院,经审理,院方医疗事故事实成立,陈大爷家属获得赔偿10万余元。【律师评析】1、医院涂改患者病历,可直接认定为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8条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23-04-23
    373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可以复印病历吗?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进行取证?1、要争取尽早封存病历。病历是确认医疗单位诊疗措施是否正确、有无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书证材料。目前,病历由医疗单位负责保管,且禁止病人和家属查阅,导致家属怀疑医院篡改病历。因此,建议在怀疑医院有过失时,病人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提出封存。2、现场实物的取得和封存。如果患者是在输血、输液治疗过程中,短时间内立即出现危急情况的,或者患者及其家属高度怀疑输液制品的质量和进货渠道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取得现场的实物证据。3、注意收集证人证言。实践中,医疗单位往往提出病人的叙述不真实,与病历记载不一致来主张自己没有过失,来对抗受害人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若病人不能提出其他证据,则其要求或主张难以得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或法院的接受。因此,受害人及其家属必须收集了解事实真相者的证人证言,应注意记录当时在场者或了解情况者(如同病房的病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以及
    2023-06-08
    90人看过
  •  患者医疗事故病历丢失,如何依法维权?
    医疗事故病历丢失可能会影响到医疗事故的维权,但只需解决丢失的病历,其他证据仍可作为完整的证据链,从而不影响维权。患者可以通过向医疗机构补办病历进行维权,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医疗机构存档备查的病历。解决病历丢失问题,其他证据仍然可以作为完整的证据链,维权无忧。由于医疗事故病历丢失,可能会影响到医疗事故的维权。但只需解决丢失的病历,其他证据仍可作为完整的证据链,从而不影响维权。具体如下:1、医疗事故病历丢了,可通过想医疗机构补办病历进行维权;2、若有其他证据可证实医疗事故,即使病例丢了,也不影响维权;3、医疗机构不愿协助补办病历,患者方可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医疗机构存档备查的病历。 病 历 丢 失 影 响 医 疗 事 故 维 权 吗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手术同意书、手术记录单、病理资料
    2023-09-06
    354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第四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第六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
    2023-04-26
    138人看过
  • 医疗机构为患者输血感染艾滋病医院如何承担责任
    医疗机构为患者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医院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患者及其近亲属可以要求血液制品的生产者和提供者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工作人员有伤害他人的故意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哪些情形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下列情形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但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除外;2、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
    2023-04-01
    340人看过
  • 患者在医疗机构摔倒有责任吗
    一、患者在医疗机构摔倒有责任吗要看滑倒的原因,医院有义务保障地面、环境的安全通行状态,存在不合理的瑕疵致使行人摔伤,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首先应当明确,并非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期间发生的损害都属于医疗损害,只有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才属于医疗损害,否则则属于非医疗行为引起的一股人身损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
    2023-06-16
    98人看过
  • 医疗纠纷鉴定患者隐瞒病历怎么办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法中要求: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一、没有门诊病历能进行医学鉴定吗可以的,只要有证据就可以。1、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举行听证会;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4)出具鉴定文书。2、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7)当事人及其
    2023-02-23
    1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开患者病历能以医疗机构名义提供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1、医疗机构不可以公开患者病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我想咨询一下,医疗机构是否公开患者病历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9-16
      1、医疗机构不可以公开患者病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医疗机构的病历可以公开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9
      不可以。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医疗机构应该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公开患者病历。
    • 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公开患者病历,有哪些相关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09
      医疗机构不可以公开患者病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医疗机构是否应该拒绝为患者复制病历资料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2
      根据《》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