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是否可以查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9:40:20 388 人看过

船舶是不适用查封的,但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船舶进行扣押,可以申请扣押的事项包括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海难救助等。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二十一条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

(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

(三)海难救助;

(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

(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

(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议;

(七)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协议;

(八)船载货物(包括行李)或者与其有关的灭失或者损坏;

(九)共同海损;

(十)拖航;

(十一)引航;

(十二)为船舶营运、管理、维护、维修提供物资或者服务;

(十三)船舶的建造、改建、修理、改装或者装备;

(十四)港口、运河、码头、港湾以及其他水道规费和费用;

(十五)船员的工资和其他款项,包括应当为船员支付的遣返费和社会保险费;

(十六)为船舶或者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

(十七)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船舶保险费(包括互保会费);

(十八)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的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与船舶有关的佣金、经纪费或者代理费;

(十九)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纠纷;

(二十)船舶共有人之间有关船舶的使用或者收益的纠纷;

(二十一)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

(二十二)因船舶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当事船舶:

(一)船舶所有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并且在实施扣押时是该船的所有人;

(二)船舶的光船承租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并且在实施扣押时是该船的光船承租人或者所有人;

(三)具有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的海事请求;

(四)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海事请求;

(五)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

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定期租船人或者航次租船人在实施扣押时所有的其他船舶,但与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有关的请求除外。

从事军事、政府公务的船舶不得被扣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是否可以扣押船舶上的货物
    海事请求人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可以申请扣押船载货物。申请扣押的船载货物,应当属于被请求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四十四条海事请求人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可以申请扣押船载货物。申请扣押的船载货物,应当属于被请求人所有。第四十五条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船载货物的价值,应当与其债权数额相当。第四十六条海事请求保全扣押船载货物的期限为十五日。海事请求人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申请扣押船载货物的,扣押船载货物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一、目的港无人提取货物该如何处理1.到付运费承担:首先收货人承担,如无人提货,由托运人承担。根据《海商法》规定:“托运人与承运人可以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但是此项约定应当在运输单证中载明。”本条款可以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是承运人与托运人双方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且在提单上或其他运输单证记载后,运费就应当由收货人支付,托运人
    2023-03-03
    117人看过
  • 法院查封房屋后,是否可以贴封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的房产,一般都会贴封条的:因为法院贴上查封的封条,基本就是属于冻结的情况。一般就是用于告知房产权人,以及房产权人的家人和其它公民的。查封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禁止查封财产解决典质、过户登记,限制产权人的处罚权利。租赁的房屋被法院查封了怎么办1、如果租赁关系成立在先,租赁房屋被法院查封后,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的房屋,同时根据合同规定索要赔偿。法院查封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案件判决后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查封的是方式是通过限制房屋产权转移,来达到目的。所以,不会影响房屋的继续使用。2、房屋被法院查封后,出租人再行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对申请人不发生效力。此时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子,但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关键在于合同约定,无法达成一致时需要到法院起诉。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先查看租赁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
    2023-07-02
    216人看过
  • 房子解封后是否可以再次被查封?
    不可以,已经查封过的房产不可以二次查封,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来确定。可以在解封后,再提出查封申请,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房屋查封属于财产保全措施,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唯一的房子可以查封吗如果房屋是属于唯一房屋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是可以对房屋进行查封的,但法院不得变卖、拍卖房屋。这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和其扶养人的生活所需。但这种情况并不是绝对的
    2023-07-06
    201人看过
  • 船舶抵押合同是否可以有效变更?
    船舶抵押合同变更需要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合同变更的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对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以及船舶登记簿上注明船舶抵押合同的变更事项。一、船舶的优先权船舶优先权,是指特定海事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以船舶为标的的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海商法赋予海事债权人的一项特权。根据中国《海商法》规定,享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人,可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对海事请求的船舶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规定优先权的标的是包括属具的船舶。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优先权的行使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行使,船舶优先权因海事请求权的转移而转移,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移而消灭,但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
    2023-03-14
    377人看过
  • 房屋是否可以重复查封?什么是“轮候查封登记”?
    重复查封是某一房产已被法院查封以后,在解除查封前,另一家法院又进行的查封。重复查封为《民事诉讼法》所明文禁止,该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因此,对同一房屋不能进行重复查封。但是,在以往的实际工作中,重复查封还是时有发生,实际上,重复查封无论对法院还是登记机关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对先查封的法院来说,不能解除另一家法院的查封,因而不能顺利处理被查封的房产,有时后查封的法院也可能先处理被查封的房产,使第一家法院处于被动局面。而对后查封的法院来说,不知道第一家法院是否要处理或何时处理被查封的房产,也不知道处理以后有无余额部分。对登记机关而言,一是重复查封时,一家法院解除查封后登记机关易于忽视还有另一家法院的查封,而不当地为当事人办理产权转移或是设定抵押权,再是对两家法院的不同处理意见,登记机关感到无所适从。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法院对某一房产进行查封,并
    2023-06-10
    366人看过
  • 查封的房子是否可以过户?
    一般情况下,查封的房产可以过户。查封房子的过户流程如下:1、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房产的查封;2、把材料通过书面形式寄给有关部门;3、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要一起办过户登记。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银行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登记机关按强制过户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过户;4、让法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再过户。信用卡逾期房产可以过户吗信用卡有逾期名下房产可以过户,但不得存在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鉴定为危房、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法律限制交易等情形。房产过户流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
    2023-07-01
    120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如何查封拍卖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船舶如何查封拍卖 因海事产生纠纷的,海事请求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可能向海事法院申请查封扣押船舶,并向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 二、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谁 就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即船舶所有人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种: (1)国家,目前我国的许多船舶都属国家所有。但是,国家并不直接对其拥有的船舶进行管理,而是由国有企业法人直接经营,如属于各大远洋公司经营的船舶均属这种情况。 (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
    • 如何依法查封抵押船舶及拍卖船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在对船舶进行拍卖或者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九条: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 同一船舶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依次受偿。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 第二十条:被低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
    • 船舶登记需不需要上船核查什么是船舶登记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2
      要的。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以国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即对船舶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注册,并以国家的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
    • 以船舶设定是否有效?为什么没有规定船舶质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船舶设定质押质押的前提是交付动产或者权利证书,船舶属于特殊动产,体积庞大,不适合于交付质押,而且船舶如果不投入使用,那么不能创造价值,也没有办法实现担保物权人的利益啊,所以船舶没有质押。不存在船舶质权,也就无所谓船舶质权和船舶优先权的关系。没有所谓的法律依据,按照法理,船舶是特殊动产是为其一,物权法定原则是为其二,所以船舶质权是不存在的。船舶优先权优先于船舶留置权优先于船舶抵押权,不然为什么叫优先
    • 查封房可否再查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1
      如果是续封,当然可以,如果是重复查封,那是不行的。如果是多个债权人分别就房屋价值范围内的先后查封,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