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房屋权属不清的怎么样处理
离婚时房屋权属不清的处理方式:应确认房产权属,在夫妻之间不明权属的,一般根据房产的首付款、出资比例等具体情况确认,确认个人所有的,一般不分割,确认共同所有的,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前述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协议离婚时怎么样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时办理离婚手续应当提交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时共同所有的房屋怎么样分割
离婚时共同所有的房屋的分割如下: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及按揭还款婚后加另一方名字,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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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财产权属不清的如何处理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3离婚时财产权属不清的,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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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归属是怎样处理?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31、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子如果是婚前购买的,属于婚前财产,无论是否离婚,该房产属于购买人所有(根据房产证上的名字确定所有人); 2、如果这套房产在结婚后将配偶的名字加入,该房产即属于两人共同共有(各占50%份额),因为当对方提出加入名字且所有人同意将名字加入后,即表示将该房产的50%赠与给了对方,所以对方有50%的权益。另外,房产证加名要缴纳契税,但夫妻间加名不收契税。房子在婚后买的则属于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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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认定房屋的权属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9离婚时如何认定房屋的权属,关键是从以下几点因素判断:1、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以及首付款的时间;2、结婚时间是在于房产证的时间和领结婚证的时间;3、房产证上的名字。一、结婚登记前购房、办理房产证的:2、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首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则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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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按揭未还清的房屋该做什么样的处理好来的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1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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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为所有权权属待定房屋的处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