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仲裁中 哪些案件实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8:42:38 100 人看过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适用先予执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仅对特定类型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这些特定类型案件是指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其他类型的案件不适用先予执行。

2、必须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只有当事人申请,仲裁庭才能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仲裁庭不能主动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

一、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

1.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

先予执行的案件,应当是在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之间各自应享有什么样的权利,承担什么样的具体义务都是十分清楚的。例如,原告与被告是父子关系,原告因无生活来源,请求被告给付赡养费,这种案件权利义务关系很明确。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在诉讼请求的限度内,裁定被告预先给付被告一定数额的金钱,以解决被告生活急用。

2.申请人确有困难并提出申请

申请人确有困难,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人是依靠被告履行义务而维持正常生活,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如不裁定先予执行,原告就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二是原告的生产经营活动,须依靠被告提供一定条件或履行一定义务才能够进行,在人民法院判决前,如法院不裁定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甚至原告无法维持生活或者不能生产经营,才符合先予执行条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指出,在刑事诉讼中,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先予执行或者驳回申请。

只有当事人生活或者生产十分困难或者急需,并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才能作出裁定,要求被告先予执行。人民法院不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

3.案件的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案件不具有给付性质,不存在先予执行的问题。如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抚育费、赡养费等诉讼,可以要求先予执行;而请求解除收养关系等诉讼,则不能请求先予执行。

4.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先予执行的目的是为了及时解决原告的实际困难。但是,如果被告根本就没有能力先行给付,裁定先予执行也无法执行。所以,在诉讼判决作出前,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必须是在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的条件下做出的。

二、先予执行的条件

第一,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即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负有义务是明确的。先予执行是预先实现权利人的权利,如果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承担义务不明确,也就无所谓预先实现权利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要求案件的基本事实是清楚的,人民法院根据案情能够判断出谁是权利人以及权利人享有什么性质的权利。就被申请人承担的义务的性质而言,通常是属于给付、返还或赔偿义务的性质。

第二,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即如果申请人不预先实现有关的权利,则其生活或生产就会遇到极大的困难。

第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案件的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当事人是否因生活或生产的急需而要立即实现有关的权利,当事人自己最清楚,因此,先予执行的要求应当由当事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不能主动依职权裁定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第四,被申请人有履行的能力。因为只有被申请人具有履行的能力,申请人的申请才有可能实现,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才有实际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赡养费相关文章
  •  中国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实施方法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调解书,裁决书过期不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件(包括劳动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当事人可以向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调解书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调解书,如果裁决书过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件(包括劳动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即可向上述两地法院的任何地方申请有效的劳动仲裁裁决。 【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结 果 执 行 方 法 】根据我国《
    2023-09-10
    39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和劳动争议仲裁不同点在哪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两项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
    2023-06-10
    70人看过
  •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立案条件
    1、申诉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诉人;3、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一、发生劳动仲裁,可以通过哪些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1)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2)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上海市劳动仲裁适用范围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
    2023-03-26
    28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案件实行什么原则
    1、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2、及时、迅速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尽快地解决争议。3、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回避情节的,可能裁决不公,都可以申请更换他人,以保证仲裁公正顺利进行。是否采取回避措施由仲裁委员会决定。4、少数服从多数原则。5、一次裁决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次裁决即行终结的法律制度。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区别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
    2023-07-29
    412人看过
  • 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由几名劳动仲裁员仲裁
    对于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劳动仲裁员来仲裁。而对于普通的劳动争议案件而言,实行的是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并设首席仲裁员。该三名仲裁员需要依法进行调解或者及时作出裁决。一、是否必须调解并非所有人都需要在劳动仲裁前进行调解。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2、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说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3、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字,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双方签署调解书后,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二、仲裁和诉讼哪个好诉讼和仲裁各有利弊,要视具体的情况进行选择。除了法律规定不能采用仲裁的形式除外,都要根据自身的需求来具体分析仲裁和起诉哪一种方式是更适合你的情况的。具体而言:诉讼与仲裁虽然都是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
    2023-06-28
    2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未作实体仲裁引发的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实施以来,进一步扩大了调解劳动争议的主体范围,为通过诉调对接工作缓解法院办案压力提供了法律支持。但另一方面,该法明确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这无疑拓宽了劳动争议纠纷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渠道。随着劳资纠纷迅猛增加,仲裁委办案负荷超重,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委逾期未受理和逾期未裁决的案件大幅增长。2009年1至8月,江阴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逾期未受理的占25%、逾期未裁决的占37%,两者相加已近案件数的2/3,由此给审判工作带来以下困难:一、逾期未受理和逾期未裁决的案件大都是经仲裁委调解或审理后未能解决而过滤来的矛盾易激化或疑难复杂案件,调解、审理难度普遍较大,有的案件因拖延错过了最佳调解时机。二、逾期未受理和逾期未裁决的案件以及仲裁委不
    2023-06-10
    469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证据财产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就是对可能灭失的或者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在调查取证之前,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据职权,事先采取的证据保护措施。它的作用在于防止因为证据灭失,无法取得证据,从而造成审判上的困难,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首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此,需要保全的证据必须是那些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这里所说的“可能灭失”,是指证人可能因生病而死亡,或者物证、书证腐烂或者被销毁;而所谓的“以后难以取得”,说的是虽然证据没有灭失,但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以后取得该证据的成本会过高,难度会过大。其次,对证据进行保全,可以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照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保全方式主要有三种:对证人证言一般采取笔录或录音的方法进行保全:对于书证采取拍
    2023-03-02
    471人看过
  • 哪些仲裁委员会有权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1.劳动争议仲裁阶段由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登记地,注册办事处或总办事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登记注册的,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以投资方所在地、开办单位所在地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的履行地超过一个的,由最先受理劳动合同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在用人单位变更仲裁地点后,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管辖,或者不接受仲裁地点2.劳动案件的审判阶段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
    2023-05-07
    26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
    《劳动法》第82条规定:“要求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劳动法规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60天,申请仲裁的期限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在司法实践中无异议。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理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争议,即如何确定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从而正确确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是否已过关于“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的理解,原劳动部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的日期。作者认为,这一理解值得商榷。这一规定违反了《劳动法》的立法意图。在劳动法颁布之前,就是,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来,《劳动法》修改了这一规定,将“
    2023-05-07
    63人看过
  • 哪些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优先立案
    一、哪些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优先立案1、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条二、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有哪些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企业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3、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资(含津贴和补贴)的规定发生的争议;4、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作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5、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集体福利费、交通补助费、探亲路费、取暖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等福利待遇的规定发生的争议;6、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职业技术培训的规定,职工在职期间参加各类专业学校和各种技术培训班、进修班的培训及相关的培训合同、培训费等发生的争议;7、因执行国家
    2023-06-16
    469人看过
  •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争议先予执行可以吗?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劳动仲裁过程中,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吗网友咨询:我是空调公司的维修师,在为顾客维修空调时不慎从二楼坠落,造成左小腿骨折、左肺挫伤,已被认定为工伤、后被鉴定为伤残十级。因公司拒绝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我已申请劳动仲裁。但是,现在我急需钱继续住院治疗,想申请先予执行一部分医疗费用。请问: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吗需要提供担保吗律师回复:可以申请,可以不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
    2023-08-08
    468人看过
  • 劳动仲裁案件裁决在哪查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应当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劳动和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劳动政策并已公示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一、公司辞退流程1、认定员工严重违反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反规定员工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以及政策性规定,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出来的辞退决定,才可以成为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判案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建立起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违反规定的客观依据。2
    2023-03-08
    309人看过
  • 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书实例
    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此致XXXX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范本仲裁答辩书是被诉人应诉所提交的一种书面文件。《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5条规定: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由此可见,仲裁答辩书是由被诉人依照法定期限向仲裁委员会提交
    2023-07-15
    375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明确: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进行二审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对劳动争议仲裁作出明确规定。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了一审。草案第五十条规定:仲裁员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给予交通、就餐等费用补助。有些常委会委员、地方、部门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是化解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议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免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研究,建议将草案第五十条修改为: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2023-04-25
    282人看过
换一批
#赡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赡养费
    词条

    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赡养费
    相关咨询
    • 仲裁,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8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
    • 2022年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4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为终局裁决,包括以下情形: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终局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
    •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哪些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哪些原则的原则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第三者,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在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上的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法律制度。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方面的纷争无法调和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就成了解决问题的必经途径了。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处理程序简便、灵活、快速,注重调解,收费低等特点。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下列原则: (1)“三方原则”。就是由政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实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9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如果劳动者对“一裁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社会上的劳动仲裁案件,该案件中,应当涉及哪些劳动争议仲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0
      我在邻村某承包经营的砖厂打工。双方口头约定日工钱为120元,有活就干,半年一结算,平常可以预支生活费,但孙某却拖欠工钱2.5万余元不给,虽经村委干部多次居中调解也未有结果。请问,我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立案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你的申诉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理由有二:一是按照规定,劳动仲裁是处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该砖厂不仅没有名号,也没有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属于自然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