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死亡后,房屋是否可以由其家人继续租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5:34:35 199 人看过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承租人死亡。如果承租人的家人,并没有和他共同进行居住,那么原来的租赁合同就会失效了。如果在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没有一起居住的家人是没有权利擅自搬入出租房屋的,但是同承租人生前一起居住的人,是可以继续去租住的,同时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谁有权来继续承租房屋

(一)在承租人死亡前,公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此种情况下,若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以下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加以考虑);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加以考虑)。

(二)在承租人死亡前,公房内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此时,承租人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加以考虑);(3)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加以考虑)。

相关知识: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北京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北京公租房办理流程

1、申请家庭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

3、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取得廉租房后死亡其同住的家属可否继续租住
    取得廉租房后死亡其同住的家属如果符合廉租房的租赁条件的可以继续租住,但这不属于继承,因为廉租房不是被继承人的财产,而是国家的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一、公租房父母买了能不能继承公租房不可以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可以要求续租。父母去世后,公租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在租赁期内继续承租。二、乾县廉租房如何申请廉租房申请方式如下:1、申请人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以下乾县廉租房的申请条件:(1)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自己以及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2、领表填表(1)确认
    2023-02-27
    98人看过
  • 取得廉租房后死亡,其同住的家属可否继续租住
    一、取得廉租房后死亡,其同住的家属可否继续租住生存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房屋是公民的安身立命之所,是公民生存的必备条件。廉租住房制度正是从以民为本,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出发,为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设立的。为了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建设部制定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办法》第五条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第二十四条规定,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
    2023-02-27
    56人看过
  • 公房原承租人死亡后哪些同住人可以继续承租
    原则上,原承租人死亡后只能由在房屋内有常住户口的人和其他亲属才有权要求继续承租,但目前法院考虑到公房承租的一些具体情况,规定虽然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同住人,也可以继续承租。这些条件是:1、在本市无常住户口,但因结婚而居住在公房内期限较长的;虽然上海高院对“期限较长”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结合无本市常住户口而可分割公房拆迁补偿款的规定来看,期限较长应当指至原承租人死亡时已“连续居住满五年”。一些因为结婚后嫁到上海的外地人,虽然在上海生活了相当长的时间,但由于没有取得上海户口,其住房权利受到相当的限制。特别在遇到男方死亡后,常常由于房子的问题与婆家产生纠纷。而根据这条规定,如果男方是承租人,男方死亡后,只要女方居住的时间较长,也可以要求继续承租房屋。2、原告在公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后因历史因素或家庭因素、居住困难等原因,户口迁出,但仍然居住于该公房内一年以上,且他处确无住房或住
    2023-05-01
    237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死亡其家人能续租吗
    一、公房承租人死亡其家人能不能续租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如果某人瞒着其他共同居住人去办理了承租人更名手续,那是违法的和无效的。出现争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更名,或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
    2023-04-30
    203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死亡其家人能续租吗
    一、公房承租人死亡其家人能不能续租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如果某人瞒着其他共同居住人去办理了承租人更名手续,那是违法的和无效的。出现争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更名,或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
    2023-04-14
    412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死亡其家人能续租吗?
    公房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一、公租房遗产怎么继承公租房不能继承。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其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但是,在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在公租房处有共同居住人,或者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员,其生前具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二、如何确认土地拆迁安置人口?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人口的认定是: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有本市常住户口、实际未居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只能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三、有户口怎么办理分配的动迁款有户口也不一定分得动迁款。按照法律规定:征收居住房屋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
    2023-06-21
    267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租赁房屋承租人死亡后,其他继承人是否可以继续承租已经成立的房屋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2
      如果房屋性质为公租房,则在原承租人去世的时候,与他生前共同居住的同住人享有继续承租的权利,但并非系继承居住权。具体的要看房屋的性质及房屋所在地的相关政策。 比如在上海对公租房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一条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或者依法变更、终止的,租赁关系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二)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
    •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是否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8
      1、依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贯彻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应当协商确定承
    • 承租人死亡承租人可以继续住房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可以继续租赁。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承租人死亡与其共同居住的人是否可以继续租赁?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1
      可继续租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者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子女可以继续承租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3
      1、同住人必须户口在房屋中。因此你现在已不是同住人。2、公房不能继承。承租人去世后,原先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居住。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原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