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8:18:46 125 人看过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所以,房屋买卖合同除斥期间是指履行合同的期间,在这期间没有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一、除斥期间消灭的是什么权利

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固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该期间不行使权利,该期间经过后即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除斥期间为固定的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因而,权利人如欲保全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该期间经过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本身便发生消灭。

二、撤销权时效的抗辩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时效债权人知道撤销原因的,为一年。债权人不知道撤销原因的,为五年。

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

(一)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请求权,均可援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需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未做特别规定的,当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间。

(三)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制度,除斥期间则无,是固定不变的,故除斥期间又有不变期间之称。

(四)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当事人的请求权依然存在,只不过是被请求权人产生时效届满的抗辩权,可以据此对抗请求权人的请求。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消灭的是实体权利,该权利丧失,不能再行使。

三、保证期限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不同,具体表现为:

1、结果不同。权利人超过保证期间诉请权利的,法律对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不予保护,即,义务人因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力而免责,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而权利人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怠于行使权力的,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丧失,其丧失的为胜诉权,即权利人的诉讼利益将无法获得法律保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从此法律规定可以也可以看出,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诉请权利的,其实体权利依然存在。

2、保证期间具有约定性和法定性,诉讼时效是法定的,不可以约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证期间原则上是约定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有协商确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时,适用法定的保证期间。而诉讼时效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3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当事人不能预先排除或妨碍诉讼时效的适用,否则其约定无效。

3、保证期限是不变期间,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根据除斥期间理论,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权利人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权力将使权利义务归于消灭,设立除斥期间的目的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使权利义务的不特定性归于确定,同时保障法律关系的稳定。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有别,诉讼时效可以因特定事由中止、中断、延长。

由于保证期间上述特性,要求权利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权利,这无疑加大了权利人的责任,在实务中,往往有权利人因对法律不了解而丧失保证权利的案件发生,因此,为了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因由于超过保证期间行使权利而蒙受重大损失,权利人必须与保证人就保证期间达成约定,且约定必须明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0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情形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的意思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其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侵犯优先购买权、产权主体有问题等。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情形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2-07-12
    214人看过
  • 买卖房屋网签是什么意思
    一、买卖房屋网签是什么意思买卖房屋网签的意思是指在房地产交易中,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将交易信息公布在网上。备案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房屋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开发商或房屋中介将房屋一房多卖。二、买卖房屋网签需要几天才能过户买卖房屋网签后,一般在30日内需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和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来说,网签之后,双方需要拿着各自的资料和合同到房管局进行申请,等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过户了。但每个地区、每个房管局的处理时间可能有差异,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三、买卖房屋网签合同怎么查询1.通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进行查询。在首页点击“网上签约查询”,然后输入相关信息(如合同编号、购房人姓名、证件号码等)进行查询。2.通过当地的房产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一般在网站的显著位置会有查询购房合同备案信息的
    2024-02-15
    480人看过
  • 买卖合同解除权一年除斥期间届满后怎么办?
    一、买卖合同解除权一年除斥期间届满怎么办?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依据该规定,商品房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导致买受人依约或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后,在出卖人没有催告的情况下,买受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只有一年。而且这一年还是除斥期间,当事人自己完全没有能力中止、中断、延长该期间。解除权的行使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解除权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2、做出解除行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3、在有效期限内行使。这个有效期限就是合同解除权行使的除斥期间。二、除斥期间适用范围是什么?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从立法例
    2023-06-01
    490人看过
  • 什么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约定需多久?
    【为你推荐】行政强制法诉讼费诉讼时效抗辩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起诉书怎么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欠条的诉讼时效除斥期间这个词汇虽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很是陌生,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涉及到劳动合同法或者民事诉讼等情况都需要用它。那么,什么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约定需多久?下文是关于除斥期间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除斥期间的基本含义1、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2、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3、除斥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
    2023-06-03
    469人看过
  •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解除的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如延期交房约定,付款约定,房产证办理约定等等。约定解除条件具备时,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当然,购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合同解除后如何追究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除了规定当事人有权采取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而这里的“赔偿损失”本身,其实就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因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
    2023-03-20
    77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期限是除斥期间吗,除斥期间有什么
    一、劳动仲裁期限是除斥期间吗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期限届满后该权利消灭,而劳动仲裁时效可以中止、中断的,所以劳动仲裁期限不是除斥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除斥期间有什么特点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1、
    2023-06-16
    341人看过
  • 期间合同是什么意思
    合同存续期是指和相关单位签订的有有效期的协议还在有效期内。一个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之前,缔约当事人之间尚未形成信用关系,因此谈不上对该信用的违反。双方只有在要约生效的情况下,才可能基于彼此信赖而为缔结合同做必要的准备。此时,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都应当承担必要的注意义务,先合同义务因此产生。一、要约人要承担哪些义务1、形式拘束力。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应受到要约的拘束,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如果要约人违反了该先合同义务,致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要约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强制要约义务。在证券法中,收购者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使其有表决权股份的持有量达到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定比例时,法律强制其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二、要约和承诺有哪些区别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与承诺的发出人与接
    2023-06-20
    470人看过
  • 什么叫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以及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的特点有哪些
    一、什么叫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就是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了期限的,该期限届满后解除权消灭;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则解除权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否则解除权消灭。二、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的特点有哪些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三、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的规定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的规定主要有
    2023-06-22
    356人看过
  • 合同除斥期间是解除还是终止?
    解除合同的期限属于除斥期。排斥期是指法律规定某一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如果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将在法定期限届满时被消灭。它具有以下特点:1。排斥期一般为不变期间,不因任何原因中止、中断或延长。二、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排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实体民事权利为适用依据。四、除斥期限自相应实体权利成立之日起计算。解除合同除斥期间内合同效力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除斥期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
    2023-08-18
    311人看过
  • 除斥期间的起算点从什么时候算,除斥期间是什么
    一、除斥期间的起算点从什么时候算除斥期间的起算点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起算。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除斥期间是什么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
    2023-05-06
    452人看过
  • 合同的除斥期间适用于什么权?
    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存续期间,也称不变期间,其不适用中断、中止和延长。常用的几种除斥期间:中国民事立法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主要有:(1)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对可撤销合同,具体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二者的文字表述存在明显的不同。(2)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3)的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4)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1年和5年期限。(5)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其中,法律规定的期限,为法定除斥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为约定除斥期间。(6)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的5年期限。(7)买受人对买卖标的物异议权行使的2年期限。(8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1年期限。(9)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权行使的0
    2023-04-16
    433人看过
  • 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什么是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概念是指法律规定的撤销权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一、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
    2023-02-10
    32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怎样写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解除合同的内容如下: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条款;写明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还要加上具体的时间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后怎么处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而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之后,首先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其次如果对方没办法履行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或者是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
    2023-07-29
    34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差额征税什么意思
    一、房屋买卖差额征税什么意思按照现行法律条文,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必须依法依规地支付所产生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款;具体的纳税比例分为两种方式:一是按差额的百分之二十来缴纳,另一种则是按全额的百分之一进行缴纳。差额为申报价值(也即现在成交价格)与原始购买成本之间的差异部分的总额度乘以百分之二十的比率即可得出应缴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各地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在3%—5%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契税怎么算要根据房屋平米的大小划分不同的契税税率。二、房屋买卖合同阴阳合同是否违法房屋买卖合同阴阳合同违法。阳合同无效,阴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根据具体案情判断。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即阳合同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即阴合同的效力按照有关法律
    2024-08-03
    40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决定解除房屋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除斥期解除方法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4
      第一种方法:协商解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达成一致和平解决,签订解约协议即可。如果涉及到中介,那么需要三方共同协商。例如:双方都不打算继续交易,或有违约方,但和另一方达成了协议,补偿一定金额而另一方不继续追究责任。 第二种方法:约定解约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中约定“买方在某年某月某日(某个特定
    •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什么意思,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特征和内容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5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它是由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房产中介无关,房产中介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房产中介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房产中介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
    • 房屋买卖合同抵押在前,房屋买卖合同在前是什么意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5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三、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
    • 房屋买卖中的房屋买卖是什么意思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03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主体资格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和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三个条件。 一、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即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的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买房人应当符合特定要求。 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按照现行法规和司法解释
    • 房屋买卖合同已办理即时解除的意思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3
      合同解除之后,合同效力终止,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终止。但是合同中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独立生效,解除人可以基于这些条款,主张违约赔偿。同理,被解除人对解除行为有异议的,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