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债务纠纷中怎么会有一笔欠款中出现三个被告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5:33:18 336 人看过

市民周-先生今日已经委托律师写好起诉状,起诉理由就是希望借款人尽快还清欠他的钱,但在被告栏中写明的借款人有三个:一个是一家企业,另一个是该企业的法人代表,还有就是欠条上写明的担保人。那么,这一个债务纠纷中怎么会有一笔欠款中出现三个被告呢?

为高利,贷款给企业

周-先生于2003年初将自己的9万元钱借给了哈尔滨市的一家某复合肥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什么个人贷款给企业呢?原来,周-先生的一个熟人李某(化名)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他向周-先生介绍,他们的企业正广泛吸纳资金,并以高额的利息回报给借款给他们公司的人,具体利息是月息5%,远远高于银行的利息(同期银行的存款年息为4.1%)。周-先生一听,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比银行利息可高多了,而且没有利息税。更重要的是,李某是自己多年的老相识,不会坑害自己,就拿钱出来交给了李某。李某拿到钱后,马上开了借据给周-先生。在交借据的时候,他向周-先生许诺,公司给的利息是月息5%,而且是每3个月给一次利息,在支付利息的同时,重新写新的借据。周-先生在交给李某9万元后,得到了李某所说的借据,上面写明借款人该公司向被借款人周-先生借人民币9万元,并盖有公司法人代表崔某(化名)的名章,还有担保单位(也就是该公司)章与经办人李某的签字。但上面没写明月利息5%的字样,由于和李某多年相识的关系,周-先生根本没有产生怀疑。

利息泡汤,本金换来糊涂借据

3个月后,周-先生得到了李某向他承诺的那5%的月利息,自此他彻底相信了这家公司的信誉,同时也对自己当时没能拿出更多的钱借给该公司而后悔。可令周-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他仅仅得到了这一次利息,又过了3个月时公司没有向他支付利息,下一个3个月过去同样也没有了利息的消息。周-先生开始怀疑该公司的可信度,就找到公司索要自己那9万元的本金。公司答应归还其本金,但由于马上拿不出现金,让周-先生等一等。周-先生等到了2004年3月还是没有消息,就去公司找负责人要钱。经过商议,公司答应周-先生于当年的4、5、6三个月分批还款,并重新写了一个借据,上面还是有李某的签字和该公司作为担保单位的盖章。拿了借据的周-先生已经不奢望能够获得巨额利息了,只希望公司能够遵守还款协议把他的本金还给他。可公司只在随后的5月31日还了他9000元后就再也没支付过一分钱。周-先生后来又无数次的找公司要求还款,但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在2006年3月,周-先生听说如果再要不来钱,那么那份借据就到了诉讼时效的期限了,于是就找到公司要求他们无论如何也要在这个月把钱还上。又经过一番商议,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原有的还款协议上写明该协议继续有效,并盖上了法人代表的名章。这样又过了两年,2008年3月周-先生去讨借款时,公司财务部门同样在原还款协议上写明了该协议继续有效,同时又加盖了另一家企业(公司说是在香港注册的该公司的子公司,后经律师调查在香港并没有找到该子公司)的公章。

多年的催缴并没有让周-先生要回大部分的借款,只是多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借据,这让周-先生觉得不能再这么等下去了,他找到律师咨询,寻找解决办法。在与律师协商后,周-先生决定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这场借款风波。

借款人欲盖弥彰,权力人维权困难

周-先生的代理人、黑龙江博奥律师事务所的陆律师在分析此案时对记者说,由于借款人故意模糊借款主体的行为以及周-先生豪无警惕性和法律常识,使借款人达到了欲盖弥彰的目的。

从公司开给周-先生的借据上看,借款人主体和承担责任的担保人等签字盖章一共有公司、李某、法人代表崔某和另一家所谓香港注册的“神秘公司”,达到四个。这四个主体使权力人周-先生在诉讼中会遇到责任主体不清的问题,而且如果他们相互推诿,就会使诉讼更加艰难。陆律师表示,通过在借据上的签名以及公章,他们经研究打算把上面所有的相关责任人都列为被告(那家香港注册的公司因为查找不到住址而不得不放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周-先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当心借据有陷阱

借据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是出借人索要欠款的证据。从以往的该类案件来看,因借据内容存有很大异议,或借据字迹错误或约定不明,致使借据变为一张废张,不仅给出借人索款带来障碍,也给法院的审理带来难度。因此,正确书写借据,是出借人实现权利的保障。借据的基本内容包括:借款时间、数额、借款人、出借人、利息约定、还款时间。这样的借据较为完整,不会产生歧义,也利于当事人主张权利。

律师提醒说,借据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但借据有时也会暗藏杀机,在实践中常见有四种情况。

“模糊型”借据。有的借款人在借据上标明“与他人合伙关系结算后归还借款”、“买方支付货款后还钱”、“赚钱后还款”等字眼,当债权人要求其还债时,借款人就会提出约定条件尚未成熟或以还款期限未到为由进行抗辩,为债权人及时追索欠款设置障碍。

“随意型”借据。有的借款人向出借人立借据时,常常随随便便地用小写的阿拉伯数字来表示借款金额,这给不良出借人恶意篡改借款金额提供了可乘之机。

“无头型”借据。有的借款人在书面写借据时有意不写自己的名字或出借人的名字,有的甚至将出借人和自己的名字一起“遗忘”,致使借据从字面上看根本不知道债务是谁所欠或者应归还何人,人们常称之为“无头”借据。一旦借款人耍赖,给债权人追索欠款增加了很大的麻烦。

“变种型”借据。就是在借据上略施手脚,使借款关系变成其他通常是投资合伙关系,加大了债权风险。如A向B借款20000元,A在写借据时将其写为“收条”,注明“收到B20000元”。后A与他人的合伙生意亏损,A就串通他人说B也是合伙人,这20000元属合伙投资款,所以写收条而没写借条,既然大家合伙的生意亏了,当然就不应返还投资款。B有口难辩,后来花了很大代价请律师调查取证,通过打官司才追回欠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证据有什么呢
    债权债务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1.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如借款合同、欠条、借条。2.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3.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4.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5.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一、如何维护民间借贷中债权人的权益1.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2.出具规范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用词准确。3.留存交付凭证。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4.约定利息时按国家规定的合法利息执行。二、朋友欠钱不还有欠条起诉需要的证据是什么呢借款出现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诉讼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发生借贷关系。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因债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
    2023-06-25
    425人看过
  • 诉讼中的多个被告怎么分配债务?
    有如下分配方式:1、债权人要取得执行依据,即已经取得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并及时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是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前提,法院会根据债权的类型进行统计和确定分配方案。2、享有担保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的债权人会优先受偿,若同时存在多个担保物权的,则成立在先的会先清偿,举个例子,法院对债务人的一处房产进行了查封,而债务人在购买房产时就将其抵押给了银行,在法院对房产拍卖后,会先清偿银行的债务,剩余的再由普通债权人,即没有担保的债权人分配,这也是为什么在执行分配过程中,银行往往是最满意的。参与分配是指执行程序开始以后,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发现同一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使债权得到公平受尝的制度。在我国,当事人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参与执行分配,以及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
    2023-06-25
    134人看过
  • 三个股东可以踢出其中一个吗
    不能随便踢掉一个股东,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是有条件的。一、以入股形式集资算不算违法以入股形式集资不算违法。企业集资一般采取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或向企业内部职工发行企业内部债券的方式。如果是员工自愿入股,且公司给予了股权证和公司规定的股东权利,就不是非法集资。入股的股份不得随便将出资撤回。股东如果要退出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将该股东的出资除去即可;3、当有限公司的股东遇见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二、公司内部将人去世怎么处理?1、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首先,你们要去看看公司的《章程》对此是如何规定和操作的,按照程序操作即可。3、该名股东的家属确定是有继承权的,公司其他股东不能忽视,否则其他股东的任何
    2023-03-26
    110人看过
  • 一个债务人欠多个债务
    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债务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要求其归还所有债务。也可以向全部债务人索要不同份额的欠款,但是分别索取的债务总和不能超过借出的金额。一、破产申报债权的规定有哪些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预先申报债权。允许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预先申报债权,是为避免在债务未到期时,债权人不参加破产清偿而待到期后再直接向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要求清偿,而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在履行保证或连带责任后却因破产人的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已终结,而无法行使其代位求偿权。但是,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不能再申报债权,否则就会出现债务人对一项破产债务向债权人和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作二次重复清偿,从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时,即使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对债权人分文未能清偿,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
    2023-04-01
    252人看过
  • 债务人多个官司一笔钱怎么分
    若在债务人需向同一债权人承担的多项债务种类为同种情况下,同时该债务人所支付的款项尚无法完全偿还所有债务的情形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之明文规定,债务人的偿债顺序应遵守如下准则:首先,若债务人在偿债过程中有指定特定债务作为先决条件的话,则该等债务必须予以优先清偿;其次,若债务人未能作出指定的情况下,则其需先行偿还已届满期限的债务;再次,若各项债务均已到期,则应优先偿还对债权人而言缺乏担保或担保程度最低的债务;再者,若各债务皆无担保或担保程度相当,则应优先偿还债务人负担较重的那部分债务;最后,若各债务负担程度相同,则应依照债务到期的先后次序依次履行;若债务到期时间相同,则应按债务比例履行。因此,在债务人面临多起诉讼案件的情况下,对于某一笔资金的分配,应严格按照以上所述的顺序与原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
    2024-08-10
    65人看过
  • 个人破产债务一笔勾销
    明年初有望开建个人破产制度,破产者不得进行高消费?牐犉笠底什坏终?可以申请破产,最迟明年负债累累的个人也可以申请破产了。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快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重庆市有望在明年初开建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申请破产时需要担保,破产者不得进行高消费,更不允许购买住房和汽车。?牐牳鋈似撇?债务豁免?牐牼萁樯埽?加快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是对社会经济的有效调整。制度确立后,一旦个人负债累累无法偿还,就可以按程序依法提出破产申请,有关部门进行严格审查,并最终确认后,其债务就可以豁免。?牐犞贫榷啪?吃麻麻鱼?牐犉撇?者在豁免债务的同时,也必须遵守以下戒条:不得进行高消费、不能购置房产、汽车等高档物品。为避免某些别有用心者以破产为理由赖掉自己所欠巨债,该市还将同时组建个人信用担保公司,为个人信用消费提供担保,转嫁个人违约风险,从根本上消除后顾之忧和杜绝有人吃麻麻鱼的现象。?牐?赖皮者无机可乘?牐牼菹ぃ
    2023-06-09
    135人看过
  • 多个被告其中一个不适格会驳回起诉吗
    不会,被告不适格是对象不正确,而不是不明确。所以,原告起诉时其他条件符合而被告不适格,不能认为其不符合起诉条件,不能以此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当事人是否属于适格被告,应当经人民法院实体审理确定。针对原告告错对象的情况,本人认为法院不能直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起诉、被告应诉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形式,而诉权又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之分。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属于程序问题,应用裁定;对实体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属于实体问题,应用判决。被告不适格并不是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起诉的条件有哪些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2023-04-02
    467人看过
  • 怎么告一个人欠债不还
    法律综合知识
    欠债不还起诉: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0
    217人看过
  • 一把火烧出三个被告房客物业中介都自称无责
    北京晚报讯去年情人节的西直门大火令很多人记忆犹新,在那场火灾中,虽然消防人员及时赶到,但由于消防通道被占、没有消防栓等问题导致火势蔓延,施救困难。房主赵先生将房客张小姐、小区物业公司以及为其出租房屋的房产中介公司一同起诉到西城法院。1日下午,在法庭上,3名被告都认为火灾责任不在己方。指控房主一一数落三方责任赵先生的房子位于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2号楼,并通过北京中天置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出租出去。赵先生诉称,去年2月14日早晨,他的房子因承租人张小姐使用电器不当引发火灾。加之消防通道不畅、楼内消防栓无水,火势蔓延、扩大近两个小时之久。屋内财产化为灰烬、房屋严重损坏。他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其屋内损失29万元;房屋租金7万元等。赵先生认为,根据《火灾事故责任书》的认定,三名被告各负如下责任:房客张小姐使用电器设备存在过失,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北京房修一慧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小区,存在未能保
    2023-06-10
    422人看过
  • 一个人欠债一个房产会被执行吗
    首先要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单方举债,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这样夫妻共同的房产一般不会被执行。反之,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即便一方有足够的其他财产执行,如果没有积极履行偿还义务,法院也无法直接对财产进行查控的话,该房产还是有可能被强制执行的。一、如何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由于社会生活的纷繁复杂,要想通过法律明确列举或指出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实属难事也无必要。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虽然理论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比较明确,但是实践中却存在很多问题。表现在夫妻对外举债时往往是由夫或妻一方出面,而由于我国的社会传统,很少有债权人会在举债时要求明确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合意还是举债人个人的主张,即使有口头上的表述,事后也往往
    2023-06-23
    255人看过
  • 夫妻债务中出现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夫妻一方不知情债务,离婚时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需要分析具体情况。如认定为共同债务,不论是否知情,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归还;如认定为个人债务,则需负债方自行偿还,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债务的认定一般依照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进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离婚时对于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一旦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否有一方不知情,夫妻双方都是要承担责任的,都具有归还债务的义务。但如果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那么无论是否有一方不知情,该债务都只需有负债的一方偿还。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离婚
    2023-06-30
    129人看过
  • 两个被告其中一个找不到可以先起诉一个吗
    有两个被告,一个被告应诉,另一个被告却找不到人,并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另一被告。判决结果如果是两被告连带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告可以向法院同时申请两被告或申请其中一被告强制执行。按实际情况,如果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一起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2023-04-21
    476人看过
  • 一个人有多个笔名是否犯法呢
    一、一个人有多个笔名是否犯法一个人有多个笔名不犯法,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因此,如果起与他人相同的笔名,且该笔名是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是会造成名称权侵权的。二、笔名和网名是否属于姓名权范围法律对姓名的保护不是说你叫了这个名,别人就不能叫了,这是误解。法律对姓名的保护是自然人自主决定并使用自己的名字,以及自己的笔名,艺名、别名、当然也包括网名。侵犯姓名权是以干涉,强迫他人改变姓名,干涉他人使用姓名,强迫他人使用或不使用姓名,盗用、假冒姓名等。所以如果有人强迫你放弃使用或强迫你使用某笔名、艺名、网名、也是侵权行为,笔名和网名应该不属于知识产权,按照
    2023-04-11
    281人看过
  • 小额债务纠纷凸显个人诚信问题——宿迁中院审理一起因欠条被撕毁引发的借款纠纷
    近日,宿迁中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因欠条被撕毁而引发的借款纠纷。泗阳县临河镇农民孙某诉称,宿豫县保安乡农民曹某借其2万元一直未还,后曹某以计算利息为由骗取借条并当面撕毁。曹某则辩称,其偿还了2万元本金后才收回欠条撕毁,仅余利息未还。双方情绪均比较激烈,但由于没有直接在场的第三人,缺乏更多的证据,双方原先的经济往来又比较多,给案件事实的认定带来了一定难度。最终法院根据“优势证据”规则判决驳回孙某的诉讼请求。据了解,借条被撕毁引发的纠纷此前已多次发生。今年以来宿迁中院已经受理六起因欠条被毁或因欠条真伪而引起纠纷的案件。有的当事人当面把欠条吞入胃中,有的借条被撕碎后借款人又粘贴起来起诉,有的不承认帐单上的签名、指纹。这类案件往往没有第三人在场,而双方均信誓旦旦,因此必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陈述了谎言。当事人在法庭上作虚假的陈述,在经济往来中不守诚信,在近年来的小额经济纠纷中比较突出,凸显出个人诚信成为
    2022-04-08
    44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三个被告其中一个上诉其他被告要出庭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0
      三个被告其中一个上诉其他被告也要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
    • 中国债务现在是一个什么情况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其指出中国是超级债务大国,经济困境本质都与债务风险相关。如果某一个省长、一个市长甚至是一个镇长因为债务不还而被撤职,而受到刑事追索,债务是不是还会这样高呢?“我们是靠行政力量扩大债务,而不是延缓和减少债务。”债务作为国家的一个工具,的确对整个经济发展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但中国在很短时期债务如此之高的攀升,的确值得认真思考。中国是一个超级债务大国,债务水平、涨幅均位于世界前列,“债务率7年涨幅超过10
    • 债务纠纷是怎样一个现象?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2
      债务纠纷的极端现象:债务人恶意逃债;债务人恶意拒绝债务;债务人消极避债;债权人暴力强迫债务;黑手党债务;自残债务;还款期届满前债务;亲属债务等。
    • 继承纠纷中如何委托一个被告代理人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2
      理论上,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但是,对于同案多个被告能否委托同一个委托代理人未作出明确规定,详情可电询律师为您处理
    • 赡养纠纷中的其中一个原告去世会怎样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3
      如果赡养纠纷其中一个原告去世,赡养费应当酌情减少,但是是否减少到一半,还要看你原来判决书中判决的扶养费中是否包含了老人的治疗费等等才能判断。 如你确实像咨询,建议先把判决书的具体判决支付扶养费的内容写上来,然后以此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