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1 08:17:27 316 人看过

若合同中所约定之月度基准薪资低于本地现行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仅针对薪资层面达成的协议仍具备法律效力;

然而,若此等合同签署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关于“薪酬待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强制性条款,即便是劳动者自发意愿达成的约定,则从签订之日起就将被视为无效。

另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相关部门规章》之规定,雇主不仅必须向劳动者补发过去已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之部分工资,同时还需额外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赔偿金给劳动者,且须保证将劳动者的未来工资收入调整至符合地区最低工资水平之上。最低工资是指:在劳动者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及正常工作状态为企业提供劳动的前提条件之下,更进一步要求他们所任职的相关企业有义务和责任支付给劳动者的最起码的劳动报酬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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