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需的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土地证
4、权籍调查表
5、规划许可证
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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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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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11、不动产登记需要的材料: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登记询问表(原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主债权合同(原件);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议价协议或评估报告(原件);专门材料:土地性质属国有划拔用地或集体用地的,应提交:优先补交地价款的保证书(原件);市政府或国土部门批准抵押的文件(原件);属村集体所有的房地产应提交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抵押人属公司、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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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办理登记需要哪些材料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9手续: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 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 3、对于合法合规并符合不动产证办理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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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材料?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9专门材料: (1)土地性质属国有划拔用地或集体用地的,应提交: A.优先补交地价款的保证书(原件); B.市政府或国土部门批准抵押的文件(原件); C.属村集体所有的房地产应提交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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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材料?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3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屋需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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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材料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 3、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所在地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