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本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执行。经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的执行申请。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附:
一、首部依次写明以下事项: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1.案件来源。在“_______一案,本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执行。”其中的空格处依次填写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立案日期。
2.在“经审查”后的空格处写明驳回执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驳回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主要指立案庭已经立案但不具备立案条件的情形。
3.写明适用的法律依据。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如下”。
4.裁定结果及裁定的法律效力。即“驳回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尾部
1.审判员署名。
2.制发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即签发法律文书的日期,而不是承办人拟稿书写的日期。
3.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其位置应当在制作日期的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必须不偏不斜,保持公正、严肃,文字、国徽必须清晰。
4.书记员署名。
5.“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裁定书原本上不写“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应将其制成专用印戳,由书记员将正本与原本核对无误之后,加盖在正本末页的制发日期的左下方、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个别涂改之处,应盖校对章。
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区别有哪些
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
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
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是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体法律关系进行一定裁判制作的文书。裁决书不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通常是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包括民商事仲裁、劳动仲裁、人事仲裁机构)制作的一种文书,对一定法律权利义务进行一定的裁决。除了判决书以外,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还有:调解书,对民事诉讼、行政赔偿诉讼进行调解达成的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裁定书,对诉讼案件、其他案件进行法律程序上的认定,作出的裁判文书,例如中止诉讼、终结诉讼、驳回管辖异议、对起诉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不予执行、撤销仲裁裁决、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确认或不确认人民法院国家赔偿、补正裁判文书的笔误、准予或者不准予撤回起诉/上诉、发回重审、驳回案外人异议。
-
执行裁定书申请被驳回的案件
365人看过
-
驳回强制执行申请的情形,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书能否申请复议
367人看过
-
不予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可否再次申请
81人看过
-
行政裁定书(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申请用)
421人看过
-
不服驳回不予执行申请裁定的,向谁申请复议
160人看过
-
驳回仲裁申请与驳回仲裁请求
393人看过
执行申请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申请的期间为二年。执行申请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更多>
-
如何申请执行驳回强制执行的裁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7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对仲裁申请书的驳回书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0在事实和理由部分,前面的内容可参考仲裁申请中的内容,并在最后增加:因某某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原告的仲裁请求,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准诉请。 另外,如果当事人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经验的,建议尽量委托律师代理,只有这样才可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的裁定能否申请再审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2案外人可以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四百二十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案外人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依
-
驳回申请追加执行人裁定书是什么意思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3驳回申请追加执行人裁定书,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主体后,一般是执行局作出追加或驳回追加的申请。不过,对于驳回追加申请,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据民诉法202条提出执行异议;对于追加被执行主体,被追加的执行主体也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一般不是执行局作出,显得公正一些。
-
超过执行申请期限驳回裁定书还有效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21、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者执行人员组织当事人协商,尽可能通过协商一致使执行内容明确; 2、以函询形式征求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承办人及其合议庭成员意见,函中应明确15日内对执行内容予以补正或者说明,使执行内容明确; 3、与当事人沟通,力争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 二、生效法律文书主文确定的执行内容不明确,但生效法律文书在事实认定及裁判说理部分中对有关给付内容已进行认定的,视为执行内容明确,执行法官可以